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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业委会任期届满,是否预留一些公共收益给下一届业委会?

 律赣州 2022-07-04 发布于江西

首届业委成立之初,一穷二白。靠业委会努力争取,和业主们的大力支持,业委会开设的公共账户上,或多或少都有进账。在首届业委会换届前,公共账户上的钱,是用掉还是结转下一届业委会,是摆在首届业委会委员面前,需要处理的问题。

有两种观点。

一是不留理由很简单,自己挣钱,别人邀功,不值得。下届业委会有本事,就自己去创收。

现有的业委会公共账户上的公共收益,是本届业委会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的收益,应该在任期内全部用掉(合法用于小区建设或者分红处理,而非业委会委员私分)。这让全体业主知道,本届业委会是为小区业主真心服务的:艰难开始,完美收官,算是本届业委会给全体业主最好的交代。

二是适度留一些。

业委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小区建设得更好。而要让小区持续建设好,就需要做好传承。

传承,就要做好小区业委会工作顺利交接。不仅要将本届业委会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教给下一届业委会委员,更需要在物质层面上,给与帮助扶持。如果新业委会又是一穷二白,重走首届业委会的艰辛履职的老路,对小区和小区业主来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适度的预留一些经费给下一届业委会,让小区能够平稳过渡,小区就有可能在已有的局面上,更进一步。这符合本届业委会履职的初心,完全值得去做。

当然,每个小区的情况不一样,对于本届业委会任期内的公共收益该如何处分,要由业委会委员,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形去决定。


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擅长: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管理法律纠纷处理、

业委会/物业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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