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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机长的职务规则(三)

 毋忘在莒 2022-09-20 发布于江苏

15.2.16 监督轮机员的交接班工作,签署并按体系要求保存《TEC0202 轮机员交接报告》。

15.2.17 轮机长交接时,应正确填写《TEC0202 轮机员交接报告》,并在《轮机日志》

上签署;交接班轮机长均应按照体系要求认真填写《TEC0301 船舶技术状态及费

用投入合理度评估表》,对任期内的结构与设备状况进行总结并将该评估表报送

公司总管团队。

15.2.18 承办公司、船长、政委指派的其他工作。

15.3 航前准备和航行工作


15.3.1 按照《轮机部航前检查单》的内容监督并指导各主管人员做好航前准备工作,确

保设备及系统的可靠性及安全性,如发现缺陷,应立即组织人员在开航前予以消

除。

15.3.2 根据航区和季节特点做好轮机部抗风、防冻、雾航及冰区航行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15.3.3 负责指导并监督值班轮机员:

 遵照船长及驾驶台的指示,认真完成各项开航准备工作。

 认真履行机舱值班职责,保证各种机电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

 当驾控失效控制位置转至集控室时,迅速并正确地按驾驶台命令操纵主机;

15.3.4 按照体系要求编写并及时更新《轮机长常规命令》,航行中及其他认为必要时填写《轮机长夜间命令》作为《轮机长常规命令》的补充,并确保值班轮机员及电子电气员对其中内容充分理解并执行。当遭遇紧急情况船长下达超过主机额定转速指令时,应加强并监控主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的实施,并将船长指令、执行情况及所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记入《轮机日志》;如发现执行船长某项命令将导致机电设备损坏,应立即将可能引起的后果告知船长,然后按船长的决定执行,并详细记入《轮机日志》;对船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管团队,取得岸基支持。

15.3.5 按照体系内容《呼叫轮机长》及《机舱要求备车的情况》标定的范围进入机舱进行指挥。

15.3.6 航行中每天应至少早晚两次到机舱巡回检查,监控轮机值班情况及机电设备的工况。

15.3.7 航行中当机电设备及系统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恢复航行。

15.4 按照《轮机部抵港前检查单》的内容指导并监督各主管人员做好船舶抵港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设备及系统的安全性及可靠性。

15.5 停泊工作

15.5.1 监控停泊期间轮机部值班的执行情况。

15.5.2 在与船长协商后,制定船舶停泊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各部门有效实施。

15.5.3 指导并监督船舶停泊期间的货物操作、防污染工作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当认为有必要时,应填写《轮机长夜间命令》并确认其得到充分理解并执行。

15.5.4 遇台风侵袭等紧急情况,按船长命令通知轮机部全体人员立即返船,并布置主机备车等应急工作。

15.6 修船工作

15.6.1 根据公司下达的修船计划,负责编制船舶修理工程单,交船长审批上报公司总管团队。


15.6.2 组织落实并监督修船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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