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毫中锋行笔称篆笔; 铺毫中锋行笔称隶笔; 中国的书法用笔只此两种,清包世臣在《艺舟双楫·答熙载九问》第一条:篆书之圆劲满足,以锋直行于画中也;分书之骏发满足,以毫平铺于纸上也。真书能敛墨入毫,使锋不侧者,篆意也;能以锋摄墨,使毫不裹者,分意也。有涨墨而篆意湮,有侧笔而分意漓,诚悬、景度以后,遂滔滔不可止矣。 包世臣的这条说法指出了中国书法的运笔方式就只篆和隶两种而已,至于楷及行草,究竟是用哪种笔法,则看每个人的性格或运笔习惯而定。 篆、隶、章草是书法艺术的源头,这里的篆指广义的概念(陶文、甲骨、金、大小篆都包含在内),敛毫中锋行笔,理性大于感情,中和之风;隶是篆之后出现的书做,笔法不是弧曲婉转而是方折直裁。 如《郑羲碑》、《崔敬邕》等是篆笔; ![]() ![]() 如《始平公》、《爨宝子》等用隶笔; ![]() ![]() 颜真卿之《争座位》、怀素《自序帖》、王献之帖、吴昌硕之行书,篆笔; ![]() 王羲之《十七帖》、宋克、赵之谦行书,隶笔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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