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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六)

 守静齋主 2022-07-07 发布于重庆
       《司马光传》载:“安石曰:'且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

       王安石自诩善理财,以不加赋而国用足为变法旗号,语出于此,但青苗法的利弊已述于上,又哪里是不加赋?“不在民,则在官”,承认了经济上的守恒,也表明了司马光不欲侵夺百姓以富国的立场。

       青苗法“设法夺民”,即前面所谓一年两输息钱,名为息,即不是赋,但实际上等同于赋,加了一倍,就是司马光说的“甚于加赋”。更别说以新法的名目征收,置国家信用于何地?可见新法之弊。但后来司马光被起用为宰相,“天下之民引领拭目以观新政,而议者犹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但毛举细事,稍塞人言。”这就是说哲宗登基后,议者以为哲宗会遵从孔子关于孝“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古训,改一些小细节,来搪塞外人传言。司马光却说:“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若从句意上讲,司马光说“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则亦有为天下益者,因此可以说司马光并不因为自己与王安石政见敌对,就一概否定王安石的新法。

       这便是知人论世时应该有的客观态度——不以人废言,也不以人废法。虽然王安石为了变法,对守旧的司马光一派无所不用其极,但司马光秉着作为史官的实事求是宗旨,下此论断,诚属可贵,亦属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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