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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隐匿收入的八种税务稽查方法

 刘忠民SDBZBX 2022-06-16 发布于山东

今税咨询

公司对收入的确认,应按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依照权责发生制来确认。但有的公司通过不开具发票、不入账等多种多样方法虚报收入。做两套账防范税务稽查。其最终目的,一是为了能偷税,二是建立“小金库”。平时税收管理,单单凭借查阅账簿很难发现问题。本文就怎样具体实施专门针对隐匿收入的税务稽查做如下探讨,供财务同仁参考……

  一、具体分析复核法

  数量分析,按照各部门正常的投入产出比,确定部门产成品的入库是不是正常,继而分辨有无将产品从“后门”销售转内账的可能。

  价格具体分析,按照会计账簿中所记录的上期各主要产品的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确定上期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然后按照这一价格乘以本期销售量,计算出本期销售额,并将此收入与本期账目销售额进行对比,看看两者是不是大体一致。如差别较大,则很可能具有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情况。

  二、实物出查法

  实物勘查法就是对被查部门能见的实物通过实地勘察,然后与账目核查的方法。检查组进驻被查部门后,先到生产经营现场进行实地观察,看被查部门有无闲置固定资产,尤其是闲置的可出租的房屋和可进行对外加工、作业的机器设备,以及下脚料、副产品的管理、销售等情况,并走访和询问有关人员,掌握情况后再查阅有关收入账簿。若账簿中没有反映或没有全面反映这部分收人,则该部门具有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税务稽查

  三、实物收付核对和盘存法

  在企业经营业务中,如果公司虚报货物的销售额,一定要虚报货物的销售数量,而货物的销售数量是要受“期初存货十本期进货=本期销货十期末存货”这一公式制约的。如果注意检查实际收付记录,加上实地盘点存货,就可以找出破绽。这一方法适用于货物存量少的部门。对于货物存量大的部门,检查员可以先对材料、产成品财务会计及仓库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成品等物资的出入库账册所记载的收(入库)。付(出库)、余(账目库存)进行核对,然后按照具体情况选择某些品种进行实地盘点,并加以综合分析,必然使隐匿的收入显现。

  四、往来函证法

  有的公司为了能要虚报销售行为,必然要假借“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负债类科目,然后借故提取现金或转出后用其他银行存款形式存入账外。对这类问题,检查员只要通过发询证函和必要的外调进行往来账核对,定能查个水落石出。

  五、业务配比法

  一项财务会计业务的发生,必然和其相应的财务会计业务相互配比。如某些产品销售业务的发生必然和其有关的运输费用相配比,检查中,若发现公司只在账目上反映“运费”,而无与运输费用发生相关的销售业务,就有可能具有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六、产能核对法

  检查员可以把公司生产部门的生产统计日报、月报和年报中反映的产量与会计账表中反映的产品(含次品)入库数量进行核对,若数量不相符就有可能具有账外产品,当然也就具有账外收入。检查员也可以按照生产部门的统计数量掌握了解公司的生产能力,计算出产品的产量,并通过该公司的产销比率计算出应实现收入数和公司实际销售额数相比较,若差别较大,就很可能具有着虚报收入的问题。

  七、例外查询法

  就是按照该部门正常的内部规章制度,查找例外线索,然后进行深查的方法。如在某部门进行收入检查时,在了解销售权在经营部门的情况下,发现几笔大额应收账款的当事人是公司下属部门的负责人,这就是一个例外情况。通过找当事人谈话并运用函证法,证实了这几笔应收账款均为虚挂,而且早就被当事人挪用。

  八、银行资金追踪法

  有的公司虚报销售额,将产成品不入库、不做账、直接销售,所得款项不记入外账,不在对公账户记录。往往以公司控制的个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卡单独做账外销售额,在这样的情况下,检查员需用开展资金追踪调查,终究会发现其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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