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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骚读札:《江有汜》试译

 吴营洲文存 2022-07-11 发布于河北

诗骚读札

吴营洲

《江有汜》试译

《召南·江有汜》是首“怨诗”。这是众口一辞的说法。至于是何人在“怨”,则就言人人殊了。

有说是弃妇在“怨”的,有说是媵妾在“怨”的,有说是已嫁女在“怨”的,有说是失恋男子在“怨”的……

此诗很短,现恭录如下: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诸如说是弃妇在“怨”的,是说丈夫另有新欢,把她给抛弃了,于是她便用长江尚有支流作喻,来原谅丈夫的另有新欢,幻想将来他会回心转意。(程俊英:《诗经译注》)

有人说此“弃妇”是一“商人妇”,即某个商人在其经商的地方,娶了她,但那商人离开江沱返回家乡时,却将她给拋弃了,于是她作诗以“怨”。

也有人说,此“商人妇”一直在家操持家务,照管公婆子女,但她在外经商的丈夫归来后,却另有新欢,已不再需要我了(不我以),不再和我同居了(不我以),不再和我过活了(不我以)……

当然,大千世界,形形色色,被“弃”的原因难以尽述,也很难确知何种才是此诗本意。

还有说此“怨妇”是一媵妾(姬妾或陪嫁丫头),此媵妾因受正妻排斥、不能陪嫁而作了此诗。

还有说此诗是一个已嫁女埋怨其初恋情人的。(何新:《有碍不觉天涯远》)

还有说此诗是一首男子失恋的歌。并称:“有人说此诗是妇人遭遗弃的哀诉,但是诗中找不出有妇人被弃的意思,所以应该说是男子失恋的歌。”因为诗中有一“归”字,所以才感觉此诗像是一男子闻知所爱的人要出嫁他人,心中不能平静,才说出“不我以,其后也悔”,“不我与,其后也处”,“不我过,其啸也歌”等话来,而后只好安于所处,最后长歌当哭。(徐志春:《诗经译评》)

但李辰冬却认为:“然《诗经》言'归’,不一定就是出嫁。”并称:“《诗经》里用'之子于归’的共有五篇,《桃夭》《鹊巢》《东山》三篇之'归’固是出嫁;而《燕燕》《汉广》两篇之'归’,就作回家讲。此诗的'归’也是回家的意思。”(《诗经通释》)

因此,李辰冬认为此诗是尹吉甫与他的恋人仲氏谈恋爱时,闹了别扭,仲氏一气之下,离开了正在外地戍役的尹吉甫,回了卫国老家。因此,尹吉甫便作了此诗。李辰冬认为此诗的基本意思是:

汉江有个穷渎。你闹着要回去,不同我在一起;不同我在一起,你将来会后悔!

汉江有个小洲。你闹着要回去,不同我在一起;不同我在一起,你将来会忧愁!

汉江有个谷沱。你闹着要回去,不同我过活;不同我过活,你将来会号啕大哭!

我的老师高鹤声先生也认为:“此诗的作者是一个失恋的男青年。他心爱的姑娘即将和别人结婚,此为咏叹其惆怅的心情。”

而我觉得,这首诗或是被人抛弃后的怨语,但作者则男女均可。诗中的“之子”,即“这个人”,可男可女。

诗中的“之子归”,既可理解为“那个人要回故里”,或也可理解为“那个人从外地归来”。似乎都通。——即“那个人要回故里”,而不带我一同去;或“那个人从外地归来”,而不见我、不找我。无论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其中的哀怨情绪,都是很明显的。

对此诗,我“试译”了一番。“试译”中,我模糊掉了“之子”的身份或性别,仅仅以“那人”代之;再就是,我对此诗的断句,参照了李辰冬的《诗经通释》:

江河水,有分流。那人归,不与我相就。不与我相就,将来你定有悔咎。

江河水,有沙洲。那人归,不与我厮守。不与我厮守,将来你定发大愁。

江河水,有汊流。那人归,不与我相守。不与我相守,将来你定啸哭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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