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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家买套期房,你可能收不到楼!

 作家楚夫 2022-05-30 发布于广东

返乡者谨防掉入置业陷阱(漫画摘自网络)

家乡一些人买了期房,价格相对便宜,便担心他们不能按期收房。毕竟,一套数十万元的房子,可能是他们许多年的积蓄,寄托了一个家庭的安居梦,若不能按期交房,甚至不可能收房、装修、入住,购房款打了水漂,几乎是一场灭顶之灾。

这样的担心还是来了。

家乡应城市郎君镇邻镇有一家上市公司,是一家化工厂,集镇比较热闹,回乡时,曾经到那里与朋友聚会,还曾到那里的夜市宵夜。村里一些人在上市公司上班,一些人迁居那里。

一个邻村人找来,开口就问:“你是记者吗?有个新闻不知你报不报道?”

聊天中知道,他是邻村人,与我的村庄隔村相望,村里有人嫁到他的村庄,也有他的村邻嫁到我们村,说起来,双方的心理距离就近了 。

他和妻子在我工作的城市打工,工作地在黄圃镇大岑,是一块飞地,离顺德更近,属顺德、中山交界处“中国家电业黄金走廊”的一部分,我经常去大岑走访,看过不少生产线和外来工集中租住的出租房。大约他从乡邻的叙述中知道了我的身份和联系方式,特意找来。

他说,2015年4月在家乡邻镇按揭购买了邻市安陆一家开发商开发的“东方××”,快4年了,都交不了房,楼房已经做好,外墙都搞好了。现在公司还在,他打过官司,赢了也没什么用。

随后,他发来购房合同和判决书。

购房合同显示,2015年4月14日签约购买“东方××”一套建筑面积117.2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款340817元,单价为每平方米2906元,合同签订时付140817元,余款20万元办理按揭,约定当年7月30日前交房。

当地市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退还购房款140817元,支付违约金2816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60元由被告公司负担。

试着查询“东方××”宣传资料,自称邻镇规模最大,品质最高、环境最好的小区。占地56亩,坐北朝南排列,总建面11万平方米,总户数1100户,由11栋17层电梯房组成, 为三期开发。

当地规模最大小区,意味着跟他一样收不到楼的业主还有不少。问他还有一样遭遇的业主吗?他说部分业主组了一个群,有30多人,情况都差不多。

通过天眼查查询发展商“××置业有限公司”,“历史失信被执行人”显示,该公司5次被家乡市应城、公司所在的邻市安陆、地级市孝感的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都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最新的记录是,2018年7月31日被邻市安陆市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因欠武汉一家机械工程公司塔吊租赁费23万元。

凭法律常识判断,这家失信公司可能没有能力退回他的购房款。而他,四年时间里纠结于这套房,耗时耗力打了一场官司。如果他查询一下发展商的官司记录,应该知道发展商早就信用出问题了,这场官司基本没有意义。

透过细节,能看到他是一个有爱的人,他的太太叫“芳”,他的QQ名是“爱的就是你芳”。这个把爱挂在身上的男人,也许太想为太太和孩子营造一个温暖的港湾。

聊天中知道,他在我所在城市工作快10年了,夫妻在一起,孩子已经5岁了,目前带在身边。当年,孩子2岁了,他们想为小家庭安个家,但那时没钱 ,就想在老家买个房子,没想到遭遇了买房收不成楼。

我试探着问他:“这套房子对你们意味着什么?现在家人怎么住?

得到的是一个难堪的沉默。

末了,他告诉我:“算了,不要发表了。”

我知道,了解了我查到的发展商更多信息后,他发现讨回房款希望渺茫,不希望自己的信息扩散。

眼下,许多进城外务工经商的乡亲,在工作的城市或家乡城区买不起房,家乡的老宅也破败不堪了,必须给家人筑一个爱巢,但囿于经济条件,只能在家乡集镇买房安居,发展商不失时机在农村集镇推出了商品房,还有一些小产权房,发展商信誓旦旦告诉返乡置业者,房子按期收楼、到时办证都没有问题,但集镇一些开发商实力有限、信用积累不够,项目开发鱼龙混杂,返乡置业者一旦遭遇开发商失信,就可能血本无归。

对此,有必要提醒返乡置业者,选购房子时一定要慎之又慎,摸清发展商及项目底牌,以免鸡飞蛋打,令多年积蓄打了水漂。

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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