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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真要》【治忌灋要】(25养生适)

 漳村李大眼 2022-06-11 发布于山西

25《养生适》

之适也,非任,乃合其体;之治也,非比焉。之生也,非灋,乃同其性;之用也,非頪焉。之养也,非逆,乃周其是;而事也,非妄焉。

治之,其先:龢其心,同其神。调其气而用之;则其道,附。而病,易祛也。故其养也,先调其气。龢,其心。同,其神。神气冲龢;然后悳,附其虚矣。

非其常:性,之变也。常:非其常,质,之异也。其病也,其不病也;皆其恒用,之状也。故有病,而无色脉者。有未病,而色脉俱者。有病不病者,有不病病者。皆精,神与形;质,之所化焉。非善察其应者,莫名。非善知常物者,莫会矣。

何其然哉?有是爻焉?有病,而无色脉者;非病在气血,乃病其器。而恒用,以常者也;病,在先而已。

未病,而先应其色脉者;气,之烈也。血,之激也。形器,之伤也;故形而已。

病不病者,病其器,而未发也。不病病者,其心疑,多而,其神不任也。阳之散,而不凝也。故其未病,而先来也。

养其主者,心。生其主者,神。不欲,以静;清心,而神凝。故见信者,养,而易悳。不见信者,养,而不申。非不功也,其心神之惑也。

病其治,见信者,药石易力,针砭易服。不见信者,药石不力,针砭不服。孰此?人为正,气为奇。而药石针砭,之乃服;非刃霍霍也;非伐之式也。乃以物,维。培其器,摄之,能运者也。运而龢,邪气能出者也。是以心疑,而不备。神惑,而不应矣。故用,以伐。毒之攻,攻,而有克者,若刃也。用刃者,必有所伤矣。

曰:主者,心也。王者,神也。心者,中同;而致一之谓也;非脏之心也。神者,志恖,之皦明,而周。申,而加之谓也;非蒙之示也。

故曰,心无心,会而同于中。神不神,周一而精于里。不神,神。不心,心。虚天地,而与我玄同。任其物,而不任其情。能则以荣。任其情,而亦好其物,惑,扰弗安。

是以养者,畜其容,而逹其气也。生者,致其龢,而终其极也。

知生,之非恒;唯我主也。知用,之迺常,欲以害也。人之欲,畜。有,无而半。命之欲,达。虚,实以间。非常,之物性尔。

我故教之,以无;使神清也。培之以静,远之欲也。不欲以正,神形自静;静而不作,邪无处生。治病之未有,尽天之极。是谓养生,摄之欲也。

欲其物,而轻我生。欲其事,而亡我神。病,岂不客耶?故物用,不若食;食养,不若志,治之尚矣。

瘁,躬于致;一之大成。用,心于极;虚独能精。神,龢于物;能决其情。是以万物之性,奇出天同;万物之情,本有所宗也。

曰养,曰生,适一也。故处,若在。用,有亝(斋);取之不殆。伐,不当。欲,弗常;养,亡其气,而絶生。舎之天亡,何其适之。故生者,互;以利之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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