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豆豆、杨婉莹;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仅供交流学习,如有异议请私信联系删除 起诉状标志着一场诉讼程序的开始,是一个案件后续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写好起诉状可以说是每一位律师至关重要的必修课。起诉状一般由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四部分组成,相比其他文书,起诉状的内容虽然比较简短,但要想写出一份“好看”的起诉状,每个部分都需要一些“小心机”。本文将解密起诉状的五个“小心机”,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写作原则:目的导向起诉状的目的实质上就是要提起诉讼,要将事实和我方的请求通过清晰简洁的语言呈现给法官。在撰写起诉状时,应当时刻以这个目的为导向,所有内容的呈现都要为目的服务。 二、当事人信息在这一部分,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区分自然人和法人,不同的主体所需的信息不同。 自然人需要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地址和电话;法人则需要提供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电话。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三、诉讼请求在书写诉讼请求时,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既准确又要留有空间 首先,作为一份法律文书,准确是基础也是前提。这里的准确包含两层含义:法律上的准确和表达上的准确。 法律上的准确主要指请求权基础的准确性。以民事案件为例,依据请求权基础来源不同,可将民事案件分为合同纠纷和非合同纠纷。非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通常产生于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主要产生于合同约定。法庭的裁判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些来源而展开的。因此,确定了诉讼请求的权威来源后,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合同依据设计诉讼请求的表达,就可以实现诉讼请求在表达方面的精准要求。 在保证了法律上的准确后,则需要考虑表达上的准确。在行文的时候要严谨地使用法律术语,对于不确定的表达可以参照法条和法院判决书中判项的用语。这里的法院可以优先选择参考案件的管辖法院,如管辖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表述习惯,则可以参考管辖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或是最高院。毕竟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经常会出现差异,而这种定向检索的方法无疑是避免由此差异带来风险的最好办法。 其次,在保证准确的同时又要给法官的裁量权留有空间。举两个例子: 1.“请求判令依据《民法典》第x条解除《xx合同》” 2.“请求判令张三履行《xx合同》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李四名下” 这两个诉讼请求的表达都存在同一个问题,即过于重视手段而忽略了起诉目的。在书写诉讼请求时,我们要时刻秉持目的导向的原则,只要将诉求的目的表达清楚即可,至于依据哪个法条或者履行哪个合同,可以留给法官去裁量,毕竟抓到耗子才是好猫。 因此,对于这两个诉讼请求,我们可以做如下修改: 1.“请求判令解除《xx合同》” 2.“请求判令房屋归李四所有” 2.按照逻辑顺序全面列明 同样举个例子: 通过以上两个例子可以发现,在表达诉讼请求的时候需注意逻辑顺序。在列明A诉求之前,要思考需不需要以B诉求作为前提,例如返还租赁房屋需不需要解除合同,或者确认合同无效。同时,各项请求之间也需要遵循合理的逻辑顺序。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让法官更顺畅地了解我方的诉求,也能更全面地维护我方当事人的权利。 3.能拆分的就不合并 我方当事人一般都会有多项诉讼请求,在撰写起诉状的时候,我们需要将这些请求拆分列明。因为庭审中,法官会首先要求原告明确诉讼请求,而后针对每一项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因此拆分列明可以更清晰地表达我方的诉求,防止遗漏诉讼请求,进而影响我方权益的实现。 四、事实起诉状的特点之一就在于清晰简洁,因此在事实部分并不需要长篇大论,把握以下几个要点即可: 1.只写与诉讼请求直接相关的关键事实 起诉状的目的在于提起诉讼,因此在事实的叙述上要重点把握与诉讼请求直接相关的关键事实,过于冗长的叙述不利于法官迅速、直接地get到我们想呈现的重点。 2.呈现明显的时间线或事件发展经过 在起诉状中,建议使用“时间+主语+谓语+宾语”的句式,即何时何人发生了何事。这样写的好处在于可以清晰地呈现事实经过,有助于法官把握关键事实的节点,也便于法官查找关键信息。 3.不宜过长,不建议分小标题 在内容较多的情况下,小标题确实可以起到提示和明晰内容的作用。但是对于起诉状这种内容不宜过长的文书,一般没有设置小标题的必要。相反,设置小标题反而容易割裂案件事实,不利于呈现完整的“故事”内容。 五、理由理由是起诉状中的说理部分,在这部分要将我方诉求的请求权基础与事实一一对应说明,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以“原告认为”作为事实与理由的分界点 因为起诉状有特定格式,要求事实与理由在同一部分呈现。因此,设置“原告认为”这样一个明显的分界标志,能够更加清晰地告诉法官“事实叙述到此结束,后面我要开始论理啦”,这样也更加方便法官阅读。 2.必须写明作为请求权基础的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 理由的部分实质上就是一个“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论证过程,既然是三段论,就需要写明大前提,即作为请求权基础的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同时,因为法条或合同条款有其特定的表达习惯,很多情况下不利于直接与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相对应,这时候我们还可以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之间加入“对大前提的解读”,为“大前提”和“小前提”搭建起一个更通畅的桥梁,让法官少拐几个弯。 例如:【大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大前提解读】即股东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请求权并无其他前置条件,仅需具备股东身份即可。【小前提】本案中,因原告已提交被告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了原告为被告股东。【结论】故原告有权根据前述法律规定查阅、复制被告的财务会计报告。 3.不宜过长,不建议分小标题,但要确保涵盖全部诉讼请求 因为起诉状有特定格式,要求先陈述案件事实。所以在理由部分,作为“三段论”中“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已被提前叙述。因此,我们可以适当简化“小前提”的表述,避免重复叙述。当然,同时也要把握好简化尺度,做到精且全,确保每一项请求都有请求权基础作为支撑,有理有据。 最后,再给大家几个小Tips: 1.起诉状不宜过长,2页以内为佳。 2.原则上尽量全面呈现事实,但也要结合诉讼策略和证据情况综合进行考量。 3.起诉状虽有立场,但仍需进行较为客观性的表达,避免因语言不当导致专业形象受损,同时也可能会影响法官心证。例如:尽量避免绝对化和情绪化的表达;使用陈述句,不能用设问句,更不能用反问句;尽量避免使用形容词、副词,尽量避免使用感叹号,全文至多使用一个感叹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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