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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出新政,期待是真的,但焦虑也是真的

 昵称65336289 2022-07-13 发布于广东

土地作为具有管制性质的社会资源,一旦投入市场,对于社会信用体系效力、政府机构膨胀欲望和金融监管风险等方面都是一场大考。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见》拟通过完善土地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流程、给予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支持等方式,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在“住房不炒”的宣传背景下,《意见》的出台立即引发舆论期待。如果政策能够如期有序地推进,毫无疑问将会使大城市住房供需紧张的矛盾得到有效缓和,让新市民和青年人以相对较低的租金支出解决住房问题,能够避免高房价对消费的挤出效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蜗居在一线城市的广大青年来说,该项政策的推出也算得上是“久旱逢甘霖”,至少困扰在他们内心深处“住房难和住房贵”的问题将有望得到缓解。

从这一层面而言新政的确是利国惠民的好政策,这既是国家对租房市场日益膨胀和涨价背后所采取的行政干预,也是民间诉求集中爆发后的合理回应。但是城市的住房问题由来已久,仅凭一纸文件就能彻底扭转国人对于房子的焦虑吗?


当城市化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大城市的区位优势在人才竞争中愈发明显,一线城市有着更好的产业规划、更优的营商环境以及看起来更光明的就业前景。这些城市就像一块海绵源源不断吸引和容纳着自来全国各地的适龄劳动力。在住房资源相对固定的情况下,僧多粥少的局面就此形成,大城市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也会持续存在。
供不应求导致的现象是:住房租金的定价完全掌握在市场手里。一个人如果因为价格过高而退租,立马就会有另一个人承受的高价的风险选择住进去。因为一线城市的劳动力太多了,多到足以掩盖住房市场价格虚高的弊病。
而《意见》中则有效针对到了这一点,从文件提到的土地来源渠道看,以存量低成本空间盘活为主,目的就是为了从源头控制房源成本,从而实现低租金出租。直白一点就是国家也觉得租金太贵了,必须到了不得不采取强制干预的手段控制租房市场。
尽管新政中有相关的支持措施,但存量改造涉及的利益错综复杂,政策在落地阶段势必会遭遇多重阻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对于房企而言,他们更热衷于房地产开发,对住房租赁的参与意愿普遍不高,租赁市场能获利的空间显然无法与房地产开发相比较。如果市场企业的持续经营问题得不到解决,租赁市场的发展仍难言乐观。
此外,这事引起争议的核心在于租房并不能解决国人对于房子的执着。在中国的社会里面,房子不仅仅是国人的居住之所,更是一种情感寄托和精神信仰。只要有这一份执念在,人们在尝尽人间冷暖之后还始终葆有前行的勇气。但保障性租赁住房问题在于房产权使用者却不是自己,如果没能将这份轻薄的地契怀揣在自己的手中,数以万计的租房者始终都是城市的匆匆过客,他们始终都背负着“外来者”的身份踽踽独行。
因此,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改革并不能缓解国人对于买房的需求。我从不去质疑这一政策的出发点,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陆续推进,我国大城市住房紧张的供需矛盾会得到适当缓解。但仅凭一纸文件,恐怕不能缓解国人对于房价日渐膨胀的焦虑。房价上涨的速度实在太快了,很多人踮起脚尖再添几块砖尚且不能看到它的起点,以至于去怀疑辛苦工作的意义所在,“躺平学”也由此而来。
还有,这一政策在落地实施阶段能否如期有序推进,使得成果惠及普通家庭仍不可而知。土地作为具有管制性质的社会资源,一旦投入市场,对于社会信用体系效力、政府机构膨胀欲望和金融监管风险等方面都是一场大考。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有效监管,那么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部分地区会不会出现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和权力寻租等问题?部分人会不会通过所谓的政府关系将大量的名额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如果真是这样,政策的实施不仅缓解不了大城市住房紧张的矛盾,反而会让部分投机取巧分子因此为政策最大也是唯一的获利者。毕竟,从“廉租房”的经验上看,其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足以让我们敲响警钟。
一项惠民政策的出现固然值得期待,但在落地实施过程中千万别把“好经”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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