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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解读:治国安民之道

 若悟369 2022-06-22 发布于安徽

在《老子》一书中,不仅表现了十分深刻系统的道家哲学思想,而且,也蕴含着十分深刻的道家谋略。老子是一位了不起的谋略家,他的谋略思想十分丰富。从谋略文化的角度看,老子的谋略理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道家的谋略理念,包括道家谋略的哲学基础,道家谋略的基本原则等,笔者在《道家智术与谋略方法》已经有过论述;二是老子治国的基本理念和策略原则,笔者在《道家谋略的三大原则》中已经有过论述;三是道家治国安民的具体策略和相关措施。而这第三方面就是笔者接下去想分析的内容。

老子提出了道家治国三个基本原则:“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第一个原则是强调治国理政要依顺“正道”,而这“正道”指的是道家的顺其自然的原则,对管理对象不作过多干预;第二个原则是强调用兵不能仅仅满足于实力,还要能“出奇制胜”,兵法云:“兵者,诡道也。”用兵需要以智谋取胜;第三个原则阐明了道家治理天下的基本谋略,即要治理好天下,必须坚持“无为而治”(即“无事”),只有“无为”才能达到“无不为”的效果,这就是道家基本的管理妙策。

而要贯彻这些治国的基本原则,老子提出了一系列治国安民的措施,包括为君之道、为政之道和安民之术等,在《道德经》中,老子用了不少篇幅来阐述君民关系、君心修养、为政之道和安民之术等,下面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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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画像

第一,为君之道:“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一)《道德经》第四十九章曰:

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

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

圣人之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焉,圣人皆孩之。

这说的是,圣人常常是没有私心的,以百姓的心为自己的心。对于善良的人,我善待于他;对于不善良的人,我也善待他,这样就可以就可以使人人行善。对于守信的人,我信任他;对于不守信的人,我也信任他,这样可以使人人守信。圣人在立身于天下,要谨慎收敛,使天下人之心归于浑朴,百姓都很用心地在听在看现实事物,圣人要使他们回归婴儿般的纯朴状态才行。

之前,老子在阐述治国基本原则时,强调以“无事”(无为)取天下,反对以“有事”(有为)治理天下,而这一章延续了前面的治国思想,主要分析如何以“无事”治理天下。

首先,老子强调君心要正,这“正”便是把“道”之“无为”转化为治理上的“无为而治”,以实现天下皆治的效果。

老子强调“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有些版本将“恒无心”称为“常无心”,这“恒无心”的“心”指思虑之心,即执持的私念,或称私心;而“无心”,即没有执持的私念,无私心。圣人“恒无心”即指圣人能体悟“道”,能排除偏见、私心、私欲等,以清静之心来处无为之事,因而,圣人能以“百姓之心为心”,即天下人之心来行天下人之事,简而言之,是去“私心”,以“公心”处事,无私心,无私意,无私利,无私欲,行“公天下”之事,所以,顺其自然,清静无为的。这就是老子所强调的君王之心要“正”的根本道理。

其次,老子认为,圣人以悟道静心来处事,因而,对于常说的“善者”或“不善者”,对于“信者”或“不信者”皆是以超越的态度观之,皆没有成见,真正体现”道“的,是“至善”“至信”,·是不执持于是非善恶的,悟道而自然,才是真正的“善”和“信”。

在老子看来,所谓的“善”与“不善”、“信”与“不信”,不是没有区别,而是在悟道者看来,只有相对意义上的区别,并不具有绝对价值上的区别,因为“圣人无恒心”,消除了一切私心,没有任何成见,因而,“善”与“不善”、“信”与“不信”的区别并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在于能无执持的意念来看待是非善恶和信与不信,只有以悟道静心来处事,才是圣人的该做的。其实,这也是在强调圣人治理天下,应“无为而治”,而不该纠缠于“善”与“不善”、“信”与“不信”。

再次,老子认为,圣人应使天下之心回归于原始纯朴状态,使百姓回到孩童般的天真状态,而不搞小聪明、耍心机。

在这一句话中,所谓的“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是指使天下之心回归于“混同”的原始状态,即纯朴状态;而“百姓皆注其耳目焉,圣人皆孩之”,是指使老百姓能回到孩童般的天真状态,不再专注于听着看着事物的利害之处。在老子看来,所谓的“注其耳目”,是指百姓在日常生活中,用心听用心看,所注意的解释与利害关系有关的事物,而所谓的“皆孩之”,是指使天下之心能“混同”,使百姓之心能回到孩童般的纯朴状态。

高亨先生在注解《老子》时说:“按'孩’借'阂’。《说文》:'阂,外闭也。’……'圣人皆孩之者’,言圣人皆闭百姓之耳目也。上文'歙歙为天下浑其心’,即谓使天下人心胥浑浑噩噩无识无知也。上文云'百姓皆注其耳目焉,圣人皆阂之’,即谓闭塞百姓耳目之聪明使无闻无见也。此老子之愚民政策耳。“高亨先生的解释是没有错的,老子在这里所强调的确实是想通过闭塞百姓之耳目,使其无闻无见,不至于耍心眼,从老子的角度看,是回归孩童般的纯朴状态,从老子所主张的治民策略来看,却是包含着愚民政策之意。但是,老子的这一主张的提出有一个局势背景,那就是针对当时礼崩乐坏的状况,老子是有针对性的,所针对的是当时的重视阴谋,重视利害关系,而丧失人心的纯朴性的状况,因而老子所要的是民众的纯真纯朴心理,而非奸诈之心。

(二)《道德经》第六十五章进一步阐述了治国不能使民智巧心机,而应使民淳厚朴实:

古之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稽式。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这就是说,自古代善于推行“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心机,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很治理,是因为他们智巧心机太多。所以用智巧心机来治理国家,将会给国家带来危害,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福气。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认识了治理的法则,熟知这一法则,便是达到“玄德”境界。这“玄德”又深又远,与事物同回归于“道”,即复归纯真朴实状态,那才是真正的大治。

老子强调去除智巧心机,让民众回到淳厚朴实状态,才是懂得最高治理境界的人,国家要大治,就是要是民回归纯真朴实状态,这与上面所说的“圣人皆孩之”的主张是一致的。

(三)与此相应,《道德经》第十七章曰提出了为君者的要求: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贵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这就是说,最好的统治者,人民并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统治者,人民亲近他并且称赞他;再次一等的统治者,人民畏惧他;更次一等的统治者,人民轻蔑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就不会相信他。最好的统治者是多么悠闲,他很少发号施令,事等大功告成了,老百姓会认为: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显然,老子是以“无为而治”为标准来衡量统治者的治政层次,最好的统治者是“无为而无不为”,而他治理国家是不留痕迹的,人民也不知道他在管理,这是一种顺其自然的治理境界。继而,根据不同的治理水平,统治者分出不同的品级,与完全“无为”的统治者相比,较差一等的统治者人民与他很亲近,并且赞扬他,这算是不错的。而再差一些就不行了,人民害怕他,更差一些更不行,人民不轻视他。统治者如果没有诚信,那么,人民便不会相信他,他也就没有威信治理国家了。

所以,最杰出的统治者是清静悠闲的,他不发号施令,不干预民众。因而,等到民众发现事情办好了,诸事顺利了,会感到,原来他们是顺其自然做成的。这是君“无为”而民以为乃是他们“自然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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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雕像

第二,为政之道:“无为而无不为”。

(一)《道德经》第四十八章曰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无为而无不为。

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这就是说,做学问是求知识日益增多,而悟“道”却是日益要减少受偏见干扰。悟“道”一再减少,到最后便到了“无为”境地。而能够达到“无为”境界,便能无所不为了。治理国家的人,要经常以不骚扰人民为治国之本,而如果经常以繁苛之政扰害民众,那就不配治理国家了。

首先,老子认为做学问与悟“道”是相反的,做学问是积累知识,知识越多越好;而悟“道”却相反,尽量少让知识偏见或学问的意见来干扰对“道”的了悟,若是受知识偏见的影响,悟“道”就难以悟得真切。

其次,不断减少受知识偏见的影响,日积月累,才能达到“无为”境界,而能够达到“无为”境界就是对于“道”的了悟,到时,便能无所不为的,所以,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这是老子治国理政的重要策略和境界,“有为”是干扰,是损毁“道”,难有所为;而“无为”是顺“道”而为,能顺其自然,达到了“无不为”的效果,这就是“无为而治”的真谛。

再次,要善于治理国家,就要坚持“无为而治”的方式,不干预,不骚扰,否则,是治理不好天下的。

(二)《道德经》第七十五章谴责了统治者政令繁苛的危害: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这就是说,人民所以遭受饥荒,就是由于统治者盘剥赋税太多,所以人民才陷于饥饿;人民之所以难于治理,就是由于统治者政令繁苛、干预过多,所以人民就难于治理;人民之所以轻生冒死,就是由于统治者为了养肥自己而搜刮民脂民膏,所以人民感到没有活路了,只能赴死。因而,只有为生活丰厚而去有意作为的人,能保持恬淡的人,才是真正尊重生命,显得更高明,能还归生命之自然本性。

老子在这里是批判谴责统治者对人民过多的盘剥,过多的干扰,过多的搜刮,才使民众饥饿、生存困难,甚至轻生冒死。而且,只有不刻意去厚养生命的人才是尊重生命的,反之,r若是整日里想着惜命保命,反而是有害的,只有,顺其自然,才能使生命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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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第三,安民之道:“不尚贤,使民不争”。

(一)《道德经》第三章曰: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这说的是,不推崇有贤德的人,民众就不会互相争斗;不重视稀有的宝贵之物,民众就不会成为盗贼;不显耀引起欲望的物件,民心就不会被迷乱。因此,圣人的治理原则是:去除百姓的心机,填饱百姓的肚子,削弱百姓的意志,增强百姓的筋骨,以常理该使百姓没有心思,没有欲望,并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要依照“无为”的原则,天下就没有不可以被治理好的。

这第一层意思是以不推崇有贤德之人来防止民众为争名争义而互相争斗;以不重视珍贵之物来防止民众为争贵物而成为盗贼;以不显耀容易引起欲望的物件来防止民心被迷惑变乱。强调要去心机,填饱其肚子,削弱其意志,增强其筋骨,使百姓没有心思,没有欲望,并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轻举妄动。这一层意思与上面的“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闭塞民众耳目的观点是一致的。

第二层意思是强调一定要按照“无为”的原则来治理国家,天下才能大治,这其实也是在阐述老子“无为之治”的治国之道。

(二)《道德经》第七十二章曰: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故去彼取此。

这指的是,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可怕的祸乱也就即将到来了。不要打断民众日常的安适生活,不要阻断民众的谋生之路。只有不压制民众,民众才不会厌恶统治者。因此,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能显耀自己;要有自爱之心但不能自显高贵。只有舍弃自我显耀,避免自高自贵,并保持自知自爱,才是正确的。

老子在这里强调的是治政要谦谨,不要以威势压民,不要干预民众生活,才能是治理好国家,这仍是在强调“无为而治”

(三)《道德经》第七十四章曰: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

若民恒且畏死,则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

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也,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这说的是,人民不畏惧死亡,怎么能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对那些为非作歹的人,就可以抓起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总有行刑官去专管杀人的事,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一样,砍砍伐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手的。

老子在这里其实是强调以杀止乱等于缘木求鱼,是没有用的,民众不怕死,以死来威胁是没有用的。治国之事,不能把民众逼到绝境,伤害民众的君主势必也会伤害到自己,最佳的治理知道,是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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