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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正传:十年辛苦不寻常 · 三

 吴营洲文存 2022-07-11 发布于河北

曹雪芹正传

吴营洲

十年辛苦不寻常·三

乾隆九年前后,正在创作《红楼梦》的曹雪芹,开始想到了《西厢记》,想到了《牡丹亭》……

这些剧作,为什么会赢得人们的无限喜爱?

思来想去,曹雪芹感悟到,那就是一个“情”字。进而在想,在这个社会上,在人的生活中,或者说在一个人的生命中,这个“情”字,应该占有怎样的位置?

曹雪芹开始思考起这个问题。而且,思考得很苦。

随后,曹雪芹决定放弃他的《风月宝鉴》。也就是,放弃“风月”,潜心写“情”。

而此时,距曹雪芹萌生写作念头的最初时间,已经过去两年了。

在《西厢记》中,张生和崔莺莺的“乱”,自然不合(当时的)礼法,但这一男一女,两情相悦,并有着超越“淫”及“乱”的“情”,所以才感人至深。

杜丽娘的情形,与之相近。

在杜丽娘的身上,自然有“欲”的成分。她独处深闺,但青春萌动,对情爱充满了渴望与幻想。可她,偏就遇不到可心的异性。甚至遇不到异性。而在梦中,与柳梦梅的蓦然一交,遂感到如醉如痴,欲死欲活……

一个寂寞而敏感的少女,便在这不期而遇且又情不自禁的狂喜中,感受到了生之欢欣(生命的某种真谛)。可她清楚,这种欢欣,在现实生活中是永远无法得到的,于是她选择了自戕。她认为,或许唯有死后,方可与柳梦梅再度相遇……

因而,人们不仅从中看到了“欲”的力量,更看到了“情”的价值。

历代的评论者,均把《牡丹亭》推为言情的代表作。就连汤显祖本人都称:“如杜丽娘者,乃可谓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

需要说明的一点便是,此时的这个“情”字,虽然出现在了曹雪芹的脑海里,但它还没有形成一个特别完整特别系统的概念。

曹雪芹所说的“大旨谈情”,当是日后随着其书稿的不断增删,逐渐明晰起来的。

这段时间,曹雪芹大概又在内务府当差了。

当然,此时的当差,与乾隆元年已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当年,他正春风得意,进了内务府,便是步入了仕途,展现在眼前的也是一条笔直的腾达之路,甚至有种“天空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乃至“舍我其谁”的感觉;可而今他到内务府来,仅仅因为他是旗人,仅仅因为他和他的爷爷他的父亲一样,也是内务府的包衣,所以他必须接受内务府的派遣,从事奴才们该干的营生。

他也得谋生度日呀。

无论是谁,人生的第一要义,当是生存,当是活着……

无论是谁,倘若不能苟活于这个世界,那么他的任何愿望,均都无从谈起……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理想、事业?

曹雪芹明白这个道理……

严酷的现实,也容不得他不明白……

尽管他知道,自己已于国于家无望了,自己的理想也已烟消云散了,可是,自己还有年迈的奶奶,还有那一直守着自己的寡母,自己不但要活下去,而且还得好好地养活她们,使她们生活得尽可能地好一些……

大清有其特殊制度,身为旗人,每月可关四两银子,每季可一石米,这就是所谓的铁杆庄稼……

这些银子,这些米,也许能够维持他一大家子的日常开销,但他会像其他的八旗子弟似的,终日里斗鸡遛狗捧戏子逛窑子吗?

恐怕不会。

当时,位于北京西郊的圆明园正在大兴土木,他可能就被内务府派到了圆明园,负责些十分具体的事务,诸如画画图纸什么的。

而管理圆明园事务的,正是年轻有为、仕途通达的富察傅恒。

这位傅恒,大有来头,他是察哈尔总管李荣宝的第十子,也是富察皇后(乾隆皇帝第一个皇后)的弟弟。在他刚及弱冠时,便被授予侍卫,之后更是平步青云,累进总管内务府大臣,户部右侍郎,军机处行走,内大臣,户部尚书,汇典馆总裁,侍卫内大臣保和殿大学士,这一飞黄腾达的过程,只有六年多一点的时间。真可谓春风得意,少年富贵。

由于曹雪芹的才学或谈吐,很快就得到了傅恒的注意或赏识。不久,曹雪芹便被傅恒聘到门下,做了西宾[1]

乾隆九年,曹雪芹经过一段痛苦的思考,决定放弃几近完成的《风月宝鉴》,另起炉灶,写一本与自己的经历、情感息息相关的小说,将自己少年时经历过的那些刻骨铭心的东西写出来,将人世间最真最美的那个“情”字写出来。

这时,在曹雪芹的笔下,便出现了“贾宝玉”。

当然,也就出现了“林黛玉”。

起初的“贾宝玉”,自然是曹雪芹。是曹雪芹按照自己的形象和经历,来构思和描述这一人物的。有人称《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并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但是后来的贾宝玉(也就是而今世人所看到的这个贾宝玉),自然就不再是曹雪芹了,而是曹雪芹结合自身的特殊经历,再从自己所看到听到的诸多人物身上,杂取种种,而塑造出来的一个全新的文学形象。

此时的书名,被曹雪芹称作《石头记》。

此时的《石头记》,与几近完稿的《风月宝鉴》,并没有任何关联。两本书无论是故事情节,还是思想内涵,均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风月宝鉴》已经被曹雪芹束之高阁了;而《石头记》,则是曹雪芹另起炉灶以自己少年时的那段经历为蓝本而新写的一部小说。(至于将《风月宝鉴》里的诸多情节融进《石头记》里,并最后成为“是总其全部之名也”的《红楼梦》,则是日后的事情。)

当然,此时的《石头记》,与而今读者所看到的所谓的“脂砚斋凡几阅评过的《石头记》”,无论是内容上,篇幅上,还是思想认识的深度上,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脂砚斋凡几阅评过的《石头记》,是曹雪芹把他自己“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并在半生中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所见所闻”也融进去了,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自传了。)

此时的《石头记》,只是记述了曹雪芹自己在“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即他在“富贵场中、温柔乡里”的那些经历。

当然,即便是他在“富贵场中、温柔乡里”所“受享”的那“几年”,其间的悲欢离合自然也是有的。而且,也是他终生难忘的。

对曹雪芹来说,他终生最最难忘的,便是他青葱少年时的那段恋情……

于是,多少年来他始终不曾忘却的那些往事,便一幕幕地浮现在了他的眼底心头……

在曹雪芹起初的笔下,“林妹妹”的身世、性情与他的初恋情人是基本相符的:她五岁开始读私塾,“只上了一年学”,六岁时,母亲病故,不久便被贾府“收养”……

第三回的回目是:

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

由此可知,在曹雪芹最初的稿子上,林黛玉这个人物,更接近于她的真实身份,并不是贾母的嫡亲外孙女。(倘若是的话,能用“收养”这个词吗?)

依常情而言,林黛玉与贾府谊属至亲,以贾府的体面,抚育幼雏,当是其责任,是不该称作“收养”的(似乎只有对那些被遗弃的孩子,才可以称作“收养”)

后来(在己卯、庚辰本上),此回的回目改作了“……林黛玉抛父进京都”,使黛玉的出身或黛玉与贾府的关系,变得有些模糊了……

再后来(到了己酉、甲辰本),此回的回目又被改作了“……接外孙贾母惜孤女”,强调了一种祖孙关系,加进了一份亲情……

我不知道,这些改动,曹雪芹究竟是出自怎样的考虑……

或是如他所说的,欲将“真事隐去”,或是出于小说本身的缘故,因为如此一改,从文字上看,回目与内容就浑然一体了——尽管这远离了曹雪芹的本意……

但是无论怎样说,最初的“收养”二字,委实昭示了某些历史本相,也记下曹雪芹自己心里的那个结……

它关涉着他的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

清楚这段往事的,除了他,当属他的表叔李鼎(即脂砚斋)了。难怪李鼎看到“收养”后,写下了这样的一句批语:“二字触目凄凉之至!”

曹雪芹的这位“林妹妹”,娇小,病弱,任性,爱哭……

在别人的眼里,她也许是个非常普通并不招人待见的,而在曹雪芹的眼里,“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真真是个神仙般天上掉下来的人物……

他俩在一起时,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流不完的泪……

她曾开玩笑说,这泪水,是上辈子欠你的,今世来还的……

本是一句笑语,却让曹雪芹杜撰出了一段神话……

其实,这句话,现在想来,当是怎样的刻骨铭心啊!

于是,在曹雪芹的书稿中,出现了“神瑛侍者”,出现了“绛珠仙草”,出现了“绛珠还泪”等等故事……

这,看起来是曹雪芹的神来之笔,其实是他的泣血之作……

此时,曹雪芹的文字,有着很重的传奇色彩,或者说有着很重的神话色彩,充满了童年的情趣和浪漫,完全是“富贵场中、温柔乡里”的那些经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苦难,种种悲剧,似乎还没有涉及……

在他的书中,开篇处就写了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那棵绛珠仙草和赤瑕宫神瑛侍者的故事……

其实,“绛珠仙草”便是他的颦儿,“神瑛侍者”便是曹雪芹……

此时,曹雪芹写得很兴奋,也很得意,甚至还借用跛足道人之口,自我表扬了一番:“想来这一段故事,比历来风月事故更加琐碎细腻了。”


[1]西宾,旧时宾位在西,故称。常用为对家塾教师或幕友的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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