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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如何看待“曹雪芹自己选择的道路”?

 吴营洲文存 2022-07-11 发布于河北

再谈如何看待“曹雪芹自己选择的道路”?

吴营洲


如何看待“曹雪芹自己选择的道路”?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是如何看待曹雪芹这个人?

我们应该认识到,曹雪芹是个“人”,并不是“神”!无论他多伟大,他也终究是个“人”。既然是“人”,就应该具备“人”的一般特征,譬如说,出生时自然会“哭”,饿了时也需要吃饭,病了时肯定难受。这是“规律”(常识),任何人都难以超越。[1]

只有认识到曹雪芹是个“人”,我们才有可能走近他,才有可能理解他。如果总是把他当成“神”,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恐怕永远也没法了解历史上真实的曹雪芹。

生而为“人”的曹雪芹,他再聪明,再有天赋,他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他对人生的认识,也有个一步步由浅入深的过程,不可能一上来就具备了而今《红楼梦》里所表现出的如此高的思想境界。他的“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他的“十年辛苦不寻常”,均已说明这个问题。

换个角度说,生而为“人”的曹雪芹,该进私塾时他也得进私塾,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他也须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这也是“规律”(人之常情)。有人说,曹雪芹一直就厌恶科举,这恐是与实情不符的。孩提时代,谁不愿意阖天世界随心所欲地“疯玩疯跑”,谁愿意整天地被关在屋子里诵读那“四书五经”,即便如贾宝玉似的,玩得正开心时,突然有个贾雨村来了要找他,他便不由地随口嘟囔了几句,这恐怕算不上“厌恶科举”,也并不能证明他就是讨厌“禄蠹”。曹雪芹在他的青年时代,若说他不想“光宗耀祖”,谁爱信谁信,反正我不信。在我看来,青年时代的曹雪芹,光宗耀祖,重振家业,很可能是他的最高追求,或是他唯一的理想。再者说,因为曹雪芹特殊的家世,“光宗耀祖,重振家业”,不仅他会这样想,他的家人也会迫使他这样想,传统的教育更会迫使他这样想。在读书人的心目中,“功名利禄”这四个字所占的位置,不是一般的重要,而是生命的全部,即拼尽一生的全部追求与寄托。

既然想“光宗耀祖”,就得去“应试”,在那个时代,那是步入仕途的唯一途径,因此,为了这一理想,曹雪芹不得不潜心研读科举应试的各种典章,也因此,说曹雪芹曾经一度“热衷科举”又有什么不对的呢?恐怕这不算是“唐突”他吧!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能把“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曹雪芹与初入“红尘”的曹雪芹,视作同一个人。

遗憾的是,曹雪芹“光宗耀祖”这条路被堵死了,所以他才开始选择了“写作小说”。诸如我在前文中所说的:如果曹雪芹仕途通达、前程似锦,或者说,在他有官做,且做得春风得意、如鱼得水,他会选择“写作小说”这条道路吗?

顺便再说一句:写小说,当作家,大概是所有人儿时的梦(在古代,“讨个小,刻个稿”,是无数士子梦寐以求的),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绝大多数人都难以美梦成真。而曹雪芹,由于他特殊的人生际遇,特殊的天赋和性情,终于使他走上了小说写作这条路;这是命运的选择。


附文:否认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几种观点


一直以来,认为曹雪芹不是作者的,为数不少,其观点、理由,形形色色,不尽相同,现简要介绍如下:

说法之一,认为《红楼梦》的作者,便是那位“石兄”或“空空道人”。然而“石兄”或“空空道人”是谁呢?凡是看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均不难感知到那位“石兄”或“空空道人”,便是曹雪芹本人。

在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一回第九页上面有眉批云:“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而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了去,方是巨眼。”

这—页另一段批语又写道:“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不被作者瞒弊了去,方是巨眼”

这句话已经很明白地告诉我们,作者就是曹雪芹。

如若认为作者不是曹雪芹,则是被作者瞒弊了去。“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更表明了这一点。哪一个写长篇小说的不纂目录、不分章回呢?因目录和章回的确定与小说情节的构思是同步进行的,这是文学创作的规律。

说法之二,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康熙年间的曹寅或明末遗老。这种说法也明显地存在不合理之处。曹寅于1713年(康熙五十一年)已经死去,最早流行的甲戌本《红楼梦》的脂砚斋评语,是在乾隆年间的1754年,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十一年。脂砚在甲戌本曾有一评语这样写道:“缺中秋诗,俟雪芹。”脂砚在这里肯定不会等死去多年的曹寅来补中秋诗的。至于明末遗老到清朝时自然已经是老人了,再加上顺治十八年,康熙六十一年,雍正十三年,共计九十二年。这遗老就算他明末时六十岁,那么到写《红楼梦》时,至少已经一百五六十岁了。这根本是不可能的。

说法之三,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其叔曹頫的化名或是曹頫和曹雪芹两个人名字的组合,这也是没有依据的。

其一,我们所见到的有关史料,均载曹雪芹是江宁织造后代,而曹頫本人则是江宁织造。织造与织造后代是不能混为—谈的。

其二,曹頫没有任何“著书”之记载。所以,曹雪芹就是曹雪芹,根本不是曹頫的化名,也不可能是二人名字的组合。

说法之四,则是认为曹雪芹其人根本不存在,曹雪芹是“抄写勤”的谐音,这更是无端的戏言。

据史料载,曹雪芹诗友敦诚、敦敏、张宜泉等和曹雪芹经常在一起饮酒赋诗,诗前题注和诗中内容均可证明曹雪芹的客观存在,他们怎么能和幻影在一起饮酒唱和呢?曹雪芹逝世后,他们也都有挽诗悼念,他们绝不会对空写挽诗。所以曹雪芹客观存在无须怀疑。

说法之五,认为曹雪芹生活的年代没赶上曹家的全盛时期,所以他不可能写出繁华富贵的生活,这种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作家对生活的体验从来就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体验,另一种则是间接体验。我们现在不是有许多作者在写历史小说吗?生活在新中国的作家,有许多不也同样写出了旧中国的生活吗?曹雪芹能写出《红楼梦》是毫不奇怪的。

一部《红该梦》正是凭他极不平凡的生活经历和独特的人生感受,用他卓越的艺术才华所写出来的封建时代的“世人真面目”,这是无可置疑的。


附文: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几条证据


说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并不是以讹传讹,在已知的史料中,有如下记载。

曹雪芹卒后五年,永忠读《红楼梦》时写道:“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成七绝三首。”从题目里便知,永忠通过墨香,得以读到《红楼梦》,因此而吊雪芹。试问,倘若《红楼梦》不是曹雪芹写的,或和曹雪芹没有关系,永忠何必吊他?

满族镶黄旗明义的《绿烟琐窗集》中曾有《题红楼梦》一诗,诗中写道:“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此。”在这里,明义说的再明白不过了,“出所撰”,语气也很肯定。[2]

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说到雪芹时称:“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按指《红楼梦》)绝妙尽致。”[3]

梦痴学人在《梦痴说》中写道:“《红楼梦》一书,作自曹雪芹先生,嘉庆初年,此书始盛行,嗣后遍于海内,家家喜阅,处处争购……”

《云在山房丛书八旗画录》称:“曹霑,号雪芹,所著《红楼梦》小说,称古今第一。”

恩华在《八旗艺文编目》里写道:“《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汉军曹霑者,高鹗补。曹霑号雪芹、芹圃,曹寅孙。”

西清称:“《红楼梦》始出,家置一编,皆曰曹雪芹书……”(《桦叶述闻》,邓之诚《骨董琐记》卷八引。)

此外袁枚(1716年—1797年)的《随园诗话》卷二;毛庆臻的《一亭考古杂记》;汪堃的《寄蜗残赘》等,都对曹雪芹所著《红楼梦》有所记载。

这些都清楚地表明,曹雪芹应该享有的《红楼梦》著作权。



[1] 有人说,林黛玉也是人,她也蹲马桶,拉的屎也臭。这样的话我是不会说的,我觉得这样说便唐突了林妹妹;尽管此属实情。

[2] 明义,生于1740?年,卒年不详,姓富察氏,字我斋,满洲镶黄旗人,都统傅清的儿子。自幼至老,均在乾隆朝做驷院的侍卫,给皇帝管马执鞭。著有《绿烟锁窗集》。

[3]  裕瑞,生于乾隆二十六年四月,姓爱新觉罗氏,号思元主人。是豫良亲王修龄第二个儿子,裕丰亲王之弟。封不入八分辅国公,授委散秩大臣、镶白旗蒙古副督统、管理正白旗护军统领等职。著有《萋香轩吟草》、《樊学斋诗集》、《草檐即山集》、《清艳堂近稿》、《枣窗近稿》集《眺桃亭赋钞》等书。纪昀、刘镛、法式善等人为之序跋。道光十八年闰四月卒,年六十八岁。书中所称的“前辈姻戚”,是指他的舅父明义、明琳等。《清史稿裕瑞传》称其,“工诗善画,通西番语,尝画鹦鹉地图,即西洋地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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