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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于小路太黑,意外撞死了人,对方男,69岁,农村人,对方要150万才肯出谅解书,怎么办?

 等你在雨中tbv9 2022-06-04 发布于上海

一个网友问了一个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当晚录完笔录,我们便在事发第一时间去医院看望伤者,当晚还没有死,但第二天早上抢救无效死亡了,得知此事后,我们第一时间给对方家属5万元处理后事。但后来在调解过程中,对方要我们150万才肯出谅解书,我们没有这么多钱,对方说那就要我们坐牢,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既然是法律问题,我就讲讲如何从法律角度来维护你的利益:

1,未必构成交通肇事罪。

不要认为你开车撞死了人,你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如果是你的律师,我会这样给你辩护:

我的当事人晚上在小路上正常行驶,车速没有超速,灯光正常开启,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有行车记录仪为证。被害人在黑夜之中,应该对来往车辆有所注意,但他依然在道路中间行走,在刑法上,“没有预见到,但应当预见到”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被害人明显犯了这一错误。同时被害人夜里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本身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因此根据刑法“客观归责原理”,我的当事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假如这个辩护成立,罪都没有,顶多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来进行赔偿。

2,即使构成交通肇事罪,也未必是你的全责。

根据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即使全责,你也是3年以下的轻罪,更何况在黑夜之中,根据我上面的“辩护词”,你不太可能全责,甚至未必是主要责任。

而且你在出事之后,积极送医院治疗,积极进行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原则,就算没有与被害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依然可以适用从宽制度。

根据2021年7月1日两高颁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所以即使按顶格3年来算,你最多判2.1年。

再加上被害人自己也有过失,你也有这么多从轻情节,很有可能判的是1-2年缓刑(缓刑成功就不用执行了啊)。当然这要看你当地法院判决类似案件的历史情形来判断,但不管如何,绝对轻刑。

3,尽量达成和解,避免牢狱之灾。

上策是我说的第一点,有确实证据否认的情况下,一定要积极寻求无罪辩护。别以为撞死了人你就要付刑事责任。

中策是达成和解,或者在法院等部门主持下实现调解。因为这样做对自己最有利,量刑最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0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要是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下策就是你不赔,人家不谅解,双输。

正常人的思维,应该会选择和解,如果对方非150万不和解,你也硬拿不出,碰到这种人那就没办法了。

你只能跟法院讲出自己的实际困难,告诉法官你的收入和财产你能赔多少,积极争取自己单方面努力从宽。

要是我的话,我这要饭的生活水平,真要150万我就不要你的谅解书了,宁愿正常走法院判决,我未必坐牢,你也赔不了多少钱。

至于什么去和解调解,这又说来话长,你要找律师的话,人家肯定有比较丰富的经验。

这就是我能给你的关于法律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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