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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检察双向发力,创建“双监”新格局

 言纪随 2022-06-17 发布于云南
     6月16日上午,县监察委员会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协作机制签约仪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姚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俊共同签署《勐海县监察委员会 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的意见》、《勐海县监察委员会 勐海县人民检院关于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双监”协作机制正式启动,共同构建职务犯罪领域和行政公益诉讼监检合力,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行政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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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两协作机制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双方就如何加强监检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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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姚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俊共同签署“两项机制'。
01
张俊围绕两项协作机制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规范性作用和指导意义,及对依法督促我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进行了阐述,对如何履行两项协作机制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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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俊在座谈会上讲话。
02
姚军谈到两项协作机制对有效形成“监察 检察”监督合力,推动反腐败工作和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指出双方要严格落实责任,用好用活两项机制,切实把检监衔接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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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姚军在座谈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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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确立了工作联络研讨、案件信息通报、案件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衔接、案件调查取证、问题线索移送六项机制,进一步统一了监、检两家双方执法司法理念,规范细化了职务犯罪案件案件办理流程,为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奠定了制度基础。《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调查、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配合等协作机制,为充分发挥监、检工作合力,促进行政机关担当作为、高效协作,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质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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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机制的建立,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开创了我州监检协作配合新格局。双方将立足沟通协调总基调,不断丰富沟通协调的内容和形式,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实现监督力量优势互补、监督范围无缝衔接,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协作的监督合力,共同服务好勐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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