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拍片”你注意过它的批准范围吗? 留意过影像设备的检测报告吗? 医疗机构可以从事哪些放射诊疗工作都是要经过严格审批的!!! 超范围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是绝不允许的! 案情简介 衢州常山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中,走进某医院放射科,发现一台在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型号为PLX8500C。 中间控制室电脑显示器显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29日患者信息若干。 但反查该院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射线装置明细上显示设备有型号为PLX160A普通射线机1台。 该院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并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 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什么诊疗工作都可以做? 当然不是!医疗机构应该按照登记项目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若增加放射诊疗设备,应当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变更,也就是说,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还得看登记项目里的诊疗设备,登记的是PLX160A普通射线机,那就只能使用该设备,若想使用型号为PLX8500C的设备,就得提出变更申请。 卫监提醒 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并提交变更许可项目名称、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等资料;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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