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正当防卫,非常解气!四名醉酒的中年男子当者陈某的面,出言调戏陈某妻子,陈某上前呵斥制止,但他们却仗着人多势众,不仅没有收敛无礼行为,反而哈哈大笑。 这时,其中一男子竟然当着陈某的面去摸他妻子的大腿,陈某用身体挡在妻子前面,四人却不管不顾,对陈某就是一阵围殴,期间还有人拿起铁棍殴打陈某头部。 情急之下,陈某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看也不看,对着四名男子就是一阵乱捅,最终造成一名男子死亡,三人受伤。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属于“正当防卫”,不负任何的刑事责任。#法律# 1、从上面描述来看,法院认定陈某正当防卫一点问题都没有,不论是死亡的一人,还是受伤的三人都是罪有应得,活该!但是理论毕竟是理论,司法实践中出于重重原因,经常偏袒受伤或死亡一方,模糊了“正”与“不正”之间的界限。 即便是现在,个别案件还存在“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但是此次法院没有,没有丝毫偏袒!法院认为陈某是在维护自己和妻子的尊严,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在防止不法侵害的继续进行! 2、2020年9月的时候,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最新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说,“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这一条非常关键,将事情落到文字上和放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两个样子。以前很多法院不敢大胆认定正当防卫,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从书面上看,明明可以停在防卫的,你怎么还在继续捅人啊!所以,你防卫过当了,或者涉嫌故意伤害。 但现实中情绪爆发,哪里停得下来?哪里能如此理想化?因此“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非常重要,可以让判决更符合我们的认知。 本次指导意见,还非常坚决的指出:“坚决贯彻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精神,坚决纠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 你怎么看,是不是拍手叫好呢?欢迎留言探讨,让我们以法律视角,看生活中遇到的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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