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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IPO过会!

 精诚至_金石开 2022-05-17 发布于上海

来源:深交所

欲了解更多各药企的销售费用、销售模式、合规等相关内容,欢迎到本公众号“销售费用”专栏查看!

9月7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55次审议会议公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蕊斯)首发获通过。华泰联合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7.02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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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普蕊斯第四次更新招股说明书。在招股说明书中,普蕊斯针对其销售费用及营销模式进行了详细解读!(参见:普蕊斯:销售费用、营销模式详解!

普蕊斯主营业务为向国内外制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及部分健康相关产品的临床研究开发提供SMO服务,基于过往经营积累的临床试验项目执行经验,根据不同临床试验项目的特点,建立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临床试验项目执行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前期准备计划、试验点启动、现场执行、项目全流程管理等服务,实现临床试验外包管理的一站式服务,从而更加高效快速地推进申办方临床试验的落地和执行。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说明:

(1)报告期内员工离职率较高的原因;

(2)离职率较高对发行人标准化服务能力及市场综合竞争力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

(1)陈勇作为发行人重要股东与董事未提供相关银行流水的原因;

(2)陈勇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公司、与发行人董监高之间存在异常资金往来的情形。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提供临床试验外包管理服务,大部分工作量属于非医学判断的事务性工作。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无专职研发人员,由部分技术人员同时承担了研发项目的开发,发行人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构成。2020年末,技术人员占总员工总数的96.59%。

请发行人说明:

(1)技术人员的定义和标准,技术人员比例较高的原因;

(2)划分研究项目开发和非医学判断事务性工作的标准;

(3)是否存在将从事事务性工作为主的职工薪酬列入研发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

(1)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章节中补充披露员工流失的情况及风险;

(2)进一步说明技术人员的定义和人员划分的标准,并对招股说明书相应章节进行完善。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会议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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