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环境卫生基本要求、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环境卫生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 512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3.1 养老机构环境卫生管理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management of pension institutions 养老机构区域内,保持环境清洁、垃圾及时处置,实现环境卫生达到预定质量要求的活动。医疗区域表面清洁及消毒应符合WS/T512的要求。5.2.1.1 应设置垃圾收集装置,垃圾收集装置应按GB/T 19095的要求进行分类和标识。5.2.1.2 垃圾收集装置应摆放固定合理,收集装置和场地保持清洁,每日定时收集清理。5.2.1.3 生活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5.2.2.1 应设置专用回收设备,张贴医疗废物标志。5.2.2.3 医疗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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