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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回顾|吴柳娟:交管新规应知应会(二)

 神州国土 2022-06-14 发布于河北

遵义司法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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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遵义市司法局、遵义市广播电视台交通频率联合制作的《遵义司法在线》栏目,每周六下午4点到5点准时与您相约!

节目回顾:

     本期节目由贵州文熙律师事务所吴柳娟律师和大家聊聊交管新规应知应会下面我们一起来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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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法》的目的与宗旨

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三、《办法》的重点内容解读

2022年2月,公安部发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已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原来的记分行为和记分分值是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形式予以明确。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于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办法体现了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具体的变化重点如下:

一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进行了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按照宽严相济原则整体调整记分分值和记分项目。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危害性,对24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降低了20项记分行为的记分分值,删除了11项记分行为,上调了5项记分行为的记分分值,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50项。

2、优化记分梯次。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新增一次记9分的记分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

3、减少一次记满12分的记分行为。调整后一次记12分的记分行为由11项减少为7项,新增一次记9分的记分行为7项,一次记6分的记分行为由14项减少为11项,一次记3分的记分行为由12项增加为15项,一次记1分的记分行为由4项增加为10项。

文字为剪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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