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主要指参照合同有关工程款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的约定计取工程价款,而不包括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对于垫资款的利息,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准。 案件索引:(2019)浙民终180号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普法行动# #杭州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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