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咸宁市深化专项督查 推动林长履职

 东海问渔 2022-06-12 发布于山东

咸宁市委、市政府针对林长责任压实不牢、运行机制不畅、解决问题不够等问题,由市委督查室牵头,每个季度对全市6个县(市、区)、69个乡镇(办)及部分村(社区)开展专项督查建立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常态化督查机制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建立督导机制,明确“谁来督”。一是领导重视亲自督。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召开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听取全市推进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对重点事项、重大问题明确指示,为林长制工作开展提供强力支撑。二是林业牵头协调督。林业部门认真落实统筹谋划职能,当好参谋助手,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摸排,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三是部门配合联动督。认真落实《咸宁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由市委督查室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市林长制成员单位中抽调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科级干部任成员,成立专项督查组,负责林长制督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密切配合的日常督查机制,有效增强了督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创新督导方法,解决“如何督”。一是高效沟通,做到无缝衔接。为解决县(市、区)和乡镇(办)对林长制工作情况不熟悉、信息不了解、参与督查单位不知如何督的问题,市林长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并通过下发督办函、督办通知等形式,让督查组“备足功课”,让被督查单位全面自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二是分段督导,实现协同推进。督查工作分为启动、推进、销号三个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时间界限和督查重点,结合各阶段实际,制定针对性的督导措施,打好督查组合拳。启动阶段,下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专项督查自查表》,要求被督查单位认真查摆问题,做到立行立改;推进阶段,在督查内容上突出“五督”,即组织体系是否建立、运行机制是否健全、林长责任是否落实、“一长两员”是否实行网格化管理、是否有效解决巡林中发现的问题等;销号阶段,要求各地对照问题清单,一条一条清理、一件一件核实,做到“不落一件、不虚一事”。三是方式灵活,确保落地见效。在督查活动中,督查专班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个别座谈、抽查台账、暗访核实”等方式,全面、系统掌握各地推进林长制情况,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放大督查效应,确保“督得好”。一是压实党政责任。通过此次督查,各级党委政府思想认识提高了,措施细化了,责任具体了,行动迅速了。督查结束后,咸安区、崇阳县、通山县等县市区及乡镇相继召开督查反馈及林长制推进会议,对林长制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培训,切实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凝聚部门合力。此次督查由6家林长制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科长担任联络员,会同林业局干部组成各督查组,通过深入县乡村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提高了对林长制工作的认识,增进了了解,形成部门协作,共同发力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督查结束后,市委督查室形成督查专报送市委书记签批后,发至各县(市、区)党委,要求各县(市、区)对于督查反馈问题,限定时限,积极整改。督查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市林长制成员单位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