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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管理与考核办法

 摆渡人9527 2022-06-14 发布于湖南

第一条:总则

一、根据校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及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制度,规范管理、科学评价班主任工作,切实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服务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班级是我校新生入学时依据专业、学生人数或组织教学需要而设置的学生基本管理单位。班主任是学生班级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指导者和实施者,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

三、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成才是我校教职员工的应尽职责。学校鼓励任课教师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担任班主任,并将班主任工作纳入个人业绩考核范畴,作为其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重要依据。

第二条:选配和待遇

一、班级编排由学生处、教务处根据学校各专业的实际,按新生人数随机、合理的原则进行。班级标准人数原则为40名学生,也要结合各专业性质不同,班型随之调整,个别专业可实施小班型(人数为20-30人),班主任聘期一般不少于3年,上岗即签订班主任上岗协议。

二、班主任主要由专业任课教师中选择推荐,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本专业行政管理干部担任,学校各部门行政管理人员愿意从事班主任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条件,向有关专业申请,并经本人所在部门同意,经过人事和学生处考核通过,办理完手续后方可到专业担任班主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行政人员,应保证原工作岗位工作不被耽误,并服从所在专业管理(受双重管理),享受班主任工作待遇。

三、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任课教师和行政人员最好应具有所带班级的相关专业背景,需要讲授专业课程,并胜任班级管理工作。

四、班主任选配工作应由专业分管学生工作的学管主任具体实施,应根据任课教师或行政人员承担教学或行政管理等工作量的实际,采取个人自荐、任务分配、统筹协商等形式提出合适人选,由专业领导集体决定,并经学生处和教务处考核,校长审批后方可上岗。

五、班主任原则上一人一班制,最高不能超过2个班级,带班同时保证教务处的授课计划不受影响。

六、接新生的班级第一学期要为班主任配备副班主任一名,并且此班主任名下的班级由二人共同管理,期限为一学期,此期间二人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班级管理费按7:3的比例分别发放给两人,管理费结算时采取同奖同罚的政策。

七、副班主任的选拔与班主任选拔过程一样,唯一不同则是副班主任有考核期为1-2个学期,其中表现好的副班主任在一个学期后即可转正上岗,如果副班主任在2个学期的考核期内未通过考核则取消其副班主任资格。

七、有主、副班主任的班级晚自习不允许由第三人带看,须由二人共同管理晚自习。

八、专职班主任即为辅导员,可由本人申请,报学生处考核,校长审批方可。辅导员不须授课,有需要可配副班主任,其必须配合招生部门做好招生接待工作,且最好应具有所带班级的相关专业背景,每名辅导员所管理班级的基数是3个(120人),最多不能多于5个班级(200人),特殊情况由学生处报校长审批。

九、辅导员必须管理学生的晚自习,每周住校一天,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十、班主任在学生完成在校学习任务,离校上岗实习至学生拿到技工毕业证期间,负责与学生保持沟通和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工作方面信息,此期间享受一定数额的通讯补贴。发放标准由学生处、就业处会同财务处制定,每月由学生处负责制表上报。

十一、班主任管理费(人头费)根据所带班级学生月出席的平均人数计算,管理费由白天(只带白天按管理费60%发放)和晚自习(只带晚自习按管理费40%发放)两部分组成,列入每月工资中发放。

十二、管理费的发放标准、推班费奖励标准、清费奖奖励标准均由班主任星级评定结果决定。班主任星级分为:★、★★、★★★、★★★★、★★★★★。管理费发放标准:★=8元、★★=10元、★★★=12元、★★★★=15元、★★★★★=20元;推班奖和清费奖奖励标准在原制度基础上按比例发放:★=90%、★★=95%、★★★=100%、★★★★=105%、★★★★★=110%元。(班主任星级评定制度见附件1)

十三、二手班、特殊专业的班级、由于专业性质不同导致升班率较差、接新生缓慢(半年内没接到20人)的专业班级,可由专业申报,经过学生处审核,报校长审批后班级管理费可由原标准向上浮动50%。

十四、班主任原则上要将班级带到毕业后方可重新接班,任期未到就进行调整须提前书面申请,上报学生处审核,并由学生处上报校长审批方可。任期未满就调整班主任意味着此班级将成为二手班,为平衡下一任班主任,提出申请的班主任须将带班以来的推班及清费奖总和的20%转给新任班主任。

十五、班主任离职、被辞退或由于工作调整必须要在专业、学生处监管下做好交接手续,若交接后一个月内有学生流失,责任由两任班主任共同承担,责任按7:3划分,原班承担70%责任。(班主任交接单见附件7)

第三条:工作职责

一、班主任与辅导员工作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以各系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班主任与辅导员在专业班子的领导下,在学生处的指挥下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工作。

二、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感恩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加强班风学风建设。通过组织主题班会、法制讲座、课外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班级良好学习氛围,指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不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专业素养。

四、做好班级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班级组织建设,组建班委,并指导班委正常开展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指导班级制定规章制度和学生自律规范;根据学校培养目标,结合专业和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生自管会、团委、学生会以及志愿者等服务活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水平。在学生处指挥下,组织开展入学教育、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资助、心理健康、安全等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做好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指导和帮助班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和正确的就业目标;指导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不同年级阶段,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六、关心学生成长成才。经常深入课堂与寝室,了解学生日常学习动态、生活状况,开展师生间的谈心谈话;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保证每学期至少一次与家长沟通)、班级任课老师取得联系,及时沟通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七、及时有效处理班级发生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确保本班级学生的和谐稳定。认真完成学校、专业交办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

第四条:工作考核

一、班主任考核工作由考核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班主任与辅导员考核工作以年度为单位。考核工作在每年年底进行。担任班主任的任课教师,其个人绩效考核分为班主任工作考核和个人年度授课考核两部分。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由班主任自评、学生满意度测评、专业考核和学风建设绩效核算四个部分组成,总分100分。班主任自评不计分;学生满意度测评占30%、专业考核占50%、学风建设绩效核算占20%。

四、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班级组织管理、班风学风状况等。重点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创新能力、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和服务学生工作的效能。

五、班主任考核程序

1、班主任自评。班主任按照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填写《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进行自评,同时向小组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

2、学生满意度测评。考核小组在班主任所带班级随机抽取不少于 40%的学生填写《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3),对班主任的日常工作进行测评,除去评分最高的5%和最低的 5%得出平均分为学生满意度测评分。

3、专业考核测评。依据《班主任工作测评表》(附件4)对班主任进行测评。

4、班级学风建设测评。每年11月初由教务处根据《班级学风建设测评办法》(附件5)对各班级的学风建设进行测评核算,核算结果经各专业确认,学生处审核后采用。

5、学生处审核意见。学生处将班主任的学生满意度测评结果、专业的测评结果、学风建设核算按权重系数换算汇总,经学生处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意见报主管校领导。

6、学校考核。校领导审定学生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结论,依据有关规定由学校给予相应奖惩,并将《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六、辅导员考核程序与班主任考核一样。(辅导员考核表见附件6)

第五条: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考评总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个人当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重要参考依据。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合格”的可参加“优秀班主任”评选。评选由学生处、人事处根据当年实际制定方案,专业组织进行,原则上按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从高到低评选“优秀”。“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专业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其中辅导员参加班主任工作考评并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优。获得“优秀”的由学校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并予以一定奖励。

三、在考核年度内,所带班级因班级工作有突出贡献受到学校及上级部门正式表彰的班主任,在同等条件下,评选“优秀班主任”时可予以优先。

四、当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其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应直接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专业及学生处负责人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限期改正。如仍未按期改正的,下一年度工作考核时可直接定为“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当年晋级晋职、评先评优资格;若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可作解聘处理。

五、在考核年度内,所带班级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学生违纪率大于5%的;在学生党员发展、评优、奖励、资助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对学生严重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的;发生突发事件,能到而未到或未能妥善处置的;恶性群体性事件或学生受到刑事处罚的;其他影响学校声誉的情况。

小编现有《职业学校班级管理考核评定系列材料汇编》如下,感兴趣的朋友和我联系!目录如下:

(普通中小学可做参考)

01.班主任管理与考核办法

02.班主任星级评定制度

03.班主任星级评选评分表

04.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05.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06.班主任工作测评表

07.班级学风建设考核办法

08.班级学风建设量化考核表

09.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

10.辅导员工作专业测评表

11.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12.班主任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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