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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一句话“道可道,非常道”千古解错

 兰博2000 2022-07-16 发布于湖南

众所周知,2500多年前,老子以无上的智慧写下了被誉为“万经之王”的《道德经》。

自成书以来,无数才高智妙之士,殚精竭虑为其解注,但此书过于玄奥,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说,至今都尚未有一个众人认可的完美注解版。

《道德经》首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两千多年来,普遍被解释为:“道可以说,但能说出来的就不是那个道了;可以给道命名,但不是通常那样命名”,其实这样的解释,严重偏离老子的本意,也与《道德经》前后章节的逻辑顺序不符。理由如下: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老子之前,没有人提出老子所要表述的他心中那个“道”的思想,那么在开篇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中,直接用第一个道字来表述他心中的这个“道”,显然不合写文章的逻辑,极易与当时社会世俗所言的道混淆。

事实上,在当时社会对道是有另外的含义的,我们来看看与老子基本同时代的孔子是怎么说“道”的。《论语》有言:“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这两个“道”的意思,基本上都是治理督导国家的意思。

最关键直接的证据是,老子在《道德经》第25章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也就是说在第25章,老子才给他心中的道命名为“道”。所以“道可道,非常道”这句话第一个道字,不能解释为老子所言的“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句话正确的解释应该为:世俗所谓的治国政教之道,是可以为道的,但这不是永恒的大道,世俗所追求的名是可以显达的,但这个名不是永恒常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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