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是这样,实际上应该还有其它解决方案。 一般情形下,很多小区业主发起成立业委会的目标,就是要更换物业公司,至少在物业服务品质差的小区是如此。 这个出发点,已有的物业公司也心知肚明。这些业主要成立业委会,就是来找麻烦。如果让他们如愿,那自找麻烦。所以,物业公司是不可能会积极主动支持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不支持事小,更多的时候,那就是明的暗的,合法不合法的制造各种麻烦。 这就是小区业委会成立难的根本原因:利益之争。 小区业委会成立了,大概率还是要有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自管物业,很多小区不大现实。一则业主已经习惯有物业公司;二则业委会委员也没有时间精力去代行物业公司的工作,何况业委会委员是业余的还不领工资,犯不着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看上去只有启动选聘物业了。 其实,只要是物业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不是做慈善的。之所以有很多潜在的竞争者,只不过是这些竞争者愿意适度让利而已。如果无利可图,哪家物业公司都做不长久。不信你看老旧小区,总是招不到好的物业公司。当然,有竞争总是好事。业主会通过物业公司的竞争,获得适当的利益。 既然大家都是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在未入场之前,只能假设大家都是提供相同的服务。毕竟不存在潜在的竞争者,都来试用几个月后,再由业主来投票这一模式。 那换新的物业公司,为何就一定会比现有物业公司强?有没有什么办法保证新物业公司就一定会比原物业公司强? 确实有很多小区,换了物业公司后,小区面貌发生了大的变化。但是也存在不少小区换了物业并没有大的改观,越换越差的情形也屡有出现。 除了更换物业公司,其它可尝试的路径有哪些? 一是续聘。续聘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直接签订续聘合同;一种是不签合同,执行不定期合同(前期合同),属于事实上的续聘。 要达成续聘的目标,物业公司肯定需要与业委会或是业主代表们(民意代表)磋商续聘条件(需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总的原则应该是:做得不好的,改;做得好的,继续坚持;给出诚意,加大小区投入。 业委会可以给物业公司整改提升的合理时间,确实有改观,那就考虑续聘;还是维持原状,光说大话无行动,那就不能再给机会了。 二是自管。自管虽然麻烦,但不是完全办不到,比如中廷广场小区。当然,这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讲清楚,讲透彻的。这里就不展开细说了。我有机会,以后再单独写。 总之,对外选聘物业公司,是解决小区现有物业服务水平不如意现状的一个选项,但不是唯一的选项。小区业委会委员们,要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引导小区业主共同选择适合小区物业水平提升的方案。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业委会法律顾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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