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金税三期”主要实现了“国地税”数据合并,而随着“金税四期”快速推进,不仅是要解决税务方面的问题,还将纳入“非税”方面的业务。 在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上,将构建出更强大的现代化系统,以及对于纳税人的监管也将呈现全业务、全方位、智能化和立体化;也就是说,未来每一家企业在大数据面前都将是透明的。 那么,下一步企业这些容易引起税务稽查的涉税行为需要注意了: 1、大额交易行为,私户转账超20W,公户转账超200W 2、可疑交易行为,资金收付频率和额度与企业经营范围、规模,严重不符 3、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再集中转出 4、企业进销项、库存与账实不一致 5、开票项目与金额与实际业务严重不符 6、增值税税负率异常(偏高或偏低) 7、长期顶额开票、或者是零申报(都属于异常行为) 8、“非常手段”降低纳税成本等风险行为 一言以蔽之,在过去企业冒着极大风险、通过非常手段降低纳税成本的路子已经行不通了;想要合理、合规减轻税负压力、化解纳税风险,利用现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提前税收筹划,无疑是明确的战略之举。 区域性核定征收政策 在国内部分税收园区,针对于入驻的小规模纳税人个独、个体,可以进行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综合税负在0.6%-1.2%左右。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开增值税普票,免征增值税、附加税;也就是说,年开票额500W,仅需要缴纳500W*0.6%=3W的税费即可。 区域性纳税奖励扶持政策 入驻税收园区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据企业在园区的实际纳税额,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重奖励扶持政策。 (无需实体入驻经营,地方留存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享受扶持比例为40%-8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综上所述,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移步--《节税宝典》。随着金税四期快速推进,我国的税收监管系统越来越强大,下一步税务将重点稽查企业的哪些涉税行为呢?以及想要合理、合规降低纳税成本,有哪些区域性税收政策可以享受呢?希望以上的一些分析,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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