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程伟元自述 · 十

 吴营洲文存 2022-07-11 发布于河北

程伟元自述·十

吴营洲 

续书者谁

我个人坚信,《红楼梦》一百二十回,都是出自曹雪芹的手笔。

后四十回——即所谓的续书——自然也是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了。

我何以如此坚信呢?

这自然要从第一回说起。第一回说此书的缘起,其中有这一一段话:“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

任谁都知道,所谓的“披阅”“增删”,都是修改时的工作;所谓的“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尤为成书后的手续。假使这部书没有写完,哪会有“披阅”“增删”“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些事项呢?

据我所知,否定后四十回也是曹雪芹手笔的理由,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和第一回自叙的话都不合;

二、史湘云的丢开;

三、不合作文时的程序;

四、小红没有了下落;

五、香菱被扶正了;

六、贾宝玉肯做八股文,肯去考举人了……

其实在我看来,这些理由都是不能称之为理由的。

这部书的开端,的确是说了贾宝玉“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但是我又问了:中个举人就算是“有成”了吗?就不能自说自己“一技无成”吗?半生潦倒的举人,历朝历代,不知有多少,何止是宝玉一人呢!

有人说贾宝玉的确反对举子业,骂那些人是“禄蠹”,哪有自己肯做八股文,肯去考举人的道理?其实在我看来,这正是宝玉反对举子业的意思。他看那些做举子业的人,认八股文为终身大事,板着面孔,十分认真。所以宝玉随便一出,一举而得,表示这有什么了不得。作者写宝玉中举,就是这个理由。

这部书的第三十一回,回目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依此句看来,史湘云后来似乎应与宝玉做夫妇.不应该此话全无照应。又如前八十回,竭力描写小红是个扳高好胜的丫头,好容易得着风姐的赏识,把她提拔上去了;但这样一个重要人才,后四十回岂可没有下场。

关于小红的没有下场,最好请看这部书的引子: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

都只为风月情浓。

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因此上,演出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依此看来,曹雪芹写这部书的目的,是在“悲金悼玉”。

“金”是宝钗,“玉”是黛玉。

可知这部书的主人,除了宝玉以外,便是宝钗、黛玉,不是湘云、小红。

湘云、小红等人,乃是陪衬,自然不妨丢开,也不妨无果而终。

譬如西施,吴国亡后,《国策》《史记》均不述其究竟;又如貂蝉,吕布死后,《三国演义》也未载其下落。可知文章有主有宾,有重有轻,哪有一百二十回的大书,数百号人,人人都详其本末!

这部书第五回的“十二钗副册”上,写香菱的结局是:“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两地”“孤木”,是为“桂”字,乃指夏金桂,明言香菱将死于夏金桂之手。可是后四十回却金桂死了,香菱扶正,这岂是作者的本意呢?

试想一下,假如续书作者连十二副册也不注意,那真疏忽极了,还配续后四十回吗?

可是后四十回写鸳鸯吊死时,乃有秦可卿的鬼前来引导,补出前十三回秦可卿的死,是由自己吊死的。这又何等细心!

其实在我看来,续书作者本不疏忽,也不是不细心,不过是“至其原文,未敢臆改”罢了。

就常理而言,续书的人终该是十分细心的,惟恐一有破绽,授人口实,哪有疏忽到连册文也不顾及的人呢!我想续书的人终不疏忽到这步田地吧!

况且,在前八十回中,也有同样疏忽的地方。

如三十一回的回目说:“因麒麒伏白首双星。”是湘云丈夫不管何人,结婚后都应同享高寿。但第五回册文的词却说:“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同回的曲文也说:“一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何必枉悲伤。”

依这词和曲文,所谓“水逝云飞”,所谓“云散水涸”,都明指湘云日后要寡居,下文不能再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

前八十回公认是曹雪芹一人做的,何以也竟有这样疏忽的地方呢?那么香菱的结局和册文不符,我们也不能说不是曹雪芹做的了。

所谓的“不合作文的程序”,如我驽下,真的不懂。

不过我细读后四十回的文章,实在和前八十回没有什么差别。

据我所知,现在坊间大概有十多种《红楼梦》的续本,我翻过一些,感觉不但立意荒谬,连文章都不堪入目。为什么呢?实在是没有一个能比曹雪芹!因为曹雪芹以自己的事,自己来写作小说,自然“维妙维肖,入情入理”的了。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一百二十回的大书,不是一时所能做成的,不是一次所能写完的,必然经过许多次的修改。曹雪芹自己说,他在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可知《红楼梦》是十年功夫做成的,而是经过五次修改的。但书中的许多矛盾,却因这五次的修改而发生了。

何以呢?这因《红楼梦》前几次的修改本已流行了,而后几次的修改本又出来,自然有许多地方和从前的不同,或者竟有许多地方和从前的相反。但当时传抄的人,那能顾到这些呢,自然前次未曾写完的,就拿后来的修改本来抄,于是一本之中,前后自相矛盾。

正如我和高鹗在引言里所说的:“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

可见各种抄本是同时流行的。其实这些抄本,都是曹雪芹先后的修改本。只要明白了这层理由,知道这部书中的矛盾,是传抄各修改本先后错误的缘故。

我个人坚信,通部书一百二十回,都是出自曹雪芹的手笔。至于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不合处,或后四十回的舛错处,我只能说这是曹雪芹的未定稿。况且,即便是前八十回中,也有一些舛错啊!

当然,有时候我也隐隐地感觉到有点儿“问题”,就是“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就“文风”而言,确有不同之处。

因为我“发现”,“后四十回”的文字,从头至尾,多是大段大段的,而“前八十回”并没有这种现象!

这仅仅是“文风”问题?可“文风”当是一个人语言风格的自然流露,并不是刻意做出来的啊?

为什么会呢?我不清楚!

时遭诟病

我知道,说后四十回不好的,甚至说“坏”的,自也不乏其人。

有人说,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矛盾太多。

有人说后四十回是“狗尾续貂”,是“附骨之疽”。

甚至还有更极端的,据称有个叫犀脊山樵的,在其《红楼梦补》中竟这样写道:

余在京师时,尝见过《红楼梦》元本,止于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而止。今世所传一百二十回之文,不知谁何伧父续成者也。原书金玉联姻,非出自贾母、王夫人之意,盖奉元妃之命,宝玉无可如何而就之,黛玉因此,抑郁而亡,亦未有以钗冒黛之说,不知伧父何故强为此如鬼如蜮之事,此真别有肺肠,令人见之欲呕。

当然,这种说法真的太偏激了!就我而言,委实难以接受!

据称有个叫裕瑞的,在其《枣窗闲笔》中写道:

此书由来非世间完物也,而伟元臆见,谓世间当必有全本者在,无处不留心搜求,遂有闻故生心思谋利者,伪续四十回,同原八十回抄成一部,用以绐人。伟元遂获赝鼎于鼓担,竟是百二十回全装者。不能鉴别燕石之假,谬称连城之珍,高鹗又从而刻之。……细审后四十回,断非与前一色笔墨者,其为补著无疑。……此四十回,全以前八十回中人名事务,苟且敷衍,若草草看去,颇似一色笔墨。细考其用意不佳,多杀风景之处,故知雪芹万不出此下下也。……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俱备之物。

这个裕瑞,可不是简单人物,据我所知:

裕瑞(17711838),清朝宗室。字思元,豫亲王多铎五世孙,清朝和硕豫良亲王爱新觉罗·修龄次子,母嫡福晋富察氏,外祖父是承恩公傅文。

他曾三次缘事获咎被皇帝发遣盛京,降级至革去四品顶戴、七品笔帖式。嘉庆十九年四月缘事被永远圈禁。

他读书广泛,作为宗室贵族,除了经史之外,还对词曲、小说、话本、子弟书多有经营。他对《红楼梦》颇有研究,其治红学的入门书《枣窗闲笔》极为世人关注,他是研究《红楼梦》续书第一人。相传裕瑞的书斋窗外有一棵大枣树,故将他的这本著作命名为《枣窗闲笔》。

他是一位多才多艺的文学家,同时也是位反映辽东生活民情的诗人。

他工诗善画,通西蕃语,又用唐代古字翻译唐代藏传佛经凡数百卷。

他也是位书法家,其字清逸脱俗,典雅畅顺,深得二王宗法。他曾多次游览千山,并在龙泉寺三星石上镌刻“法水长流”四字。其字迹清新、简洁、俊秀、颇具风骨。

广为传播

据我所知,曹雪芹创作的这部《红楼梦》,在它成书后的三四十年来,只是在亲友间小范围内借阅传抄,许多人并无缘拜读。虽然如我在《红楼梦序》所说的:“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矣。”但是这种传抄的传播速度与范围仍然是非常有限的。

自打我和高鹗整理的这部书付梓之后,便迅即走向了民众,并成为了脍炙人口的首部名著。

据我所知,此前的这部书,不仅无定本,而且有的还残缺不全。正是由于我们的努力,才使它结束了以手抄本流传的历史,自然也结束了在传抄过程中出现的混乱与错误,从而有了相对统一、规范的版本。

我大言不惭地说,这是我和高鹗做出的历史贡献。

我们印行的这部书,随着文人们的交口称赞,以及书商们的极力推销,流传的范围远远地超出了我的想象。

据我所知,自打这部书正式摆印之后,不但迅速流传到了全国各地,出现了翻版重印的风潮,而且还远销到了日本、朝鲜、泰国、缅甸、俄罗斯等国。

我的一位江苏老乡告诉我,就在这年(乾隆五十八年)的1123日,南京王开泰“寅二号船”由浙江乍浦港,开往日本长崎。船上所载货物中,竟有《红楼梦》九部十八套。

据我所知,这是这部书最早流传到域外的记载。

然而更为令我高兴的是,由于我们的劳作,使得这部书从达官显宦、书香名流的府庭,流入了寻常百姓家。

仅从一些文人在著作中,便可窥知这部书刊印后的传播情况。诸如:

裕瑞在《枣窗闲笔》中称:“此书自抄本起至刻续成部,前后三十余年,恒纸贵京都,雅俗共赏。”

郝懿行在《晒书堂笔录》中称:“余以乾隆、嘉庆间入都,见人家案头必有一本《红楼梦》。”

缪艮在《文章游戏》卷六中称:“《红楼梦》一书,近世稗官家翘楚也,家弦户诵,妇孺皆知。”

汪堃在《寄蜗残赘》中称:“《红楼梦》一书,始于乾隆年间,后遂遍传海内,几于家置一编。”

梦痴学人在《梦痴说梦》中称:“《红楼梦》一书…….嘉庆初年,此书始盛行。嗣后遍于海内,家家喜阅,处处争购。故《京都竹枝词》有云:'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正糊涂。’时尚若此,亦可想见世态之颠。”

报癖在《说小说》中称:“自曹雪芹《石头记》出现后,大受社会欢迎,洛阳纸贵,名驰东岛。”

成之在《小说丛话》中称:“《红楼梦》一书,几于无人不读,亦几于无人不知其美者。”

逍遥子在《〈后红楼梦〉序》中称:“曹雪芹《红楼梦》一书,久已脍炙人口,每购抄本一部,须数十金。自铁岭高君梓成,一时风行,几于家置一集。”

……

据我所知,自打这部书刊行之后,不但得到了广泛传播,还在坊间产生巨大的影响。

负面传闻

当然,好的影响自然是铺天盖地的,“坏”的影响却也时有所闻。例如:

据乐钧的《耳食录》称:

近时闻一痴女子,以读《红楼梦》而死。初,女子从其兄案头搜得《红楼梦》,废寝食读之。读至佳处,往往辍卷冥想,继之以泪,复前读之,反复数百遍,卒未尝终卷,乃病矣。父母觉之,急取书付火,女子乃呼曰:“奈何焚宝玉黛玉!”自是笑啼失常,言语无伦次,梦寐之间,未尝不呼宝玉也。延巫医杂治,百弗效。一夕,瞪视床头灯,连语曰:“宝玉,宝玉,在此耶?”遂饮泣而瞑。

据陈镛的《樗散轩丛谈》称:

常州臧镛堂言,邑有士人贪看《红楼梦》,每到入情处,必掩卷瞑想,或发声长叹,或挥泪悲啼,寝食并废,匝月间连看七遍,遂致神思恍惚,心血耗尽而死。又言,某姓一女子亦看《红楼梦》,呕血而死。

据邹弢的《三借庐笔谈》称:

苏州金姓某,吾友纪友梅之戚也,喜读《红楼梦》,设林黛玉木主,日夕祭之。读至黛玉绝粒焚稿数回,则呜咽失声。中夜常为隐泣,遂得癫痫疾。一日,炷香凝跪,良久,遂拔炉中香,出门,家人问何之,曰:“往警幻天,见潇湘妃子耳!”家人虽禁之,而或迷或悟,哭笑无常,卒于夜深逸去,寻数月始获。

这类记载自然难辨真假,但想来,还真是罪过罪过!

我想这也可能出乎了曹雪芹的意料。

甚至有人将《红楼梦》视作“淫书”:

陈其元的《庸闲斋笔记》中称:“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性情,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干矛’也。”

梁恭辰的《北东园笔录》四编中称:“《红楼梦》一书,诲淫之甚者也。”

齐学裘的《见闻随笔》卷十五中称:“(《红楼梦》)语涉妖艳,淫迹罕露,淫心包藏,亦小说中一部情书。高明子弟见之,立使毒中膏肓,不可救药矣。其造孽为何故哉!因知淫词小说之流毒于绣房绿女,书室红男,甚于刀兵水火盗贼”。

汪堃的《寄蜗残赘》卷九中称:“(《红楼梦》使得)聪明秀颖之士,无不荡情佚志,意动心移,宣淫纵欲,流毒无穷。至妇女中,因此丧行隳节者,亦复不少”。

陆长春的《香饮楼宾谈》中称:“(有人称)淫书不可看,尤不可蓄。书箧中有《红楼梦》《贪欢报》等,其速焚之。”

我还辗转看到了毛庆臻于乾隆六十年(1795)写在《一亭考古杂记》中的一段文字:

乾隆八旬盛典后,京板《红楼梦》流衍江浙,每部数十金;至翻印日多,低者不及二两。其书较《金瓶梅》愈奇愈热,巧于不露,士夫爱玩鼓掌,传入闺阁毫无避忌。作俑者曹雪芹,汉军举人也。……然入阴界者,每传地狱治雪芹甚苦,人亦不恤,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业力甚大,与佛经之升天堂,正作反对。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然若狂者,今亦少衰矣。更得潘顺之、补之昆仲,汪杏春、岭梅叔侄等损赀收毁,请示永禁,功德不小。然散播何能止息,莫若聚此淫书,移送海外,以答其鸦烟流毒之意,庶合古人屏诸远方,似亦阴符长策也。

时人耳熟能详的这句“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就是出自毛庆臻之口,却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两句的前面,还有两句,即:“做阔全凭鸦片烟,何妨做鬼且神仙。”

他为何将《红楼梦》比作“鸦片烟”呢?啥意思啊?

相关链接:

程伟元自述:目录、弁言、后记

程伟元自述(目录及代序)

程伟元自述 · 一

程伟元自述 · 二

程伟元自述 · 三

程伟元自述 · 四

程伟元自述 · 五

程伟元自述 · 六

程伟元自述 · 七

程伟元自述 · 八

程伟元自述 · 九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