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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权

 守静齋主 2022-07-07 发布于重庆
       《新唐书·刘祎之传》载:“垂拱中,或告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与许敬宗妾私通,太后遣肃州刺史王本立鞫治,以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谓之敕!’后以为拒制使,赐死于家。”(当时刘祎之是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中书省即凤阁,门下省即鸾台。)
       
       《陆元方传》载:“武后知无它,复拜元方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后(武后)尝问外事,元方对曰:'臣备位宰相,大事当白奏,民间碎务,不敢以闻。’”

      《姚崇传》载:“崇尝于帝前序次郎吏,帝左右顾,不主其语。崇惧,再三言之,卒不答,崇趋出。内侍高力士曰:'陛下新即位,宜与大臣裁可否。今崇亟言,陛下不应,非虚怀纳诲者。’帝曰:'我任崇以政,大事吾当与决,至用郎吏,崇顾不能而重烦我邪?’崇闻乃安。由是进贤退不肖而天下治。”

       以上三段记载已可说明,至少在唐朝,君主的权力要受到宰相权力的制衡,皇帝的权力的实施必须通过政府长官即宰相。看刘祎之的应对可知,皇帝的命令若不经过中书门下省,就没有正当的名义发布——所谓敕、诰都必须经由作为政府主要部门的中书、门下省发布,否则名不正言不顺,大臣可以拒不执行命令。虽然武则天给刘祎之一个拒绝执行命令的罪名,赐他死,但是这至少说明君权受到相权的牵制,皇帝若要一意孤行,只有像武则天那样背上独裁暴君的恶名。陆元方的回答也说明皇帝只需和宰相共商国家大事,民间琐事是不用皇帝过问的,这样的分权也可以防止皇帝对政府行政的干涉。玄宗的话便表明他清楚宰相的职权,相权范围内的事不用与皇帝讨论——他的沉默便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民主成分的一个暗示,暗示一国之君的皇帝在一些问题上是没有发言权的。当然这距离现代民主还很远,因为这需要皇帝个人觉悟高,明白君权不能无限膨胀,自觉把君权与相权分开。这是没有制度监督和约束的分权,一旦皇帝个人欲望过剩,希图插手政府事务,扰乱相权,宰相和政府是没有能力反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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