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听故事 || 刘勃:商鞅黑洞

 地瓜5gbq29yd5l 2022-05-22 发布于湖北

图片

     春秋中期,秦国也是天下四大强国之一,尤其是秦穆公也是西方一霸。但是穆公以后,秦国能发出的声音就越来越小。 

  到了秦孝公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十八年,秦国从一个被鄙视的西陲小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代的头号强国。这效果如此神奇,就好像来了一场政治魔术。——更神奇的是,这魔术似乎还无从模仿无法复制。山东的六国,被秦国攻城略地,残杀蹂躏,一个个苦不堪言,可是谁也没有无法在本国来一次类似的变革。   

  商鞅本来魏国相国公叔痤的门下,但公叔痤跟魏惠王推荐商鞅,魏惠王却不但不屑于用他,甚至不屑于杀他。商鞅在魏国看不到出路,便跑到秦国来,找机会见到了秦孝公,陈说变法主张,把孝公打动了。  

 商鞅变法的思路,很大程度上是受魏国前首相李悝的《法经》启发,而李悝,又据说是子夏的弟子。子夏是孔门高弟,虽然孔子曾暗示他有“小人儒”之嫌,但他文学科课代表的身份,大家还是公认的。 

 要这么论起来,商鞅这个典型的法家人物,他的师承,也得追溯到儒家那里去。《史记》里说,商鞅见秦孝公,先谈的是儒家的帝道、王道之类,秦孝公不爱听,他才改弦更张,主张变法的。这事的真实性当然可以怀疑,但从思想渊源上说,并非不合理。 

 战国时就流传着一部书,当时叫《商君》或者《公孙鞅》,现在一般叫《商君书》。这部书里的绝大部分篇目大概并不是商鞅写的,但大体还是可以认为,书里体现的是对商鞅思想。尤其是《垦令》和《境内》两篇,行文很特殊,一看就是政法方面的文件的行文腔调(或至少也是学习文件精神而写的东西),就算不是商鞅的作品,也是在商鞅的基础上改出来的。

 还有一大块儿是考古挖出来的秦代简牍,最著名的像湖北云梦睡虎地的秦简。其中法律发面的很多,虽然无法确定哪些法是商鞅定的,哪些法是后人增益的,但一概都可以认为,这是商鞅以来,秦国立法精神的体现。 

 所有这些材料,归结下来其实就是两个关键词:种地和打仗。 

 当然,秦国政府要老百姓专心种地和打仗,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让大伙知道,政府这次是认真的,说话是算话的。这就有了著名的辕门立木的事。 

  谈到治国,孔子有一句名言:“足食,足兵,民信之。”——商鞅强调耕,这是“足食”;强调战,这就得“足兵”;辕门立木,目的就是为了“民信之”。

  照这么看,商鞅还真是孔门后学,所作所为和孔子说的,精神上也很合拍嘛。 

 但是显然,话不能这么说。 

 有粮食吃,才能养活自己;有武装力量,才能保存自己。要明白这个道理,不需要任何高深的智慧,任何面对现实的思想家、政治家,也不会对两点加以否认。所以这个问题上,儒家、法家有共鸣,一点都不奇怪。但观点一旦具体展开,分歧就出来了。 

 商鞅和他的前辈们相比,最大的特色有二:一是他更专业,而儒生比较容易流于空谈,就是说商鞅更懂得怎样把足兵、足食落到实处;二是他更专一,就是除了种地和打仗,商鞅什么都不讲,而且不允许讲。 

 当然,务实不务实,不算根本区别。儒家的人也有务实的(虽然可能因此被认为有法家倾向),关键性的区别还是在于,儒家对耕战的强调,不会像商鞅那么彻底。        

  孔孟对农业的态度,都可以说是一种消极的重视。孔子不愿意谈农业生产的技术,孟子跟国君讲经济生活很重要,也只讲“百亩之田,勿夺其时”之类,就是说农忙的时候,你做国君的,别让他们去搞大炼钢铁,至于应该怎么种地,还是农民自己的事。 

 商鞅则要求政府对农业积极介入,一个人全力以赴能种多少地,那他就得种多少地。关中本来地广人稀,有大量荒地,商鞅要求秦国人民把地都种起来,这就是所谓“废井田,开阡陌”。你说我种这么多地我够吃了,其他地方我不想种了,留着保持生态环境,那是不可以的。 

 《史记》里写道,商鞅变法第一年,秦国老百姓都说新法不符合秦国国情;十年后,大家就都说新法好了。老百姓的态度有这样的变化,很好理解。开始觉得多种地太累,农忙时节偷懒就是死刑太过份,养十头母牛有六头不生小牛,就算我犯罪了简直岂有此理……后来发现,粮食增收了,自己也是受益者,而且还可以借此获得爵位,就又感觉很美妙了。

  至于“足兵”的问题,儒家的消极性更加明显。孔子多次表示不懂军事,他教学生射箭和驾车,这是传统的车战中的战术技巧,而车战是贵族战争的标志。故战场上的风度极为重要,战士的勇气,则来自贵族的荣誉感,强调“四郊多垒,卿大夫之辱也”的责任意识。这一点,与希腊公民兵的状态,有可以类比之处,但用于战国时代,却显然透着迂阔难行。

  从春秋到战国,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当时各国都在不断扩军,所以军队的主体,早已不再是作为低级贵族的“士”,而是广大庶民阶级了。跟这样庞大的一个群体,慢条斯理的谈荣誉,是远水救不了近火的。 

 商鞅是很清楚人性的弱点的,他说: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而下失臣子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 

  饿了就要吃,累了就想休息,吃苦了就想寻开心,丢人了就想找场子,这些都是老百姓的常态。……那些当盗贼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也违背了做人的道理。这行业是又危险又说出去不好听,但是他们仍然不放弃,这是有利益驱动啊!

 于是为了激起秦国老百姓打仗的积极性,商鞅建立了著名的“尚首功”的制度,就是推崇在战场上砍下敌人脑袋的功劳。

  商鞅的理想是: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父遗其子(父亲送儿子上战场,遗是遣送的意思,下同),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敌首),无反。”

    在强烈的利益驱动下,这目的看来是达到了。后来人对秦国人的观感,正是如此。说是秦国人一听说打仗都很兴奋,“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脚一跺衣服一脱,面前什么明晃晃的刀子,通红的火炭,全部挡不住,大伙儿玩命上啊!而战场上的表现则是,“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对人头表现出了一种狂热的爱好。 

  读《史记·秦本纪》,一个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秦军在战场上的斩首数量,极其惊人。大量的战争,《史记》没有写明斩首数量。单把写明了的作一个粗略统计,从商鞅变法到秦始皇即位,秦军的屠刀,砍下了差不多140万颗头颅。         

    商鞅深信人民都是笨蛋,如果有谁不幸不是笨蛋,那就有必要将他变成笨蛋。 

  不妨回到辕门立木的那个故事。除了立信之外,这事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 

  很明显,把木头从南门搬到北门,这个行为很无聊。就是确实有搬的必要,雇一个劳动力也怎么都花不到五十金。你这是扰乱劳务市场,也不符合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嘛。 

  但商鞅硬是立刻兑现了五十金,这是告诉了大家:只要是新法规定的事,不管多么无聊多么荒诞不经,提出质疑是没有意义的,相反,照着做,总有好处。 

  服从就能获益,也许大多数人确实会选择服从。——但绝不是所有的人。 

  不妨假设一下,假如当时在场的是墨子或者孟子,他会不会搬?

  肯定不会。这二位虽然彼此观点极端冲突,但在这个问题上是一致的:就是他们都爱讲“义利之辨”。搬木头这个莫名其妙的行为,无义可言,则对这点利,我当然是“不动心”的。 

  如果是庄子呢? 

  也不会。庄子会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搬就是不搬不搬就是搬赏五十金就是不赏五十金不赏五十金就是赏五十金你折腾你的我还是梦蝴蝶去吧。 

  再比如是范蠡、猗顿的这样的大富豪,他们会不会搬?

  更加不会了,五十金他们根本瞧不上,要是心血来潮,说不定还会拿出一百金来跟那个要搬木头的小伙子说:“这个给你,别搬了!” 

  凡此种种,都表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人民有钱,有智慧,有独立的人格,都可能导致一个后果,就是不够听政府的话。  

   《商君书》有一个特点,就是它差不多是把国家和人民当作两个对立的概念在使用的,而国家利益和君主利益,则基本可以认为是同义词。人民,是达成国家/君主利益的工具,这个工具要好用,其本身的利益,越小越好。      

  司马迁评价商鞅,是“天资刻薄人也”。 

  商鞅的出身,司马迁说是“卫之庶孽公子”,刘向说是“布衣”,这两个说法大概也未必矛盾。到了战国时代,卫国本来就小得几乎等于不存在了(所以秦扫平六国的时候,都懒得出兵灭卫,只是到秦二世的时候,用一纸诏书就把卫国取缔了),一个宗族的旁枝,和平民确实不会再有太大区别。 

  很多时候,越是出身不高,越是难以抵御成功的诱惑。这样的人,往往会为了功成名就而更加不择手段。 

  商鞅能够见到秦孝公,是通过的孝公的一个“嬖人”景监。——也许,这确实无足深责罢,但尊严意识很强的人,也确实不会走这条路。 

  商鞅四次见秦孝公,根据对方的反应,讲了“帝道”、“王道”、“霸道”和“强国之术”四套主张,总之,挑君主爱听的说。——也许,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一个有主见有信仰的人,确实也不会这么做。 

  “尚首功”这样激励士兵战斗欲望的作法,无疑是通过利诱,最大限度放大人性当中邪恶暴戾的部分,从而最终达到人性泯灭的效果。——当然,可以说这是古代战争本来残暴,但是这种奖惩机制,确实也只是秦国特色。 

  商鞅欺骗了公子卬,利用当年的老交情约人家和谈,却把人给抓了。——也许,在所谓“天下趋于诈力”的时代,这么做确实也没什么奇怪。但事实是,除了秦国,没有第二个国家会使用这种无赖手段。 

  没有谁能够否认商鞅的才华,——但似乎也不宜过份夸大。

  山东六国的君主,未必不也希望像秦国那样无限扩张君主权力,商鞅式的变法方案,也未必没有从这样的君主或企图投国君所好的人脑海中出现过。只不过在文明程度较高的山东,这些方案的阻力太大,没有实践的可能而已。 

  商鞅要打击贵族,——秦国的贵族传统本来就是列国中最弱的。

  商鞅要把秦国人民变穷,从而令很低的赏金和爵位就构成巨大的诱惑,——秦国人也本来就穷。 

  商鞅要切断秦民与其余国家的“外交”,——秦国僻处关中,普通秦人与别国的交往本来就不那么容易。 

  ——相比较而言,商鞅的设想里,只有禁止游士入秦一条,贯彻得非常糟糕。这是没有办法的事,秦国本来文明程度就低,政府再有意扼杀文明的萌芽,秦国本土没有办法产生足够的高级行政人才,到底还是只能靠引进。只不过,此类“外交”是君主的专利,小民不与焉。 

  商鞅要秦人停止自己的思考和判断,一切服从君主的法律,即著名的“燔诗书而明法令”,——戎狄化的秦国大概本来也没几卷《诗》、《书》好烧。穷困潦倒的人,本来就没什么时间和精力用于思考,谈什么需要思想自由。 

  商鞅要打击秦国的商业,——活跃的大商人,也都集中在山东。 

  野蛮落后的秦国,本来就是一片生长极权专制的沃土。——只不过,野蛮落后本身,不能这样有计划有组织无孔不入巨细靡遗的扼杀个人,这个工作,非得来自文明国家的商鞅,才能完成。 

   秦孝公死,商鞅成了新即位的秦国国君的捕杀对象。于是商鞅试图逃亡,关于他逃亡失败的原因,有不同的说法。 

  《史记》说:商鞅想住旅店,店主人不敢接纳,因为根据商鞅的法律,客人必须出具身份证明,于是商鞅黯然说:“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高诱注解《战国策》,则提供了另外一说:商鞅被自己封地里的人民堵住了不得离开,人们说:“商君之法,急不得出。” 

  两种说法在强调着同一个主题:商鞅死在自己制定的法律手里。

   实际上,商鞅作法自毙的事实,不必通过这样戏剧化的情节来表明。 

  商鞅的师承与儒学有关;商鞅入秦,身份正是一个游士;商鞅是如此富于才智,而与愚朴的农民判然不同;商鞅接受了商、於的封地,身份俨然在转为一个封建贵族……显然,他正是他制定的新法的打击对象。 

  围绕着绝对君权建立的新法,就好像一个可怕的黑洞。他首先扼杀了每一个普通秦人的才智和尊严(战国时代的思想界群星璀璨,但没有一个秦国人),然后随着秦国统一的步伐,它以无与伦比的吞噬力量,扑向了山东六国。商鞅本人(他称得上是战国文明的恶之花),只是摆放在黑洞之前的第一道祭品。 

图片

 主播@长安疯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