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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74章

 启明书院_元默 2022-06-16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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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 涣朴老师

经典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内容简要:

这一节和前面所说的“民不畏威,则大威治”有关联,是对前面一节的更详细阐述,从不畏威到不畏死,程度上更加深了一层。

柳宗元写的《捕蛇者说》里,捕蛇者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捕蛇,就是属于不畏死,但捕蛇者不是真的不怕死,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这句话表达了两层意境,第一层是感到深深的悲哀,老百姓一定非常绝望,根本活不下去了,才会到连死都不怕的地步,说明天下已经很乱很乱了。

第二层是感叹为政者的无知,百姓已经连死都不怕了,为政者还要继续加强政策的严苛程度让百姓害怕,他已经不怕死了,还怕你更严苛的法律吗?

为政者要做的不是让百姓不怕死,而是要让百姓怕死,让他知道生的美好,只有活的不那么累,他才会不想死;如果生不如死,他不得已只能选择不怕死,拼死一搏。

当人铤而走险的时候,他已经是对于当下的生活不抱什么希望了,老子是通过“奈何”这两个字,彻底的把为政者的这种无知写了出来。

我们其实也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就是当看到别人已经很抓狂的时候,还跟他讲不许这么抓狂。

其实要想他不这么抓狂,是要让他恢复到平静的状态,而不是用更厉声的喉咙去告诉他不可以这样子。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老子说要使民常畏死,就要让老百姓怕死,但是这种怕死不是靠严苛的法律让他怕死,而是让他对生活充满希望,有着触手可及的幸福,当人拥有触手可及的幸福之时,就不想死了。

所以你要给他好的平台以及清晰的路径去走,这样他就有触手可及的幸福了,就不想死了,就常畏死了。

这个时候,再有人作奸犯科,就可以执而杀之,而不是把一个被逼得造反的人抓起来。

虽然都是“执而杀之”,一个是把别人逼的跳起来,执而杀之;一个是他确实做的不好,执而杀之,这样就没有人敢为奇了,就都合乎道。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

然而如果没有做到让百姓有触手可及的幸福,就是拿着法律,拿着生杀大权去杀人,是不符合天道的,称之为“代大匠斫”。

斫是用斧头劈,大匠是很厉害的工匠,代大匠斫就是代替很厉害的工匠去劈木材,厉害的工匠自然有符合道的方法。

就像执行法律一样,看看谁执行法律是何乎天道的人,他就能够执行法律,这个时候虽然是人在执行法,但是对应着天的。

常是天道,就是道可道,非常道的常道,所以老天会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对于不好的也会砍掉。

人制定的法律,假如是完全合乎天道的,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的,这个杀就是替天行道,否则就是代司杀者杀,这就更加阐明了“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所以同时做到了两点,既让百姓有触手可及的幸福,又会用法律制止那些做奸犯科之人,此时就与天合为一体:生之,蓄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否则,不符合天道就是代大匠斫,代替厉害的工匠砍木材很难不伤到自己的手,因为掌握不了火候,掌握不了重器,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会伤到自己的手。

而要能够运转这个神器,靠的是清净心,靠无这颗心,无心合乎天道,有心必有私欲。

涣朴老师

返朴归真 

涣若冰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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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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