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岭南金融研究院;作者:刘光平 摘要: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主要是没有控制好客户的信用风险总量。因此,应树立“客户+债项”双重风险管控理念,在与授信审批三大核心职能的匹配上,有三种主要的授信审批管理模式可供选择,商业银行应用时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控制现状与主要目的、授信审批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进行匹配。 2010年以来,国内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暴露主要集中在贸易融资和中小企业平台化融资,其中贸易融资风险暴露大致在2013—2016年,中小企业平台化融资风险暴露稍晚一些。 两大领域的风险成因很多。 从授信审批管理的角度看,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控制好客户的信用风险总量,对偿债能力不足、过度融资的客户办理了融资。更进一步分析,2010年前后各商业银行大力发展贸易融资业务,经营思路方面强调贸易融资业务具有自偿性,认为只要贸易背景真实,通过管控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就能控好风险。 与之相应的授信管理方面,忽视了客户综合授信而创新了债项授信模式,有债项就有授信,从借款方来说实际是在客户授信的基础上叠加债项授信,形成事实上的过度融资,经过几年发展后在2014—2015年前后风险频发,前期贸易融资业务发展迅猛的部分商业银行经营机构损失惨重。而中小企业平台化融资的风险成因究其根本也是过度融资,没有控制好客户的总量风险,客户成立多家中小企业,部分企业甚至没有实质经营活动,这些企业在同一银行或在不同银行间多头融资,突破客户能够承担的偿债能力上限,最终无法还本付息,形成大量不良贷款。 上述分析可知,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最关键是控制好客户的总量风险,管控的核心是防范过度融资,确保偿债能力与融资规模相匹配。但债项风险也不能忽视,管控不好也会产生风险,如债项交易造假导致贷款用途不真实,融资期限与债项背景不匹配可能导致还款来源悬空等。 因此,授信审批应遵循“客户+债项”的双重风险管控理念。与此相对应,授信审批通常包括客户授信总量管控、债项审批、放款核准(或出账审查)等三大核心职能。 客户授信总量管控,是在对借款人基本情况、关联关系、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融资情况以及其他非财务因素等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分析客户的偿债能力,判断客户的融资适度性,并确定对客户的风险限额策略,包括风险总量、融资结构和基本条件等,是金融机构对客户融资总量的风险控制机制,重点在于防范过度融资风险。 债项审批,是在风险限额确定后,根据客户的实际融资需求,根据债项交易(如购销合同)的具体内容,匹配相应的融资品种、金额、期限,并对融资用途、还款来源、受托支付、还款安排等约定进行审查审批,管控的是与债项相关的风险,债项审批通常要关注贸易背景真实性、交易对手履约能力、融资品种恰当性、还款来源可靠性、融资要素合理性等。 放款核准,也称出账审查,是在经营机构提请对客户放款时,对授信总量与债项审批规定的各项前提条件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逐一审核,确保合规放款。放款时点与授信总量及债项审批时点存在一定时间间隔的情况下,还要对客户即期情况与审批时点进行比对分析,判断客户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方可放款。放款核准是放款前对客户总量与债项风险的最后一次把关,从执行层面确保授信总量与债项审批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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