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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一线查访 严惩受贿行贿 西藏专项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双木大爷 2022-06-05 发布于四川

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就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与被监督单位和相关企业进行面对面座谈。

与以往不同的是,会后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立即与参会人员展开了一对一谈话——

“你在做工程时,有没有领导打招呼?”

“有没有暗箱操作?”

“周围有没有行贿揽工程的现象?”

……

针对之前掌握的情况和座谈会发现的问题,谈话真刀真枪,奔着问题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生产经营一线,通过一线查访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着力打通营商环境“中梗阻”。

“我们选取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采取现场调研、面对面个别谈话、电话问询、发放优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等方式加强日常对接,倾听企业呼声,收集问题线索。”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刚晋美说。

“我们经过调研发现,行贿是干扰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发现真问题,更要加大惩处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自治区纪委监委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健全社会诚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采取限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西藏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普某行贿案就在当地引起不小的轰动。普某在认识日喀则市政协原副主席次仁顿珠、岗巴县委原书记贺黎明等领导后,苦心经营,投其所好,对生活“无微不至”的关怀,与这些领导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感情关系”,从而结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共同体。普某多次行贿多名国家公职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被列入“黑名单”。最终,普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七万元,次仁顿珠等人被“双开”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黑名单”制度试行以来,自治区各级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行贿案件,一些企业因行贿被行业监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依法限制其部分市场行为,有的企业信用评价降为D级,直接限制其参与项目投标。

“自治区纪委监委将整合监督力量,不断健全完善监管规则,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等措施,紧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营造公平清朗的营商环境。”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廖天冰 索朗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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