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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费难退,不该总无解

 乐康居 2022-06-12 发布于海南

预付费难退,不该总无解

专家呼吁加大处罚力度 尽早出台地方性法规

如今,很多消费者对“先办卡,再消费”的预付式消费已习以为常,其常见于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及健身等行业。通过“提前多存多交费就可以享受各种优惠”的消费模式,商家能够借此更快吸纳资金,减轻自身运营压力,消费者也能通过这种方式享受到更多或更高的优惠和折扣。从表面上看,这种经营模式属于契约行为,且看似双赢,没有问题。然而,在商家的经营发生问题时,这种“预付费”消费的契约行为往往难以得到保障,消费者想退费十分困难。

近几年来,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美容美发店、健身场馆关门停业后,出现消费者退费难的案例有所增加。对“预付费”消费领域监管不足带来的消费风险,也随之显现出来。“一些采取'预付费’方式经营的商家之所以敢不讲诚信,卷钱跑路,是因为其违法成本低,而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秀杰表示,很多遇到“预付费”消费退费难题的消费者都会因维权困难而“打退堂鼓”。遇到此类退费难题时,消费者的维权途径主要是与商家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但无论消费者选择哪种维权方式,都要面对付出时间和经济成本的问题。所以,只要自己在“预付费”消费中损失的金额不是很大,不少消费者最后都会选择忍气吞声。

王秀杰说,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增强消费者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外,还应该让那些不良商家在“跑路”后没有“出路”。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预付费”消费经营的监管,同时在法律方面也要提高在“预付费”消费经营方面的违法成本,对不良商家加大、加重处罚力度。比如,要依法追究不良商家主要负责人的民事、刑事责任,将其纳入从业禁止之列及失信人员名单等。而对于那些明知自己即将关门停业但仍设局敛财、停业后恶意转移资产的不法商家,则应加强执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其受到法律制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预付费”消费市场,有关部门应该跟进补漏,不能总是亡羊补牢,将防线前移,做到防患于未然,不能在发生问题后只让消费者冲在维权第一线。王秀杰介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商家发预付卡的行为有严格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例如,商务部2012年公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出台近十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中的一些内容较为滞后,难以实现全覆盖。其中仅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但并未覆盖教育、健身等领域,也未覆盖非企业法人主体的个体工商户。其规范的范围导致现在一些进行预付式消费的经营者游离于规范的边界,同时也令有关部门难以依据该《办法》进行处罚。

从地方立法来看,目前只有北京、上海、江苏等少数省市制定并出台了这类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天津还没有出台此类规定。想破解“预付费”消费的退费难题,需要立法部门根据社会实际情况,尽快尽早制定国家层面的专项立法,地方立法部门根据上位法尽快出台符合地方特点的精细化地方性规定,给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将预付式经营消费活动全面系统地纳入国家法制体系。

笔者看来,小小的一张预付卡,折射出的是市场经济秩序是否完善,衡量的是市场环境和市场诚信。强化对预付式消费市场的监管规范,也是提振消费、保障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诚信的重要一环。因此,相关规则的制订和完善,还需加速推进,尽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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