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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了高职教育发展的“新定位”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职业教

 渐华 2022-06-28 发布于山东
确立了高职教育发展的“新定位”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明晰了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并对高等职业教育在职教体系中的发展定位予以明确。
一是在横向对比中确立了“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办学定位。新法开宗明义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以立法形式确立了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使命,也为高职教育未来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二是在纵向发展中确立了“中职—职业专科—职业本科”的办学体系。新法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进行了系统界定与完善,明确了高职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构中肩负着引领中高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职责,带动构建“中职—职业专科—职业本科”的发展路径,成为职业教育的核心力量。
三是在自我革新中确立了“德技并修、多元创造”的办学目标。新法强化了职业教育对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方面的综合培养,将德技并重的多样化人才培养和创新创造为依托的就业创业作为重要追求,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提供了更为清晰的定位,从法律上解决了升本以后高职教育办学的定位不清、思路不明及“学术漂移”等风险。
——中国教育报《新职教法助推高职再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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