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在应用某些药物后出现听力下降,这种现象医学上称为药物性耳聋。药物性耳聋是指应用或接触某些治疗性药物或化学物质后引起的耳蜗及前庭损害,从而导致听力障碍。
目前已发现的有耳毒性的药物达100多种,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氨基糖甙类抗素。
如庆大霉、卡那雷素、新霉素、链霉素等,据有关资料统计,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引起的耳聋,约占近年发生耳聋病人的1/3左右。这些药物不仅全身应用有耳毒性,中耳局部使用对内耳也有毒性。
(2)利尿药。
如速尿、利尿酸、丁尿氨等,这些药物引起的听力损失多是双侧对称性,常常伴有耳鸣。
(3)抗肿留药。
有顺氯胺铂、长春新碱、氮芥等,可损伤内耳毛细胞。
(4)解热镇痛药。
最常见的是阿司匹林,它可引起40分贝的双侧对称听力损失,多是可逆的,但也可遗留严重耳鸣和永久性听力损伤。
另外,镇静催眠类药物如苯巴比妥等,重金属制剂如砷、铅、汞剂等,避孕类如萘普生等也都可以致聋。
药物性耳聋与药物本身的毒性强弱、药物剂量大小、疗程长短、服药者年龄、个体差异、易感性及遗传等因素有关。耳毒性药物主要是损害内耳,使内耳细胞萎缩变性,有些药物如阿司匹林,服用后如果在出现耳鸣时及时停药,内耳的损害是可以恢复的。总之,药物性耳聋应以预防为主,如果能用其他药物代替,尽量少用上述耳毒性药物。
已经有耳聋耳鸣的患者,包括老年性耳聋、突发性耳聋、噪音性耳聋、外伤性耳聋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求医问药时,如非必须用药,一定要慎用这些耳毒性药物,以免加重听力损伤或加重耳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