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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新论》书后

 守静齋主 2022-07-07 发布于重庆
       孟子曰:吾未见其人,吾私淑诸人也。陈寅恪先生就是我私淑的先生。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陈先生诞辰130周年。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不断的寻觅和阅读陈先生的遗著,也有意识的搜寻有关陈先生的纪念和评论文章。这部由《中华文史论丛》编辑部编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的《陈寅恪新论》就是最新的一部纪念和评论专著。通过本书,让我对陈先生的人生学问有了更深的认识。

       本书正文189页,10万6000字,由八篇文章组成。虽然篇幅不长,但每篇文章的作者都是文史学界的成名人物:周清澍、王水照、姚大力、陈尚君、荣新江、沈卫荣、陆扬、高克勤,在各自领域都有鼎鼎大名,每篇文章都因其所论专业而分量十足。

       个人认为几篇文章都语出有据,言之成理。但是王水照的《钱锺书与陈寅恪学术交集之意义》一文有些段落和观点值得商榷。兹为拈出,加以申说:
       
       1、 钱先生明确写道:“忆陈寅恪先生《秦妇吟笺释》即以'浣花名集’为韦崇奉杜之证……同一捕风捉影,文字批评中之'考据’必须更科学,更有分析。”这是迄今所见钱先生第一次点名批评陈氏的文字。……钱先生对陈氏“崎岖求解”(张载语,见朱熹《诗集传·诗传纲领》)的历史考据方法的非议是不假讳饰的。(49页)
       2、 诗是诗,史是史,两者虽可用以互证,却各有其本质属性,不容混一。于艺术真实和历史真实的区别,大畅其旨,具见钱先生着眼所在。(51页)
       3、 1978年9月,钱先生在意大利参加欧洲研究中国协会第26次会议,第一次以“不点名而点名”方式公开对陈寅恪先生发出质疑。他说:“文学研究是一门严密的学问,在掌握资料时需要精细的考据,但是这种考据不是文学研究的最终目标,不能让它喧宾夺主,代替对作家和作品的阐明、分析和评价。譬如解放前有位大学者在讨论白居易《长恨歌》时,花费博学和细心来解答'杨贵妃入宫时是否处女’的问题——一个比'济慈喝什么稀饭’、'普希金抽不抽烟’等西方研究的话柄更无谓的问题。”(55、56页)
       4、 必须坚持文学的本位,文学始终是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坚持对文学—文化—文学的路线,不能让其他学科代替文学研究本身,这是贯穿钱锺书先生全部著述的一个“系统”,对当前我国古代文学研究界,更有着特别迫切的启示作用。(66页)

       从上述摘抄可以看出,本文是完全站在钱锺书先生的立场来看待陈寅恪先生的诗史互证研究的,另一方面,本文也是作为《钱锺书的学术人生》一书自序,被《中华文史论丛》2020年第3期转载。正因为本文作者和钱锺书先生的学术渊源,和其研究钱先生这种立场,使其在转引钱先生文字来评论陈先生的时候,毫不留情面,完全没有把陈先生作为一个名德俱高的学者来看待。虽然这种论说角度情有可原,但是也正因为这种明显的倾向性,造成了他把陈寅恪、钱锺书两位先生(刚好是吴雨僧先生说的当代学术的两位人中之龙)放在了完全对立的角度来观察、评价——加之其对钱先生的私谊,造成其阐述更加欠缺客观、公允。

       且不说陈寅恪先生首先是一个历史学者,他有很充分的历史专业训练,他会下意识的把所有文献材料都当做历史材料来利用。就算是上文所引钱先生批评陈先生时所举的例证,韦庄的《秦妇吟》和白居易《长恨歌》(“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即所谓“杨贵妃是否处女”)这种很明显有历史信息的文学作品,怎么不可以加以深入考据,以其作为考察历史风气和时代变动的依据呢?处女入宫,当然是君王选妃的必要条件;杨贵妃先作为唐玄宗的儿媳妇寿王妃,入宫之前不是处女显而易见,这就关涉到唐皇室的胡人血统,使他们不甚看重后妃的贞洁问题。怎么可以把这样的考据工作和“济慈喝稀饭、普希金抽烟”等量齐观呢?杨贵妃入宫关系到唐玄宗后期政策的变化,关系到唐帝国下半程的走势,关系到整个帝制中国的千年变动,这又哪里是济慈、普希金这种作家的私人生活可以同日而语的?举这种例子来论说陈先生的诗史互证工作,完全可以认为是一种“拟人不于其伦”的牵强。这固然可以认为是钱先生的“失语”,同样可以认为是王水照在论说钱先生的时候的失策——他这个举证,暴露了钱先生的一个漏洞。钱先生后半生固然以文学研究为主业,但是完全没有必要靠攻讦前辈学者的研究方式来抬高自己,为自己的研究增色。

       文学归文学,历史归历史,王水照说“诗是诗,史是史,两者虽可用以互证,却各有其本质属性,不容混一”,固然在理。但是不能因为“必须坚持文学的本位,文学始终是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坚持对文学—文化—文学的路线,不能让其他学科代替文学研究本身”这种理念,就贬低其他学科,贬低其他学科利用文学研究的方式——甚至于罔顾陈先生在诗史互证这条路上的成功经验。钱先生坚持“文学本位”的立场固然可贵,陈先生用文学作品作为历史材料,本意是一种“借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凭什么认为他没有资格这么做呢?何况陈先生还取得了《元白诗笺证稿》、《论再生缘》、《柳如是别传》这样的丰硕成果呢?

       恰好本书所收集的陈尚君先生的《《陈寅恪文集》与近四十年学术转型》中有段话对此作了反面的评述:“陈寅恪把文学看作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的文学活动,从中见到从皇帝到官员各种交往的过程中所包含的内容,就是史书会忽略的历史的某一个场景中的特定真相,这是非常重要的。”(84页)

       可以进一步申说的是,我们今日见到的历史,还远不是历史真相——历史的真相,被主观或客观所掩盖的,还少么?就拿陈先生所主攻的唐代历史来说——这也是上文钱锺书先生所主要举证的——也并非所有大事件都完全呈现于公众面前。王夫之《读通鉴论》就曾批评过,唐宪宗的暴崩,在唐朝正史和唐实录里,就不曾明确记录,即便有韩愈这样的正人当朝,也没有能够记录真相:“考诸稗官之传记,宣宗既立,追宪宗之仇,郭氏迫欲坠楼。弑逆之迹,暴露于论定之后,则宪宗之贼,非郭氏、穆宗而谁哉?(笔者案,这里所谓稗官,即《东观奏记》中一段长文,此处不备录)穆宗以嫡长嗣统,逆出于秘密,故大臣不敢言,史臣不敢述,而苟且涂饰;不惟郭氏逭韦后之诛,穆宗逃刘劭之戮,陈弘志抑以逸罚为千秋之疑案。呜呼!唐至是,犹谓国之有人乎?而裴度、张弘靖、柳公权、韩愈之为人臣,亦可知矣。”(中华书局《读通鉴论》775页)陈先生的史学论文也不曾对此事加以详述。元稹有一首诗《将进酒》写道:“将进酒,将进酒,酒中有毒鸩主父,言之主父伤主母。母为妾地父妾天,仰天俯地不忍言。佯为僵踣主父前。主父不知加妾鞭。旁人知妾为主说,主将泪洗鞭头血。推椎主母牵下堂,扶妾遣升堂上床。将进酒,酒中无毒令主寿。愿主回思归主母,遣妾如此事主父。妾为此事人偶知,自惭不密方自悲。主令颠倒安置妾,贪天僭地谁不为。”(《全唐诗》卷418,中华书局,4605页)笔者认为,作为唐宪宗同时代的文人的元稹,真是借此诗讽喻郭后(郭子仪孙女、著名的醉打金枝主角升平公主的女儿)的谋害唐宪宗,此诗虽然名为“将进酒”,但并非一首浪漫的劝酒歌,诗歌写了一个给主人进毒酒的故事,看似委婉,却暗透消息——主父就是宪宗,主母就是后来历事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四朝,煊赫一时的郭太后。这首诗并没有引起陈寅恪先生的重视,因为他的文章写到宪宗被弑的唯一一段即是谈到《续玄怪录》中“辛公平上仙”一节以为是“假道家'兵解’之词,以纪宪宗被弑之实”(《顺宗实录与续玄怪录》,见三联书店2001年版《金明馆丛稿二编》81页)。以陈先生对诗史互证的熟稔,以他对唐诗下的功夫之深(他的高足汪篯曾说陈先生要求弟子背唐诗,全唐诗四万首他能背二万首——事见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他不应该不知道这首诗。陈先生最重要的诗史互证之作《元白诗笺证稿》即对元稹白居易的诗进行诗史互证——即便元白这样的顺序安排没有标明二人重要程度的意味,元微之在陈先生心目中的位置都是不容小觑的。可是陈先生在这部名著里也并没有对元稹的《将进酒》有所解说。

       上面这段,即可见出历史的真相发掘的困难,以及用文学作品来释证历史的必要性。这又岂是“诗是诗,史是史”所能一笔带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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