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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

 莫为天下先 2022-07-18 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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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鸿铭(1857-1928),字汤生,原籍福建同安,生于南洋英属马来西亚槟榔屿的一个华侨世家。13岁到西方留学,先后游学,在英、德、法、意等国生活了11年。回国后长期担任张之洞幕府的洋文案。清末时,他曾官至外务部郎中,擢左丞。民国初年时任北京大学教授。他精通英法德等近十门语言,在近代西方享有广泛影响,然并未引起国人的足够重视。他尤其以“古怪”著称于世,敬之者如林语堂誉之为“怪杰”,鄙之者如胡适之称他为“怪物”。

本文选自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黄兴涛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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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东方学会上所宣讲的论文)

首先,请允许我对今天下午所讨论的主题做一点解释。我所说的“中国人的精神”,并不仅仅是指中国人的性格或特征。关于中国人的特征,已经有许多人做过描述。但是,诸位一定会同意我这样一个看法:迄今为止,尚未有人能够勾画出中国人内在特质的整体面貌。此外,当我们谈及中国人的性格或特征时,也很难给予简单的概括和归纳。因为众所周知,中国北方人的性格是与南方人不同的,正如德国人不同于意大利人一样。

我所指的中国人的精神,是中国人赖以生存之物,是本民族固有的心态、性情和情操。这种民族精神使之有别于其他任何民族,特别是有别于现代的欧美人。将我们的论题定为中国式的人(Chinese type of humanity),或简明扼要地称之为“真正的中国人”,这样或许能更准确地表达我所说的含义。

那么,何为真正的中国人?我相信诸位一定会同意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特别是目前我们已经看到,典型的中国人——即真正的中国人正在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的类型的中国——即进步了的或者说是现代的中国人。事实上在我看来,往日那种典型的中国人在世界各地正趋于消亡。所以,我们应该仔细地看上最后一眼,看看究竟是何物使真正的中国人本质地区别于其他民族,并且区别于正在形成的新型中国人。

首先,我想诸位感触最深的,一定是在旧式的典型的中国人身上,没有丝毫的蛮横、粗野或残暴。

借用一个动物学的术语来说,我们或许可以将真正的中国人称之为被驯化了的动物。我认为一位最下层的中国人与一个同阶层的欧洲人相比,他身上的动物性(即德国人所说的蛮性)也要少得多。事实上在我看来,用一个词可以把典型的中国人所给你们留下的印象归纳出来,这就是“温良”(gentle)(温文尔雅之意——译者注)。我所谓的温良,绝不意味着懦弱或是软弱的服从。正如前不久麦嘉温博士所言:中国人的温良,不是精神颓废的、被阉割的驯良。这种温良意味着没有冷酷、过激、粗野和暴力,即没有任何使诸位感到不快的东西。在真正的中国式的人之中,你能发现一种温和平静、庄重老成的神态,正如你在一块冶炼适度的金属制品中所能看到的那样。尽管真正的中国人在物质和精神上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其不足都受到了温良之性的消弭和补救。真正的中国人或不免于粗鲁,但不至于粗俗下流;或不免于难看,但不至于丑陋骇人;或不免于粗率鄙陋,但不至于放肆狂妄;或不免于迟钝,但不至于愚蠢可笑;或不免于圆滑乖巧,但不至于邪恶害人。实际上,我想说的是,就其身心品行的缺点和瑕疵而言,真正的中国人没有使你感到厌恶的东西。在中国旧式学校里,你很难找到一个完全令你讨厌的人,即使在社会最下层亦然。

我曾提到典型的中国人给诸位留下的总体印象是温良,是他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当你分析一下这种温良的特性时,就会发现,这种温良乃是同情与智能(intelligence)这两样东西相结合的产物。我曾把典型的中国人比作已被驯化的动物,那么是什么使得驯化的动物如此不同于野生动物的呢?我们都承认驯化的动物已经具有某些人的属性。但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何在?就在于智能。一个驯化的动物的智能不是一种思考的智能,它不是由推理而来,也不是来源于它的本能——就像狐狸那种狡猾的本能,知道在何处可以找到美味的小鸡。来源于本能的智能不仅狐狸,甚至所有的动物都有。但我们所说的驯化的动物所具有的某些人类的智能,与狐狸或其他任何动物的智能是有完全不同的。它既不源于推理,也不生自本能,而是起自人类的同情心和一种依恋之情。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骏马之所以能够明白其英国主人的意图,既不是因为它学过英语语法,也不是因为它对英语有本能的反应,而是因为它热爱并依恋它的主人。这就是我所说的区别于狐狸或其他动物的、人类的智能。人的这种智能使其有别于动物。同样,我认为正是这种同情的智能造就了中国式的人之类型,从而形成了真正的中国人那难以言表的温良。我曾听说一位外国友人这样说过:作为外国人,在日本居住的时间越长,就越发讨厌日本人。相反,在中国居住的时间越长,就越发喜欢中国人。这位外国友人曾久居日本和中国。我不知道这样评价日本人是否合适,但我相信在中国生活过的诸位都会同意上述对中国人的判断。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居住的越久,就越喜欢中国人,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中国人身上有种难以形容的东西。尽管他们缺乏卫生习惯,生活不甚讲究;尽管他们的思想与性格有许多缺点,但仍然赢得了外国人的喜爱,而这种喜爱是其他任何民族所无法得到的。我已经把这种难以形容的东西概括为温良。如果我不为这种温良正名的话,那么在外国人的心中它就可能被误认成中国人体质和道德上的缺陷——温顺和懦弱。这里再次提到的温良,就是我曾给诸位展示过的源于同情心或真正的人类的智能的温良,——既不是源于推理,也非产自本能,而是源于同情心——来源于同情的力量。那么,中国人又是何以具备了这种同情的力量的呢?

我在这里将冒昧地给诸位一个解答——或者说是一个假设。诸位愿意的话,也许可以将其视为中国人具有同情力量的秘密所在。

中国人之所以有这种力量、这种强大的同情的力量,是因为他们完全地或几乎完全地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中国人的全部生活是一种情感的生活——这种情感既不来源于感官直觉意义上的那种情感,也不是来源于你们所说的神经系统奔流的情欲那种意义上的情感,而是一种产生于我们人性的深处——心灵的激情或人类之爱那种意义上的情感。实际上,正是由于真正的中国人太过注重心灵或情感的生活,以至于可以说他有时是过多地忽视了生活在这个由肉体和灵魂组成的世界上,人所应该的、甚至是一些必不可少的需要。中国人之所以对缺乏优美和不甚清洁的生活环境毫不在意,其原因正在于此。这是唯一正确的解释。当然这是题外话。

中国人具有同情的力量——因为他们完全过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情感的生活。我在这里举两个例子对此加以证明。我的第一个例子是这样的:在座的诸位或许有人知道我在武昌的一位好朋友和同僚,曾任外务部尚书的梁敦彦(梁敦彦:字菘生,广东顺德人。第一批赴美的留学幼童之一。回国后长期在张之洞手下任职,曾官至外务部尚书。民国时曾参与张勋复辞,负责外交联络。辜鸿铭曾声称他是其反对西方物质实利主义文明斗争的战友。——译者注)梁先生告诉我,当他首次被任命为汉口道台时,他心中充满了希望,并且发誓要努力奋斗成为一个达官贵人,穿上饰有红钮扣的华贵的官服。他得到这个职务时非常快乐,但这并不是因为他多么看重官服,也不是因为他从此可以发财,那时我们在武昌都很穷。他快乐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升迁能够使广东的母亲感到欣慰和欢喜。这就是我所说的中国人所过的心灵的生活——一种情感的生活、一种人类之爱的生活。

另一个例子是在海关的苏格兰朋友告诉我的。他说他曾经有过一个中国仆人,那是一个十足的流氓,不但说谎、敲诈,而且还经常去赌博。但当我的这位朋友在一个偏僻的口岸染上伤寒,且身边无一个朋友能照料他时,他的仆人、那个十足的流氓却来精心地侍候他,使他获得了从最好的朋友、最亲的亲属那里都无法得到的照顾。我记得《圣经》中一位妇女曾说过:“宽恕他们吧,因为他们的爱是那样的深。”我想这句话不仅适用于那位中国仆人,而且适用于一般的中国人。在中国生活的外国人耳闻目睹了中国人在习惯和性格上的缺陷与不足,但仍然乐意与中国人相处,就是因为中国人有着一颗爱心。也就是我曾说过的,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情感的或人类之爱的生活。

现在我们已经掌握了解开中国人同情心之谜的线索——同情的力量给予真正的中国人以同情感和人类的智慧,造就了他那难以言表的温良。下面让我们顺着这个线索和前提进行检验,看看中国人是否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对此,我们不仅可以用前面曾举过的例子来加以证明,而且还可以用中国人的实际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一般特征,来加以说明。

首先,我们来谈谈中国的语言。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所以,我说中国的语言也就是一种心灵的语言。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就是:那些生活在中国的外国人,其儿童和未受教育者学习中文比成年人和受过教育者要容易得多。原因就在于儿童和未受教育者是用心灵来思考和使用语言。相反,受过教育者,特别是受过理性教育的现代欧洲人,他们是用大脑和智力来思考和使用语言的。事实上,外国的知识分子之所以感到中国的语言如此难学,正是因为他们受过太多的教育,受到过多的理性与科学的熏陶。有一种关于极乐世界的说法也同样适用于对中国语言的学习:“除非你变成一个孩子,否则你就难以学会它。”

其次,我们再指出一个众所周知的、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事实。中国人具有惊人的记忆力。其秘密何在?就在于中国人是用心而非脑去记忆。用具有同情力量的心灵记事,能够起到如胶似漆的作用,用它记事比用头脑或智力要好得多,后者是枯燥乏味的。举例来说,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童年的记忆要强过成年后的记忆。因为儿童就像中国人一样,是用心而非用脑去记忆。

接下来的例子,依旧是体现中国人日常生活中,并得到大家承认的一个事实——中国人的礼貌。中国一向被视为礼仪之邦,那么其礼貌的本质是什么呢?这就是体谅、照顾他人的感情。中国人有礼貌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他们完全了解自己的这份情感,很容易将心比心推己及人,显示出体谅、照顾他人情感的特性。中国人的礼貌虽然不像日本人的那样繁杂,但它是令人愉快的。正如法语所绝妙表达的,它是La politesse du coeur:一种发自内心的礼貌。相反,日本人的礼貌则是繁杂而令人不快的。对此,我已经听到了一些外国人的抱怨。这种礼貌或许应该被称为排练式的礼貌——如剧院排戏一样,需要死记硬背。它不是发自内心、出于自然的礼貌。事实上,日本人的礼貌是一朵没有芳香的花,而真正的中国人的礼貌则是发自内心、充满了一种类似于名贵香水般——instar unguenti fragrantis(这几个拉丁文的意思与前是重复的,即“像香膏似的”。——译者注)——奇异的芬芳。

我们举的关于中国人特性的最后一例,是其缺乏精确的习惯。这是由阿瑟·史密斯提出并使之得以扬名的一个观点。那么,中国人缺少精确性的原因又何在呢?我说依然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心灵是纤细而敏感的,它不像头脑或智力那样僵硬、刻板,你不能指望心也像头脑或智力一样,去思考那些死板、精确的东西。至少那样做是极为困难的。实际上,中国的毛笔或许可以被视为中国人精神的象征。用毛笔书写绘画非常困难,好像也难以精确,但是一旦掌握了它,你就能够得心应手,创造出美妙优雅的书画来,而用西方坚硬的钢笔是无法获得这种效果的。

以上有关中国人生活的几个简单的例子,是任何人,甚至是对中国人一无所知的人也能观察到并认同和理解的。通过这些例子,我已经充分证明了这样一个假设: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

正是因为中国人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一种像孩子一样的生活,所以使得他们在许多方面还显得那样幼稚。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即作为一个有着那么悠久历史的伟大民族,中国人竟然在许多方面至今仍表现得那样幼稚。这使得一些浅薄的中国留学生认为中国人民未能使文明得到任何发展,中国文明是一个停滞的文明。必须承认,就中国人的智力发展而言,在一定程度上被人为地限制了。众所周知,在有些领域中国人只取得很少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进步。这不仅有自然方面的,也有纯粹抽象科学方面的,诸如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实际上欧洲语言中“科学”与“逻辑”二字,是无法在中文里找到完全对等的词加以表达的。像孩童一样过着心灵生活的中国人,对抽象的科学没有丝毫兴趣,因为在这方面心灵与情感无计可施。事实上,每一件无需心灵与情感参与的事,诸如统计表一类的工作,都会引起中国人的反感。如果说统计图表和抽象科学只是引起了中国人的反感,那么欧洲人现在所从事的所谓科学研究、那种为了证明一种科学理论而不惜去摧残、肢解生物的所谓科学,则使中国人感到恐怖,并遭到了他们的抵制。

我承认单就中国人的智力发展而言,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为的限制。今天的中国人仍然过着孩童的生活、心灵的生活。就此而言,中华民族这一古老的民族,在目前仍是一个带有幼稚之像的民族。但有一点诸位务必牢记,这个幼稚的民族,虽然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虽然在许多方面尚显幼稚,但他却有着一种思想和理性的力量,而这是一般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所不具备的。这种思想和理性的力量,使得中国人成功地解决了社会生活、政府以及文明中许多复杂而困难的问题。我敢断言,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的欧洲民族,都未能取得像中国人这样辉煌的成绩,他们不仅将亚洲大陆上的大部分人口置于一个庞大帝国的统治之下,而且维持了它的和平。

实际上,我在这里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并非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所有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都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正如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一样,欧洲中世纪的基督徒们也同样都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马太·阿诺德(马太·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国19世纪著名诗人、社会批评家,浪漫主义文学思潮的重要代表。他对近代资本主义文明十分厌恶,认为社会各阶层都丧失了文化教养,对希腊、罗马的文物制度流露出向往之情。他的思想对辜鸿铭产生了较大影响。辜氏经常引用他的论著(特别是《文化与无政府状态》一书)中的话,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译者注)就说过:“中世纪的基督教诗人是靠心灵和想象来生活的。” 中国人最优秀的特质是当他们过着心灵的生活、像孩子一样生活时,却同时具有为中世纪基督徒或其他任何处于初级阶段的民族所没有的思想与理性的力量。

换句话说,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是: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它既有着成年人的智慧,又能够过着孩子般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

因此,我们与其说中国人的发展受到了阻碍,不如说它是一个永不衰老的民族。简言之,作为一个民族,中国人最美妙的特质就在于他们拥有了永葆青春的秘密。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最初提出的问题了——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真正的中国人就是有着赤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过着心灵生活的这样一种人。简言之,真正的中国人有着童子之心和成年人的智慧。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那么,这种使民族不朽,永远年轻的秘密又何在呢?诸位一定还记得在篇首我曾说过:是同情的或真正的人类的智能造就了中国式的人之类型,从而形成了真正的中国人那种难以言表的温良。这种真正的人类的智能,是同情与智能的有机结合。它使人的心与脑得以调和。总之,它是心灵与理智的和谐。如果说中华民族之精神是一种青春永葆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魂,那么,民族不朽的秘密就是中国人心灵与理智的完美和谐。

现在诸位或许会问:中国人是从何处、又是怎样得到了这种使民族永远年轻、让心灵与理智得以和谐的秘密的呢?答案只能从他们的文明中去寻找。诸位不可指望我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做一个关于中国文明的报告。然而,我还是将试着告诉诸位一些涉及目前论题的有关中国文明的一些情况。

首先,我要告诉诸位,中国文明与现代欧洲文明有着根本的不同。著名的艺术评论家勃纳德·贝伦森(勃纳德·贝伦森(Bernard Berenson,1865—?):美国最有影响的艺术评论家和历史学家。在鉴赏绘画,特别是意大利艺术品的真伪方面,尤其擅长。著有《美学、伦理学和历史》等书。——译者注)先生在比较欧洲与东方艺术时曾说过:“我们欧洲人的艺术有着一个致命的、向着科学发展的趋向。而且每幅杰作几乎都有着让人无法忍受的、为瓜分利益而斗争的战场的印记。”正如贝伦森先生对欧洲的艺术评价一样,我认为欧洲的文明也是为瓜分利益而斗争的战场。在这种为瓜分利益而进行的连续不断的战争中,一方面是科学与艺术的对垒,另一方面则是宗教与哲学的对立。事实上,这一可怕的战场存在于人们的头脑和心灵中——存在于心灵与理智之间——造成了永恒的冲突和混乱。然而在中国文明中,至少在过去的二千四百年里,是没有这种冲突与混乱的。中国文明与欧洲现代文明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此。

换句话说,在现代欧洲,宗教拯救人的心却忽略了人的脑;哲学满足了人头脑的需要但又忽视了人心灵的渴望。我们再来看看中国。有人说中国没有宗教。诚然,在中国即使是一般大众也并不太看重宗教,我指的是欧洲人心目中的宗教。对中国人而言,佛寺道观以及佛教、道教的仪式,其消遣娱乐的作用要远远超过了道德说教的作用。在此,中国人的玩赏意识超过了他们的道德或宗教意识。事实上,他们往往更多地求助于想象力而不是求助于心灵。因此,与其说中国没有宗教,还不如说中国人不需要——没有感受到宗教的必要更确切。

中国人,即使是一般大众也没有宗教需要,这个如此奇特的现象应该做何解释呢?对此,伦敦大学的汉学家道格拉斯(道格拉斯(Robert Kennaway Douglas,1838—1913):英国近代著名汉学家。曾来华任英国领事官。1903年—1908年任伦敦大学汉文教授。著有《中国的语言和文学》、《非基督教的宗教体系:儒教和道教》、《中国的社会》等书。——译者注)先生在其儒学研究中曾有过如下论述:“已有四十多代的中国人完全服从于一个人的格言。中国人所受到的孔子之教特别适合中国人的本性。中国人是蒙古人种,其粘液质头脑不善思辨穷理。这就自然会排斥对其经验范围之外的事物进行探究。未来世界的生活是不可知的,孔子所阐述的那些简明易懂的道德规范,已全然满足了中国人的需要。”

这位博学的英国教授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是因为他们已经受教于儒学,这个观点是正确的。但他认为中国人之所以不需要宗教是由蒙古人种的粘液质头脑及不善思辨所造成的,他就完全错了。宗教最初并非产生于思辨,宗教是一种感情、一种激情的东西,它与人的灵魂相联系。甚至非洲的野蛮人在刚一脱离动物般的生活时、他身上那种称之为心灵的东西刚刚觉醒时,就立刻有了对宗教的需要。因此,虽然蒙古人种的头脑或许是粘液质和不善思辨的,但我们必须承认,作为蒙古人种的中国人与非洲野人相比,毕竟属于更高层次的一种类型。既然非洲蛮人都有心灵,那么中国人就更不必说了。有心灵就需要宗教,除非有别的什么东西能够取代了宗教。

实质上,中国人之所以没有对于宗教的需要,是因为他们拥有一套儒家的哲学和伦理体系,是这种人类社会与文明的综合体儒学取代了宗教。人们说儒学不是宗教,的确,儒学不是欧洲人通常所指的那种宗教。但是,我认为儒学的伟大之处也就在于此。儒学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使人们不再需要宗教。

要搞清儒学是如何取代宗教的,我们就必须首先弄懂人类为什么需要宗教。在我看来,人类需要宗教同需要科学和哲学的原因是一样的,都在于人是有心灵的。我们先以科学为例,这里我指的是自然科学。是什么原因促使人们去追求科学呢?多数人会认为是出于对铁路、飞机一类东西的需要导致了对科学的追求。实际却并非如此。当前所谓进步的中国人为了铁路、飞机去追求科学,他们永远也无法懂得科学的真谛。在欧洲历史上,那些真正献身科学、为科学进步而努力的人们,那些使修筑铁路、制造飞机成为可能的人们,他们最初就根本没有想过铁路和飞机。他们献身科学并为科学进步做出贡献,是因为他们的心灵渴望探求这广袤宇宙那可怕的神秘。人们之所以需要宗教、科学、艺术乃至哲学,都是因为人有心灵。不像野兽仅留意眼前,人类还需要回忆历史、展望未来——这就使人感到有必要懂得大自然的奥秘。在弄清宇宙的性质和自然法则之前,人类就如同处在黑屋之中的孩子,感到危险和恐惧,对任何事情都难以把握。正如一个英国诗人所言,大自然的神秘啊,沉重地压迫着人们。因此,人们需要科学、艺术和哲学,出于同样的原因,也需要宗教,以便减轻神秘的大自然、这个难以理解的世界所带来的重压。

艺术和诗歌能够使艺术家和诗人发现大自然的美妙及宇宙的法则,从而减轻了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因此诗人歌德曾这样说过:“谁拥有了艺术,谁就拥有了宗教。”所以,艺术家们不需要宗教。哲学能够使哲学家懂得宇宙的法则和秩序,从而缓解了这种神秘所带来的压力。

因此,对像斯宾诺莎那样的哲学家来说,智力生活的极致便是一种转移,正如对于圣徒来说宗教生活的极致是一种转移一佯。所以他们不感到需要宗教。最后,科学也能够令科学家认识宇宙的奥秘和秩序,使来自神秘自然的压力得以减轻。因此,像达尔文和海克尔(海克尔(Haeckel,1834—1919):德国自然科学家,达尔文学说的著名支持者。著有《人类的进化》等。——译者注)教授那样的科学家也不感到需要宗教。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既不是诗人和艺术家,也不是哲人和科学家,而是一群凡夫俗子。对于他们来说,生活充满了困苦,每时每刻都要经受着各种事故的打击,既有来自自然界的恐怖暴力,也有来自同胞的冷酷无情。有什么东西能够帮助人类减轻这个神秘莫测的世界所造成的重压?唯有宗教。但宗教又是如何起作用的呢?我认为宗教给人以安全感和永恒感。在自然力的恫吓下,在冷酷无情的同胞面前,在令人恐怖的大自然的神秘感的驱使下,普通百姓们转而求助于宗教——在这个避难所里他们找到了安全感。他们确信有一个超自然之物以绝对权力控制着那些给予他们打击的力量。

此外,现实中那永恒的变换、人生的变故——从出生,经儿童、青年、老年直至死亡,这些神秘的、不确定的现象,同样使人们需要一个避风港——在那里他们得到了永恒感,确定对于来世的信念。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宗教使那些既非诗人、艺术家,也非哲学家和科学家的百姓们得到了安全感和永恒感,从而减轻了这个世界给他们造成的压力。耶稣说过:“我赐给你安宁,这种安宁,世界不能给予你,也无法将它从你身上剥夺。”这就是我所说的宗教给予众生的安全感和永恒感。因此,除非你能找到像宗教那样能给众生以同样的安全感和永恒感的东西,否则芸芸众生将永远需要宗教。

但是我曾说过,儒学不是宗教却能取代宗教。因此,在儒学中必定存在像宗教那样能给众生以安全感和永恒感的东西。现在,我们就来探寻一下,儒学中这种能给众生以安全感和永恒感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常常有人问我:孔子对中华民族的贡献何在?我本可以告诉你们许多关于孔子的贡献,但今天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只能将孔子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一个贡献告诉诸位。孔子自己曾说:“知我者其唯《春秋》乎?”当我对此加以解释之后,诸位就会明白儒学何以能像宗教那样给人安全感和永恒感。为了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请允许我先对孔子及其生平做一简要说明。

正如在座诸位中不少人所知道的那样,孔子生活在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期——那时封建时代已进入末期。半宗法式的社会秩序和统治方式必须扩展和重建。这种巨大的变化不仅必然带来了世界的无序,而且造成了人们思想的混乱。我曾说在中国二千五百年的文明史中,没有心灵与头脑的冲突。但我现在必须告诉诸位,在孔子生活的时代里,中国也同现在的欧洲一样,人们的心灵与头脑曾发生过可怕的冲突。生活在孔子时代的中国人拥有一套庞大的制度体系。确立的事物、公认的教义风俗和法律——事实上,拥有一套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社会制度和文明。然而,他们的生活却不得不发生变化。他们开始感到这种制度不是他们的创造,它与他们的实际生活决不相应,只是惯例的沿袭而非理性的选择。中国人在二千五百年前的觉醒,探寻事件的因果,这无异于欧洲所谓的现代精神——自由主义精神,追寻事物因果的探索精神。有着这种现代精神的中国人,认识到传统的社会秩序和文明与现实生活已不甚相符,他们不仅要建立新的社会秩序和文明,而且还要为之寻找一个基础。但是在中国,为这个新秩序和文明寻找基础的尝试均告失败。有的满足了人的头脑——满足了中国人理性的需要,但未能使人的心灵得到抚慰。有的满足了心灵的渴望,却又忽略了头脑的需求。与今日的欧洲相同,在重建秩序和文明的过程中,二千五百年前的中国人也发生了心灵与头脑的冲突。这种冲突使中国人对一切文明感到了厌倦,在极度痛苦与绝望中产生了对文明的不满,他们试图灭绝一切文明。比如中国的老子就仿佛今天欧洲的托尔斯泰,他看到了心脑冲突给人类造成的不幸后果,认为所有的社会制度与文明均有根本性的错误。于是,老子和庄子(后者为老子的得意门生)就告诉中国人应该抛弃所有文明。老子对中国人说:“放弃你所有的一切,跟随我到山中去当隐士,过一种真正的生活——一种心灵的生活、不朽的生活。”

然而,同样是看到了社会与文明造成的苦难和牺牲,孔子却认为错误不在于社会与文明本身,而在于这个社会与文明的发展方向上,在于人们为这个社会与文明打下了错误的基础。孔子告诉中国人不要抛弃他们的文明——在一个有着真实基础的社会与文明中,人们同样能够过上真正的生活、过着心灵的生活。实际上孔子毕生都致力于为社会和文明规定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给它一个真实的基础,并阻止文明的毁灭。但在他的晚年,当他已经意识到无法阻止文明毁灭的时候——他还能够干些什么呢?作为一个建筑师,看到他的房子起火了,屋子在燃烧、坍塌,他已明白无法保住房子了。那么他能够做的一件事就是抢救出房子的设计图。这样就有可能日后重建房屋。因此,当孔子看到中国文明这一建筑已不可避免地趋于毁灭时,他自认只能抢救出一些图纸。这些被抢救出来的东西现在被保存在中国古老的经书中——即著名的五经之中。因此我认为孔子对中华民族的一大贡献,在于他抢救出了中国文明的蓝图。

孔子抢救出中国文明的蓝图是对中华民族的一大贡献,但这还不是最大的贡献。孔子的最大贡献是按照文明的蓝图做了新的综合与阐发。经过他的阐发,中国人民拥有了一个真正的国家观念——为国家奠定了一个真实的、合理的、永久的、绝对的基础。

然而,古代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近代的卢梭、斯宾塞同样对文明做过新的综合,并试图给予人们一个真正的国家观念。那么这些欧洲大哲学家们的理论体系与懦家的文化哲学、道德规范有何不同呢?我认为不同之处就在于,欧洲哲人们未能将其学说变为宗教或等同于宗教,其哲学并没有被普通民众所接受。相反,儒学在中国则为整个民族所接受,它成了宗教或准宗教。我这里是就广义而言,而非欧洲人所指的狭义宗教。歌德说过:“Nur Saemtliche Menschen erken-nen die Natur;nur saemtliche Menschen leben das Men-schliche。”(唯有民众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时,唯有民众过着真正人的生活。)就广义而言,我们所说的宗教是指带有行为规范的教育系统,它是被许多人所接受并遵守的准则,或者说至少是为一个民族中的大多数人所接受并遵守的准则。就此而言,基督教、佛教是宗教,儒学也是宗教。因为正如你们所知,儒学在中国已得到了全民的信仰,它的规范为全民族所遵从。相反,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梭、斯宾塞的学说即使是在广义上说也未能成为宗教。这就是欧洲哲学与儒学最大的不同——一个是仅为学者所研究的哲学,另一个则不仅是学者所研究的哲学,而且得到中华民族的信仰,成为宗教或相当于宗教的东西。

就广义而言,我认为儒学、基督教、佛教同为宗教。但诸位也许还记得,我曾说儒学并非欧洲人所谓的宗教。那么二者之间有何区别呢?显然,从起源上看,一个有超自然的因素,另一个则没有。但除此之外,儒学与欧洲人心目中的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仍有不同。这不同之处就在于,欧洲意义上的宗教是教导人们做一个善良的(个)人,儒教,则更进一步,教导人们去做一个善良的公民。基督教的教义这样发问:人的主要目的是什么?而儒教教义却是这般提醒:公民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儒教认为没有个人的生活,作为个人,他的生活与他人及国家密切相关。关于人生的目的,基督教的答案是“给上帝增光”。儒教则认为人生的主要目的,是做一个孝顺的儿子和善良的公民。在《论语》这样一部记述孔子言行的著作中,孔子的弟子有若曾引述孔子的论述,说道:“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关于这句话,辜鸿铭的译文与原文略有出入,他译成:“君子务本——把人生的基础打好了,智慧信仰也就会随之产生。像一个孝子良民那样生活,难道不正是人生的基础吗?这难道不是一个君子最主要的人生目的吗?”辜氏将“悌”一贯译成“做一个良民”。——译者注)总之,欧洲人心目中的宗教,企图使每一个人都变成一个完人、一个圣者、一个佛陀和一个天使。相反,儒教却仅仅限于使人成为一个好的百姓,一个孝子良民而已。换言之,欧洲人的宗教会这么说——“如果你要信教,你就一定要成为一个圣徒、一个佛陀和天使。”而儒教则言道——“如果你能够像孝顺的儿子和善良的臣民那样生活,你就入了教。”

实际上,儒教与欧洲人心目中的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之间真正的不同在于:一个是个人的宗教或称教堂宗教,另一个则是社会的宗教或称国教。我说孔子对中华民族最大的贡献,是给予了人们真正的国家观念。孔子正是为了赋予人们真正的国家观念而创立了儒教。在欧洲,政治成了一门科学,而在中国,自孔子以来,政治则成为一种宗教。

简言之,孔子对中华民族最大的贡献,即在于他给了人们一个社会宗教或称为国教。孔子的宗教思想反映在他晚年的一部著作中,书名为《春秋》。之所以如此取名,是因为该书揭示了国家治乱的根源——道德。国家的兴衰就仿佛季节中春与秋的变化。和卡莱尔所撰的小册子一样,《春秋》也可以被视为中国的编年史。在这部书中,孔子描述了腐败的国家、衰落的文明所带来的苦难与不幸,指出问题的根源在于人们没有一个正确的国家观念,对自己的责任没有正确的认识——他们不懂得个人应该服从国家、忠于君主。在某种意义上说,孔子在书中宣传的是君权神授的主张。我知道在座诸位绝大多数是相信君权神授的。我并不想就这个问题与诸位展开讨论。我只希望诸位等我把话讲完后再下结论不迟。同时请允许我在此引述一句卡莱尔的名言:“君权对于我们来说,若不是神圣的权利,就是魔鬼般的罪恶。”在我们讨论君权神授这个问题时,我请诸位牢记并深思这句名言。

在《春秋》这部书里,孔子教导人们,人类社会的所有关系之中,除了利害这种基本动机外,还有一种更为高尚的动机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这就是责任。在人类社会所有关系中,最重要的就是责任。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民与君之间也存在这种高尚的责任动机,并使他们的行为受到了影响和激励。然而,这种责任的合理的基础又是什么呢?在孔子以前的封建时代,是一种宗法的社会秩序和统治的形式,当时的国家就是或大或小的宗族。人民无需去弄清并确定他们国家的责任,因为他们的所有成员都属于一个氏族或宗族。血缘关系或天伦已足使他们服从国王,而国王也就是氏族或宗族中的长辈。但是到了孔子的时代,封建时代已经到了末期,国家已经超出了宗族的范围,臣民也不再仅仅限于氏族或宗族的成员。因此民对君的责任关系就需要有一个新的、明确的、合理的、坚实的基础。那么,孔子又为这种责任找到了一个怎样的新基础呢?这个新基础便是名分。

去年我在日本时,日本前文部大臣菊池男爵(译名参照了鱼返善雄的日译本。——译者注)从《春秋》一书中找出四个字让我翻译,这四个字就是“名分大义”。我将其译为有关名誉与责任的重大原则。儒教与其他宗教的本质区别也正在于此。在中文里,“教”也常用来指代别的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但是儒学则称为名教——名誉的宗教。孔子教诲中的另一个词是“君子之道”,理雅各(理雅各(James Legge,1814—1897):19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汉学家。1839年启程来华,1840年到马六甲,出任英华书院院长。奠定他汉学地位的,是他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翻译出版的《中国经典》系列。他一共翻译了儒家十三经中的十部经书,外加老子《道德经》和《庄子》。在25年内陆续推出。这些翻译以严谨著称,不少至今仍受到推崇。1875年,牛津大学特别为他设汉文讲座,一直任教至死。除了翻译中国经典外,他的著作还有《孔子的生平及其学说》、《孟子的生平及其学说》、《中国的宗教:儒教和道教评述及其与基督教的比较》等。——译者注)将其译为“上等人的行为方式”。它最接近于欧洲人语言中的道德法则——照字面直译为君子法。

实际上,孔子全部的哲学体系和道德教诲可以归纳为一句,即“君子之道”。孔子将这一思想编纂成典并使之成为宗教——国教。国教中最重要的思想就是“名分大义”——关于名誉与责任的原则——或许可以称之为“名誉大法典”。

孔子在国教中教导人们,君子之道、人的廉耻感不仅是一个国家,而且是所有社会和文明的合理的、永久的、绝对的基础,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我想诸位,甚至那些认为政治毫无道德可言的人也会承认,廉耻感对于人类社会是多么的重要。但我不知诸位是否都知道,为了使社会的每一部分都得以运转,廉耻感不仅是重要的,而且是绝对必需的。正如谚语所说:“窃贼亦有廉耻之心。”人丧失了廉耻,所有的社会与文明就会在顷刻间崩溃。诸位能否允许我对此加以说明?让我们来举个例子,就拿社会生活中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赌博来说吧。当大家在一起赌钱时,如果没有廉耻感的约束,使输者付钱的话,那么赌博立刻就无法进行下去了。再以商人为例,如果没有廉耻感使他们去履行契约的话,那么所有的贸易将立刻被迫停止。或许你会说,商人拒绝践约,可以诉之法院。此话极是。但如果当地没有法院又该如何?即使有法院,法院又当如何迫使商人践约?只有依靠暴力。实际上,人没有了廉耻感,社会就只能依靠暴力来维持一段短暂的时间。但我可以证明,暴力无法使一个社会长治久安。警察靠暴力迫使商人履行合同。但法官、政府官员或共和国总统又是如何使警察恪尽职守的呢?当然不再是暴力。那么又是什么呢?或是靠警察的廉耻感,或是利用欺骗。

我很遗憾,在当今世界、甚至在当今的中国——律师、政客、政府和国家总统都是在使用欺骗手段使警察尽职。他们告诉警察:为了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他必须忠于职守;对警察而言,那种社会的利益仅意味着他可以按时领到薪水,使家属不致死于饥饿。共和国的律师、政客或总统如此告诫警察,我认为用的诈术。我之所以认为它是一种欺诈,是因为对警察而言,这种国家的利益只意味着每星期15个先令的薪水,意味着他和他的亲属刚刚免于饿死。而对那些律师、政客、官员和总统来说则意味着每年2万英镑的高薪,意味着豪华住宅、电灯、汽车以及其他舒适、侈奢之物,意味着成千上万人的血汗供他们享用。我之所以认为它是一种欺诈,是因为全社会没有形成对廉耻感的公认——这种廉耻感能够使输牌的赌徒付出口袋里的最后一个便士。没有这种廉耻感,财富的转让和占有造成了社会的贫富不均,这就像赌桌上钱的转让一样,没有什么道理可言,也没有什么约束力量。然而,那些律师、政客、官员及总统,虽然侈谈着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但他们实际真正依靠的仍然是警察潜意识中的廉耻感。这种廉耻感不仅使警察忠于职守,而且使之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并安于每星期15先令的现状。而与此同时,律师、政客、总统们却坐享着每年2万英镑的收入。我说他们欺诈,是因为当他们要求警察应该有廉耻感的同时,自身却公开声称政治无道德可言,并充当了毫无廉耻感的榜样。

诸位一定还记得我曾引用过的卡莱尔的那句名言:“君权对于我们来说,若不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就是一种魔鬼般的罪恶。”在现代社会中,律师、政客、官员和总统之欺诈,便是卡莱尔所说的魔鬼般的罪恶。现代社会公职人员的欺诈和伪善,使得他们一面声称政治无道德可言,一面又在动听地大谈什么社会之安,国家之善。如同卡莱尔所言,“正是这种伪善的耶稣会主义导致了普遍的苦难、兵变、谵妄,无套裤汉暴动的狂热和复活暴政的冷酷。数以千万计人的畜牲般的堕落,以及团体组织的轻薄。”这一切,乃是我们所见到的现代社会的真实写照。一言以蔽之,正是这种欺诈与暴力的结合——耶稣会主义与军国主义的携手,律师与警察的合作,造就了现代社会的无政府主义者与无政府主义。这种践踏道德的暴力和欺诈的结合,使人产生了疯狂,这种疯狂促使无政府主义者向共和国的律师、政客、官员和总统投掷炸弹。

事实上,如果一个社会、一个人丧失了廉耻,政治没有了道德,那么我敢说这个社会最终是无法维持下去的。因为在那样一个社会里,律师、政客、官员、总统靠欺诈的手段指挥警察来维持社会。警察被告知必须为社会而忠于职守。但是警察终将扪心自问:他自己、这个可怜的警察也是社会的一部分——毕竟,他和他的家庭还是社会最重要的一部分。现在如果有什么别的工作比当警察好,或许充当反抗警察的人能够使他挣得更多的钞票,以改善自身和家庭的状况,那么这同样也可以说是为了社会的利益。如此一来,警察早晚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既然政治已全无廉耻与道德可言,既然社会之善就只意味着个人获取更高的薪水,那么还有什么理由可以阻止他为了赚钱而放弃警察的身份,成为一个革命党徒或无政府主义者?一旦警察得出这样的结论——为了更多的收入而应该成为革命党徒或无政府主义者,那么这个社会也就到了毁灭的时候了。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在书中,孔子宣传了他的国教思想,并描述了当时的社会景象——就仿佛像今日世界一般,人们的廉耻丧尽,政治亦无道德可言。

我们现在还是言归正传。我认为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廉耻感,那么它最终是无法维持下去的。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社会生活中,即使是赌博、经商这一类的小事,廉耻感都是如此重要和必不可少,那么对于人类已经建立起来的两个最基本的制度:家庭与国家来说,廉耻感更是何等的重要和不可或缺。众所周知,所有民族的文明史总是始于婚姻制度的确立,在欧洲,教堂宗教使婚姻成了圣事,即成为宗教的、神圣的事物。对这种神圣婚姻的约束是来自教会、来自上帝的权威。但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换句话说,这只是外在的法律约束。对这种神圣婚姻真正的、内在的约束——正如我们在那些没有教堂宗教的国家所见到的那样,是廉耻感和君子之道。孔子说过:“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换言之,在所有的文明国度里,有了廉耻感和君子之道才有了婚姻,有了婚姻制度方才有了家庭。

我曾说孔子所传的国教是一部名誉法典,而且指出它来源于君子之道。但现在我还必须告诉诸位,在距孔子很遥远的时代里,就已经有了尚不十分明确、未诉诸文字的君子法,也就是大家所知道的有关于礼节、礼貌得体的行为方式的礼教。后来,中国出现了一个伟大的政治家,中国法律的缔造者,即人们通常所说的周公。他制订并确立了形成文字的君子法,即关于得体的行为方式的法律。这部由周公制订的第一部形成文字的君子法为著名的周礼——周公之礼。它或许可以被视为中国的前儒教(Preconfucian religion),或者,像前基督教被称之为犹太民族的摩西法律(它在《圣经·旧约全书》前五卷中。——译者注)一样,可以将这种前儒教称之为中华民族的旧制宗教(Religion of the old Dispensation)。正是周礼这中国人的旧制宗宗教——这一部首次形成文字的君子法,第一次给予了中国人的婚姻以神圣的、不可动摇的约束。中国人从此将神圣的婚姻称之为周公之礼——周公制订的关于良好的行为方式的法律。这种神圣的婚姻制度,这个前儒教,使中国人建立了家庭制度,并令中国人的家庭得到了巩固和持久地维系。或许可以将这个前儒教、周公的君子法称为家庭宗教,以区别于孔子后来所传的国教。

相对于家庭宗教而言,孔子在其所传的国教中创立了一个新的制度。换言之,孔子在其国教中,对君子之道的内容有了更广泛、更丰富的阐发。他创立的新的神圣制度不再被称之为礼——关于良好行为方式的法律,而是称之为名分大义。我将其翻译为有关名誉与责任的重要法则或名誉法。孔子所创的以名分大义为主旨的国教,取代了从前的家庭宗教,成为了中国人的信仰。

在旧的制度下,家庭宗教使妻子和丈夫受到神圣婚誓的约束——遵守他们神圣的婚约。同样,在孔子所创的新的国教制度下,中国人民和他们的帝王都要受到新的圣物即名分大义的约束——这部有关名誉和责任的重大法则或称为名誉法典,是由君臣共同遵守、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契约。简言之,昔日周公是严婚姻之礼,孔子的名分或名誉法典所确立的则是忠诚之道。因此我认为孔子给予人们一个新的、内容更广泛、更丰富的君子法。相对于我说过的家庭宗教而言,孔子在中国建立了一个新的制度,并使之成为国家宗教。

换句话说,正像在从前的家庭宗教里订下了对婚姻的誓约一样,在孔子的国教中则订下了关于忠诚的神圣誓约。家庭宗教中婚姻誓约的确立,使得妻子绝对地忠诚于丈夫。同样,孔子传授的国教对忠诚的誓约即名分大义的确立,使得中国人民绝对地效忠于皇帝。国教的这种关于忠诚的誓约,或许可以称之为忠诚之道。你们也许还记得,我曾说过孔子在某种程度上是主张君权神授的。其实,与其说孔子主张君权神授,不如更确切地说孔子强调的是忠诚的神圣性。欧洲的君权神授理论,以超自然的上帝或深奥的哲学来解释君权的神圣。然而在中国,孔子教育人民绝对地效忠于皇帝,其约束力却是来源于君子之道——来源于人的廉耻感。在所有的国家里,正是这种廉耻感使得妻子忠实于自己的丈夫。事实上,孔子关于对君王绝对忠诚的理论,仅来源于简单的廉耻感,这种廉耻感使商人信守诺言、履行合同,使赌徒按规则行赌,并偿还他的债务。

我在谈到家庭宗教时曾经指出:中国这种旧的宗教制度和所有国家中的教堂宗教,规定了婚约的神圣和不可侵犯,从而使家庭制度得以确立。同样,我所说的孔子所传授的国教,则规定了忠诚的神圣性,进而确立了国家制度。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说首创家庭宗教、确立神圣的婚姻制度,可以被认为是对人类和文明事业的伟大贡献,那么,我认为你就会理解,孔子创立国家宗教、确立忠诚之道是一项多么伟大的工作。神圣的婚姻巩固了家庭,使之得到长久的维系,没有了它,人类便将会灭绝。忠诚之道则巩固了国家,使之长存不朽,没有了它,人类社会和文明都将遭到毁灭,人类自身也将退化成野蛮人或是动物。因此,我说孔子对中国人民最伟大的贡献是给予中国人一个真正的国家观念——一个有着真实的、合理的、不朽的、完善基础的国家观念,并且给中国人创立了一个宗教——国家宗教。

正如我曾经说过的那样,孔子是在他晚年所著的一部书中传授了这一宗教。他将这部书取名为《春秋》。在这部书中,孔子首次确立了忠诚之道,称之为春秋名分大义,或简称为春秋大义。孔子的这部传授忠诚之道的著作,就是中华民族的大宪章。它使全中国人民和整个国家绝对地效忠于皇帝。这种神圣的契约、这部名誉法典,不仅是中国的政府,而且是中国文明的惟一一部真实的宪法。孔子说过,后人将通过这部书来了解他——了解他曾为这个世界做过些什么。(知我者其唯《春秋》乎?)

我恐怕谈得太多,已经有些离题了。现在让我们言归正传。记得我曾说过,芸芸众生之所以总是感到需要宗教——我指的是欧洲意义上的宗教——是因为宗教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避难所。通过对一个全能之物即上帝的信仰,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一种安全感和永恒感。但是我也曾说过,孔子的哲学体系和道德学说,即著名的儒教,能够取代宗教,能够使人们、甚至使大众不再需要宗教。那么在儒教之中,必定有一种东西同宗教一样,能够给人们以安全感和永恒感。这就是孔子在其国教中给予中华民族的忠诚之道——对于皇帝的绝对忠诚。

由于这种忠诚之道的影响,在中华帝国的每个男人、妇女和儿童的心目中,皇帝被赋予了绝对的、超自然和全能的力量。而正是这种对绝对的、超自然的、全能的皇权信仰,给予了中国人民一种安全感,就像其他国家的大众从信奉上帝而得到的安全感一样。对绝对的、超自然的、全能的皇权的信仰,也使得中国人民形成了国家是绝对牢固和永恒的思想。这种国家是绝对牢固和永恒的认识,又使人们体会到社会发展无限的连续性和持久性。并由此最终使中国人民感受到了族类的不朽。族类不朽的意识起源于对全能皇权的信仰,对全能皇权的信仰产生了忠诚之道。因此,在其他国家中,是信仰来世的宗教给予了大众以永恒感,而在中国,这种永恒感则来自忠诚之道。

进一步说,正如孔子所传授的忠诚之道,使人们在国家方面感受到民族的永生,同样,儒教所宣传的祖先崇拜,又使人们在家庭中体认到族类的不朽。事实上,中国的祖先崇拜与其说是建立在对来世的信仰之上,不如说是建立在对族类不朽的信仰之上。当一个中国人临死的时候,他并不是靠相信还有来生而得到安慰,而是相信他的子子孙孙都将记住他、思念他、热爱他,直到永远。在中国人的想象中,死亡就仿佛是将要开始的一次极漫长的旅行,在幽冥之中或许还有与亲人重逢的可能。因此,儒教中的祖先崇拜和忠诚之道,使中国人民在活着的时候得到了生存的永恒感,而当他们面临死亡时,又由此得到了慰藉。在其他国家中,这种对大众的慰藉则是来自信仰来世的宗教。中国人民对祖先的崇拜与对皇帝的效忠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原因正在于此。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反映在国教之中的孔子的教育体系,其实只包含了两项内容:对皇帝尽忠、对父母尽孝——即中国人的忠孝。事实上,在中国的儒教或国教之中,有三项最基本的信仰,在中国被称之为三纲。按照重要性其排列的顺序是:首先,绝对效忠于皇帝;其次,孝顺父母、崇拜祖先;第三,婚姻神圣、妻子绝对服从丈夫。三纲中的后两项,在我说过的家庭宗教、或称之为孔子之前的旧的宗教制度中,就已经具有相同的内容。但是三纲之首——绝对效忠于皇帝,则是由孔子首次阐发,并规定于他创立的国教即新的宗教制度之中的。这儒教中的第一信条——绝对效忠于皇帝——取代了并且等同于其他任何宗教中的第一信条——对上帝的信仰。正因为儒教之中有了这种相当于信仰上帝的内容,所以它能够取代宗教,使中国人民,甚至是普通群众也没有感到有宗教的需要。

但是现在你或许会问,通过对上帝的信仰,利用上帝的权威,可以使人们服从并遵守宗教的道德规范。而没有了对上帝的信仰,只是绝对效忠皇帝,又怎么能够使人们、使普通群众服从并遵守孔子所传授的道德规范?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请允许我首先指出你们有一个极大的误解,即认为使人们遵从道德规范的约束力是来自于上帝的权威。我告诉你们,在欧洲,神圣不可侵犯的婚姻要由教堂来认可,教堂声称,对婚姻的约束力来自于上帝。但我说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正如我们在所有没有教堂宗教的国家所看到的那样,神圣婚姻的内在约束力是男人和女人自身的廉耻感和君子之道。因此,使人们遵从道德规范的真正权威,是人们的道德感、是君子之道。所以,信仰上帝并非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必要条件。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使得上个世纪的怀疑论者伏尔泰和汤姆·潘恩,以及当代的理性主义者海勒姆·马克希姆(Hiram Maxim)先生指责道:对上帝的信仰,是始于宗教创始人、并由神父们继续下去的一种欺诈行为。然而,这是一种下流的、荒谬的诽谤。所有伟人,所有富有智慧的人们,通常都信仰上帝。孔子也信奉上帝,虽然他很少提及它。甚至像拿破仑这样富于智慧的豪杰,也同样信奉上帝。正如赞美诗的作者所言:“只有傻瓜——思想卑劣、肤浅的人才会在心中说,“根本没有上帝’。”然而,富于智慧的人们,其心中的上帝有别于常人。他们对上帝的信仰,就是斯宾诺莎所说的对神圣的宇宙秩序的信仰。孔子曾说过:“五十而知天命。”——懂得神圣的宇宙秩序。富于智慧的人们为这种宇宙秩序起了不同的名称。德国哲学家费希特称之神圣的宇宙观。在中国的哲学语言中,它被称之为“道”。但是无论被赋予了什么名字,它只是一种关于神圣的宇宙秩序的知识。这种知识使富于智慧的人们认识到,道德规范或“道”属于宇宙秩序的一部分,所以必须遵守。

因此,虽然信奉上帝不是人们服从道德规范的必要条件,但是信奉上帝对于使人们认识到服从道德规范的绝对必要性,却是必不可少的。正是这种对宇宙秩序的认识,使得那些富于智慧的人们服从并遵守了道德规范。孔子说:“一个没有天命知识的人,即不懂得神圣的宇宙秩序的人,是无法成为君子的。”(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然而,那些不具备如此智慧的大众们无法领会神圣的宇宙秩序,因此也就不懂得必须遵守道德规范。正如马太·阿诺德所言:“只有在领会了道德规范之后,才能够严格地遵守它。而大众既无理解道德规范的智力,亦无遵守道德规范的能力。”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赫伯特·斯宾塞所宣传的哲学和道德学说,只对学者具有价值和意义。

但是,宗教的价值和意义则在于,它能够使普遍大众服从并严格地遵守道德规范。然而宗教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人们猜想是由于宗教教人信奉上帝使然。但是,正如我已经证明的那样,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使人们从道或服从道德的权威只有一个,那就是人们自身的道德感,即君子之道。孔子曾说过:“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基督也说:“上帝就在你的心中。”因此,以为使人服从道德规范的力量来自信仰上帝,这是错误的。马丁·路德在评述一部希伯莱预言著作时说过:“上帝不过是人们心中忠诚、信义、希望和慈爱之所在,心中有了忠诚、信义、希望和慈爱,上帝就是真实的,相反,上帝则成为虚幻。”因此,宗教所宣传的上帝,不过是人们心灵的一种依靠和慰藉。人们信奉上帝,信仰神圣的宇宙秩序,便拥有了一份忠诚和信义。这份忠诚和信义促使人们遵从规范。就像我曾说过的那样,对上帝的信仰,使大众获得了一种安全感和永恒感。

但是,如果说对上帝的信仰只是促使人们服从道德规范,那么它主要依据的又是什么?是神的启示。马太·阿诺德曾说过:“无论何种宗教,无论是使徒保罗还是异教徒,都主张必须靠神的启示,靠激发人们生命的感情来完善道德。”那么,这种神的启示或人们生命的感情又是什么呢?

我曾告诉过诸位,孔子整个的教育思想体系或许可以被归纳为一句话:君子之道。孔子称君子之道是个秘密。孔子说:“君子之道无处不在,但它仍然是一个秘密。”(君子之道费而隐)然而,孔子还说过:“甚至愚夫愚妇亦能够对这个秘密有所了解,他们也能够奉行君子之道。”(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同样知道这一秘密的歌德,就把它——君子之道,称为“公开的秘密”。那么,人类是在何处、又是怎样发现了这一秘密的呢?诸位想必还记得,我曾说过,对君子之道的认识始于对夫妻关系的认识。歌德所谓的“公开的秘密”,孔子所说的君子之道,首先是被夫妇们所发现的。但是,他们又是如何发现了这一秘密——发现孔子的君子之道的呢?

我曾经告诉过你们,在欧洲语言中,与孔子的君子之道意义最相近的是道德法。但是孔子的君子之道与道德法还是有区别的——我指的是哲学家、伦理学家们的道德法与宗教家的道德法之间的差别。为了弄懂孔子的君子之道与哲学家、伦理学家的道德法有何不同,让我们首先找出后者与宗教家道德法之间的差异。

哲学家的道德法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服从称之为“理性”的人之性。但是,理性通常被理解为一种思维推理的力量,它是人头脑中的一个缓慢的思维过程,可以使我们区分和认知事物外形可定义的特征。因此,在道德关系方面,理性即我们的思维能力,只能帮助我们认识是非或公正的那些可以名状的特征,诸如习俗惯例、德行,它们被正确地称之为外在的行为方式和僵死的形式,即躯壳;至于是非或公正的那些无法名状的、活生生的绝对的本质,或者说公正的生命与灵魂,单是理性,我们的思维能力是无能为力的。因此,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伦理学家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服从人之性,即服从我们的良心。然而正如希伯莱圣经中的圣人所言:“人心充满着各种欲念。”因此,当我们把良心视作人之性而加以服从时,我们易于服从的往往并非我称之为“公正”的灵魂、公正那无法名状的绝对本质,而恰恰是充满欲念的人心。

换言之,宗教教我们服从的人之性,是我们必须服从的人之真性。这种本性既不是圣·保罗所说的世俗或肉体之性,亦非奥古斯特·孔德的著名弟子利特(Littre)先生所说的人类自我保护和繁衍的本性。这种人之真性是圣·保罗所说的灵魂之性,也就是孔子所言的君子之道。简言之,宗教告诉我们必须服从自己的真正本性,这个本性就是基督所说的我们心中的上帝。于是我们就可以理解,正如孔子所言的,宗教还是一种精神化的东西,是比哲学家和伦理家的道德法则远为深刻的法则。基督也曾说过:“除非你比法律学家和法利赛人(即哲学家和伦理学家)更为正直(或道德),否则你根本进不了天堂。”法利赛人是古犹太教一个派别的成员,墨守传统礼仪,基督教《圣经》称其为泥于形式的、言行不一的伪善者。

同宗教一样,孔子的君子之道也是一种比哲学家和伦理家的道德法则远为深刻的法则。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法则要求我们必须服从自己的理性和良心。然而,孔子的君子之道则同宗教一样,要求我们服从自己真正的本性。这种本性绝非庸众身上的粗俗、卑劣之性。它是爱默生所说的一种至诚之性。事实上,要懂得何为君子之道,我们就必须首先成为一个君子,具备爱默生所说的至诚之性,并且进一步发挥自身这一天性。因此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然而孔子还说过:如果我们学习并试图拥有君子之道的优美情趣和得体的举止,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何为君子之道。中国人的“礼”在孔子的学说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含义。它可以是礼仪、礼节和礼貌等,但这个字最好的译法还是“good taste”(文雅、得体、有礼)。当它被运用于道德行为的时候,礼指的就是欧洲语言里的廉耻感。事实上,孔子的君子之道不是别的,正是一种廉耻感。它不像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律令,是关于正确与谬误的形式或程式之枯燥的、没有生命力的死知识,而是像基督教圣经中的正直一样,是对是非或公正,对称作廉耻的公正之生命与灵魂,对那种无法名状的绝对本质之一种本能的、活生生的洞察与把握。

下面,我们能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了,即人们是如何从夫妻关系中率先发现歌德所谓的秘密,及孔子的君子之道的?人们之所以能够发现君子之道,是因为他们具备了君子美好的情趣和得体的举止,即所谓的廉耻感。这使得他们能够明辨是非,能够把握公正的生命与灵魂那无法名状的绝对本质。但是,他们又是何以拥有了这份美好的情趣、得体的举止或廉耻感的呢?茹伯特的一句话可以对此做出解释。他说:“一个人除非懂得自爱,否则不能公正地对待他的邻居。”因此,是爱使人们明白孔子的君子之道——可以这么说,是男女之爱产生了君子之道,由此,人类不仅建立了社会和文明,而且创建了宗教——确立了对上帝的信仰。你现在可以理解歌德借浮士德(浮士德:歌德著名诗剧《浮士德》中的主人公。——译者注)之口所表达的忏悔了。它是以这样两句开头的:

我们的头顶之上难道不是茫茫的苍天?
我们的脚下岂非是坚实的大地?

我曾经告诉过诸位,并不是对上帝的信仰促使人去遵守道德规范。真正使人服从道德规范的是君子之道——从宗教的角度说,人们服从的是心中的上帝。因此,宗教真正的生命所在是君子之道。反之,对上帝的信仰,以及宗教所规定的各种道德法则都只是宗教的外在形式。宗教的生命与灵魂是君子之道,君子之道由爱而生。人类首先自男女之间学到了爱,但人类之爱并不仅限于男女之爱,它包括了人类所有纯真的感情,这里既有父母与孩子之间的那种亲情,也含有人类对于万事万物所抱有的慈爱、怜悯、同情和仁义之心。事实上,人类所有纯真的情感均可以容纳在一个中国字中,这就是“”。

在欧洲语言中,古老的基督教术语中的神性(godliness)一词与“仁”的意义最接近。因为“仁”是人所具有的一种神圣的、超凡的品质。在现代术语中,“仁”相当于仁慈、人类之爱,或简称爱。简言之,宗教的灵魂、宗教的感化力的源泉便来自于这个中国字:“仁”,来自爱——不管你如何称呼它,在这个世界上,这种爱最初是起自夫妇。宗教的感化力就在于此,这也是宗教中的至上之德。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宗教正是据此使人服从道德规范或者说是服从“道”(它构成神圣的宇宙秩序的一部分)。孔子说:“君子之道始于夫妻关系,将其推到极致,君子之道就支配了天地万物——即整个宇宙。”(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宗教之中存在着一种激情和感染力。但是,这种激情和感染力并非仅存于宗教之中——我指的是教堂宗教。这种激情和感染力能够使人、甚至是下愚之人,也服从道德规范而不为名利所动。事实上,每一位稍知廉耻的、自爱的、不为名利所动之人,都可以在其行为中发现这种激情和感染力。我认为这种激情和感染力并非仅存在于宗教之中,但宗教的可贵之处又正在于它具有这种激情和感染力。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者之所以能够使教义留传后世,原因就在于此。而这一点也正是哲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道德说教所无法企及的。正如马太·阿诺德所说:宗教使人领会了道德规范,从而使之易于为善。但是,这种感染力和激情并不是只存在于宗教之中,所有的文学巨匠、特别是诗人的作品,也都有着同样的激情或感染力。例如,在我曾引述过的歌德的作品中,也同样富于激情和感染力。然而,不幸的是,这些伟大的作品却无法对大众产生影响,因为这些文学巨匠所使用的文雅的语言,是大众所无法理解的。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人,大多数没有受过教育,他们讲着平民百姓所喜闻乐见的、朴素明了的语言,从而赢得了大众的爱戴。因此,所有伟大的宗教,其真正价值在于能够把感染力或激情传达给大众。为了弄懂宗教是如何具有了这种感染力或激情的,我们首先要考察一下宗教是怎样产生的。

正如我们所知,世界上所有伟大宗教的创始者,都是性格特殊、感情强烈的人。这使得他们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爱,或称之为人类之爱,我曾说过,这种爱使宗教具有了感染力,它是宗教的灵魂。这种强烈的爱或人类之爱,使宗教的创始人们得以把握是非的本质,并将正义的法则与道德的规范相统一。因为他们是一些有着强烈情感的特殊人物,所以他们有着丰富的想象力。这使得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把道德规范塑造成了一个人格化的、全能的、超自然之物。这个存在于想象之中的人格化的、全能的、超自然的道德法则,被称之为上帝。他们还坚信,他们所感受到的那种强烈的爱或人类之爱,也是来自于上帝。宗教中的感染力和激情就是这样产生了。这种感染力打动了大众,唤醒了他们的宗教情感,使之对简明扼要的教义奉若神明。然而,宗教的价值不仅仅在它具有能使大众理解、服从规范的感染力和激情。宗教的价值还在于,它拥有一种能够唤醒、激发、鼓舞这种激情的机构,从而使人们感到有必要服从道德规范。在世界所有伟大的宗教中,这个机构被称为教堂。

许多人都以为教堂是用来教人信上帝的。这是一个极大的误解。在现代,这种误解已使得像弗劳德(弗劳德(James Anthony Froude,1818—1894):英国历史学家和作家。卡莱尔的友人和思想的信徒,也是卡莱尔遗嘱指定的处理其文学遗著者之一。曾发表卡莱尔的《回忆》,著有《信仰的因果》、《托马斯·卡莱尔——他的一生的前四十年》等。——译者注)这样诚实的先生对现代基督教的教堂感到了厌恶。他说:“我曾在英国的教堂听过上百次布道,但所听到的要么是教中的圣迹,要么是教士们的传教和使徒的传承等,但是,我从没听到过对基督教最古老的诫律的宣讲,即教人做一个诚实的人,如'不要说谎’,'不要偷窃’。”在他看来,基督教的教堂应该是劝善讲道的场所。但是,我认为他的看法也是错误的。毫无疑问,建立教堂的目的是为了使人为善、使人遵从道德规范,如“不要说谎”、“不要偷窃”。但是,在世界上所有的伟大的宗教之中,教堂真正的功能是传教而非传道。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不要说谎”、“不要偷窃”之类的诫律只是一些僵死的、古板的教条,教堂则要以一种感染力和激情打动人们,使之遵从这些教条。因此,教堂真正的功能不在于劝善,而在于激发人们的为善之念。事实上,教堂是用一种激情来感动人们,使之为善。换句话说,在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中,教堂只是一种机构,以它的感染力和激情来唤醒人们,使之服从道德规范。但是,教堂又是如何唤醒并打动人的呢?

众所周知,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不仅赋予道德规范以激情和感染力,而且还鼓励人们对教主及使徒进行狂热的个人崇拜。当教主死后,他的门徒为了将这种对教主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保持下去,于是就建立了教堂。在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中,其教堂的起源正在于此。教徒们对教主有一种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教堂则不断地激发人们的这种感情,并将其世代保持下去,从而使人们受到感动而服从道德行为规范。准确地说,人们不仅信仰上帝,而且信仰宗教本身,即献出一份忠诚。那么,他们忠诚的对象是谁呢?这就是他们所信仰的宗教的创始者,在伊斯兰教中,他被称为先知;在基督教中,他名为耶稣。如果你问一个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为什么要相信上帝并服从道德规范?那么他一定会回答:“因为我相信教中的先知。”如果你问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为什么要相信上帝并服从道德规范?他必定会答以因为爱戴耶稣。这样你就可以懂得,所谓信仰先知、爱戴耶稣,事实上都只是一种感情,是一种像我曾说过的教徒对教主无限的、狂热的个人崇拜。教堂则不断地激发这种感情,并将其世代保持下来。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所以能够使大众服从道德行为规范,其真正的力量、其感染力的源泉正是这种狂热的感情。(孟子讲到中国历史上两个最纯洁和最具基督德性的人时说到:“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孟子》卷10)——原注。)

讲完这一段长篇大论之后,现在我可以回答你们刚才的问题了。你们问我,如果没有了对上帝的信仰,那么又如何让人服从孔子国教中的道德规范——绝对效忠于皇帝呢?我已经向诸位阐明,使人服从道德规范的力量,并非来自宗教所宣传的对上帝的信仰。宗教能够使人服从道德规范,依靠的是一种名为教堂的组织,通过教堂激发人们的感情,使之感到应该遵守道德规范。在回答了诸位的问题之后,接下来我将向你们介绍一下被称为儒教的孔子的教育思想体系。儒教是中国的国教,相当于其他国家的教堂宗教。儒教也利用一种相当于教堂的组织来使人服从道德规范。在中国的儒教里,这个组织就是学校。在中国,学校就是孔子国家宗教里的教堂。正如你们所知,在中文里,宗教与教育所用的是同一个“教”字。事实上,正如教堂在中国就是学校一样,中国的宗教也就意味着教育。与现代欧美的学校不同,中国学校的教育目的和目标不是教人如何谋生、赚钱,而是像教堂宗教那样,传授一些诸如弗劳德先生所说的古老的诫律,如“不要说谎”、“不要偷窃”。实质上,中国的学校是以教人明辨是非为目标的。约翰逊博士说:“我们为人处世最重要的是要有道、明是非,其次才是知识的学习和运用。”

然而,我们已经知道,教堂宗教能够使人们服从道德行为规范,靠的是激发人们的热情,即教徒对教主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这里,中国的学校——孔子国家宗教里的教堂,与其他国家宗教中的教堂相比,是有所不同的。学校——中国国教里的教堂,同其他宗教里的教堂一样,也是通过唤醒、激发人们的热情,使之服从道德行为规范。但是,中国的学校所唤醒的那份感情,与宗教的教堂所激发出那种激情相比,是有所不同的。在中国,学校——孔子国教的教堂,它不是靠鼓励、煽动对孔子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来激发人们的热情。事实上,孔子在世之时,并没有鼓励弟子对他进行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直到他死后,才被人们尊奉为至圣先师,并为世人所熟知。然而,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孔子都没有像教主那样,受到过狂热的、无限的个人崇拜。中国大众对孔子的尊奉,不同于伊斯兰国家的百姓对默罕默德的崇拜、不同于欧洲的群众对耶稣的崇拜。就此而言,孔子不属于宗教创始者那一类人。要成为欧洲意义上的宗教创始者,一个人就必须有着强烈的、变态的个性特征。孔子的确是中国商王朝贵族的后裔。商族人有着富于激情的特性,就像希伯莱民族一样。但是,孔子又生活在周王朝时期,周人如同古希腊人,富于完美的智力。这样孔子,如果可以打个比方,他是生在希伯莱,具有希伯莱民族激情充沛的特性,又在最完美的古希腊智识文化中受到训育,拥有了这一完美文化所能给予的东西。事实上,正如现代欧洲伟大的歌德终将被欧洲人民视为完美的人格楷模,视为欧洲文明所孕育出的“真正的欧洲人”一样,中国人已经公认孔子为一个有着最完美人格的典型,一个诞生于中国文明的“真正的中国人”。因为孔子具有太高的文化素养,所以他不属于宗教创始者那一类人。实际上,孔子生前除了最亲密的弟子之外,他是鲜为人知的。

我认为,学校——中国国教中的教堂,它并不是通过激发人们对孔子的崇拜,来使人服从道德行为规范。那么,中国的学校又是如何激发人们的热情、使之服从道德规范的呢?孔子说:“在教育过程中,是以《诗》进行情感教育,以《礼》进行是非教育,以《乐》完善人的品性。”(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学校——中国国教中的教堂,教人以诗文,培养人美好的感情,使之服从道德行为规范。事实上,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所有伟大的文学作品都能像宗教一样使人受到感动。马太·阿诺德在谈及荷马及其《史诗》时说:“《史诗》那高尚的思想内容,可以令读者变换气质、受到陶冶。”实质上,在学校——中国国教的教堂里,一切文雅、有价值的美好东西都得到了传授。学校让学生不断想着这些美好的事物,自然激发出人之向善的情感,从而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

然而,我曾告诉过诸位,像《荷马史诗》这样伟大的文学作品,其影响力并不能达及普通民众。因为这些文学作品所用的文雅的语言,是大众无法理解的。既然如此,儒教——中国的国教,又是如何激发起大众善良的情感而使之服从道德的呢?我曾说过,在中国国教中,学校相当于其他国家宗教里的教堂。但是更准确地说,在中国的国教里,相当于其他国家宗教的教堂是——家庭。在中国,孔子国家宗教的真正教堂是家庭,学校只是它的附属之物。有着祖先牌位的家庭,在每个村庄或城镇散布着的有祖先祠堂或庙宇的家庭,才是国教的真正教堂。我曾经指出: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宗教之所以能够使人服从道德规范,是因为它能够煽动起人们对教主狂热、无限的爱戴和崇拜。而教堂则又不断激发着这种崇拜,使之世代延续下来。然而在中国则有所不同。孔子的国家宗教能够使人服从道德规范,但这一宗教的真正力量,其感染力的源泉,则是来自于人们对父母的爱。基督教的教堂教导人们:“要热爱上帝。”中国国教的教堂——供着祖先牌位的家庭则教导人们:“要热爱你们的父母。”圣·保罗说:“让每个人以基督的名义起誓:永离罪恶。”而写成于汉代、几乎成为中国的《圣经》——即《孝经》的作者却说:“让每一位热爱自己父母的人远离罪恶。”一言以蔽之,基督教、教堂宗教真正的力量,其感染力的源泉,实质是对上帝的爱。然而儒教,中国的国家宗教,它的感染力来自对父母的爱——来自孝顺、来自对祖先的崇拜。

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又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善矣。”儒教,中国的国教,之所以能够打动人心,使人服从它的规范,原因就在于此。在儒教的各种规范之中,最重要的、最高的规范,就是对君王的绝对的效忠,就像世界上所有宗教均以敬畏上帝为最重要、最高的规范一样。换言之,教堂宗教、基督教说:“敬畏上帝并服从它。”孔子的国教,儒教却说:“尊崇君王并效忠他。”基督教说:“如果你想要敬畏上帝并服从它,你就必须先爱基督。”儒教则说:“如果你想要尊敬君王并忠于他,你就必须先爱父母。”

现在我已经说明了为什么自孔子以来的二千五百年的时间里,中国人没有发生心灵与头脑的冲突,这原因就在于中国的普通百姓感到不需要宗教——我指的是欧洲意义上的宗教。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是因为儒教之中的某些内容可以取代宗教。这就是孔子在其国教中所传授的绝对的忠君原则,即名誉法典,又称之为名分大义。所以我曾这样说过:孔子对中国人民最伟大的贡献,就是在国教中宣传并给予了中国人这个绝对的忠君原则。

我认为有必要就孔子及其对中华民族的贡献再谈一些看法,因为这与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中国人的精神,是密切相关的。我希望通过这次演说能够使诸位懂得,一个中国人,特别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如果背叛了名誉法典,抛弃了忠君之道,即孔子国教中的名分大义,那么,这样一个丧失了民族精神、种族精神的中国人,就不再是一个真正的中国人了。

最后,让我再简要地概括一下我们所讨论的主题——中国人的精神或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人。我已经向诸位阐明,真正的中国人有着成年人的智能和纯真的赤子之心;中国人的精神是心灵与理智完美结合的产物。如果你研究一下中国的文学艺术作品,那么你就会发现,心灵与理智的和谐,使中国人感到多么的愉悦和满足。马太·阿诺德对《荷马史诗》的一番评价,也极适合于中国文学。他说:“它不仅具有一种能够深深打动人类自然心灵的力量——这正是伏尔泰的作品所难以企及的东西,而且还能用一切伏尔泰所具有的令人钦佩的质朴和理性来表述思想。”

马太·阿诺德把古希腊最优秀诗人的诗歌称为富于想象理性的女祭司。而中国人民的精神,正如在最优秀的中国文艺作品中所见到的那样,正体现了马太·阿诺德所说的富于想象的理性。马太·阿诺德说:“后期异教徒的诗歌来自于知觉和理性,中世纪基督徒的诗歌出自心灵与想象。而现代欧洲精神生活的主要成分、现代的欧洲精神,则既不是知觉和理性,也不是心灵与想象,它是一种富于想象的理性(imaginative reason)。”

今日欧洲人民现代精神的核心是一种富于想象的理性,如果马太·阿诺德的这种说法属实的话,那么你就可以懂得,中国人的精神——即马太·阿诺德所说的富于想象的理性,对于欧洲人民来说是何等的可贵!它是何等的可贵、何等的重要,你们应该研究它,并试着去理解它、热爱它,而不应该忽视它、蔑视它,并试图毁灭它。

在我结束讲演之前,我想给诸位一个忠告。我要告诫诸位,当你们思考我所试图解释的中国人的精神这一问题时,你们应该记住,它不是科学、哲学、神学或任何一种“主义”,诸如勃拉瓦茨基夫人(勃拉瓦茨基夫人(E.P.Blavatsky,1831—1891):俄国人。1875年11月17日在纽约创立了接神论协会。1877年发表了《司殖女神的真面目》,其中包括关于人类和宗教发展的惊人理论。它立即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和评论。1891年,她在世界各地已拥有近十万信徒。同年5月8日,她死的日子被信徒定义为白莲节。——译者注)或贝赞特夫人(贝赞特夫人(Annie Besant,1847—1933):英国接神论者。曾经是一个热诚的自由思想者,后来思想日渐趋向于社会主义。1889年,她又突然加入了接神论协会,变成勃拉瓦茨基夫人的忠实信徒,充分地投身于印度的事业。1907年当选为接神论协会主席。又创立了印度自治联盟,1916年任该联盟主席。1917年,她还当选为印度国大党的主席。——译者注)的理论或“主义”。中国人的精神甚至也不是你们所说的大脑活动的产物。

我要告诉你们,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心灵状态、一种灵魂趋向,你无法像学习速记或世界语那样去把握它——简而言之,它是一种心境,或用诗的语句来说,一种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

最后,请允许我在这里引用几句最具中国味道的英国诗人华兹华斯(Wordsworth)的诗句,它在描述中国人精神中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方面,比我已经说过的或所能说的都要贴切。这几行诗句所展示给你们的是中国式人之类型那心灵与理性的绝妙结合,是那种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赋予真正的中国人的难以言状的温良。华兹华斯在他关于廷腾(Tintern)修道院的那首诗中写道:

我同样深信,是这些自然景物
给了我一份更其崇高的厚礼——
一种欣幸的、如沐天恩的心境;
在此心境里,人生之谜的重负,
幽晦难明的世界的如磐重压,
都趋于轻缓;在此安恬心境里,
慈爱与温情为我们循循引路,——
直到这皮囊仿佛中止了呼吸,
周身的血液仿佛不再流转,
躯壳已昏昏入睡,我们成了
翩跹的灵魂;万象的和谐与愉悦
以其深厚力量,赋予我们
安详静穆的眼光,凭此,才得以
洞察物象的生命

(译诗采自杨德豫译:《华兹华斯诗选·廷滕寺》 ,另可参见王佐良译《英国诗选·丁登寺旁》。——译者注)

这种能使我们洞悉物象内在生命的安详恬静、如沐天恩的心境(theserene and blessed mood)(王佐良先生译为:“恬静的幸福的心情”。——译者注),便是富于想象力的理性,便是中国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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