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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上海医保将发生重大变化,事关每个家庭!

 摩羯天尘 2022-06-09 发布于上海
admin SI之工作与生活 2022-06-07 12:19 发表于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

《健全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

(沪府办规〔2021〕18号)


关键亮点一:

2022年7月1日起,分步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小编解读:

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式”共享,需要注意的是,共享的范围仅限于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之外的医保待遇,仍然仅限于本人享受。医保个人账户本身即具有个人医疗消费储蓄账户性质,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但原规定在个人账户的使用上局限于本人的医疗消费,这次办法的改革实现了这部分资金的“家庭式”共享。


关键亮点二:

2023年7月1日起,在职职工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由目前的1500元降低为500元,退休人员则分类降为300元200元


小编解读:

个人自负段是指完全需要由本人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消费金额,降低自负段的标准,其实也就意味着可以更快地进入“共付段”,实在是一则利民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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