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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离婚协议仍有效?

 新用户73856505 2022-06-24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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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英女士来电咨询

她与先生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9年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女儿由女方抚养。后双方复婚,如今双方感情再次破裂,英女士欲起诉离婚。请问,起诉离婚法院能否支持?原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是否依然有效?■“12348”值班律师王习习答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是否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会判决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主要看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目前感情的状况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复婚后原离婚协议的效力,应从人身和财产两方面进行分析。1.原离婚协议书涉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条款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2.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却不因男女双方的复婚而失效。因为复婚相当于新的一次婚姻,与一般结婚并没有实质区别,它的效力从复婚之日起算,并不是从上一次离婚之日接续。虽然双方在离婚后没有去变更产权登记,但原离婚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兰萃 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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