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工厂工作压力低于35Mpa,工作温度为—20~450℃的碳钢、合金钢、不锈钢和耐热钢的工艺管道以及工艺阀门的维修和检修。1.1.2 工作温度低于—20℃或高于450℃的工艺及热力管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35Mpa的高压管道的维护和检修可参照本规程。1.1.3 国外引进和翻版设计装置中的高压管道,设计未提出特殊要求的可参照本规程。1.2 工艺管道及阀门的分类 注:当管道的工作和工作温度都比较高时,应将最大工作和工作温度换算为公称压力,再套用本表确定管道的类别。表中公称压力值可由附表1、附表2、附表3查得。 2.有毒介质和甲、乙类火灾危险物质的管道均应升一类。介质毒性的分类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2 完好标准2.1 零、部件2.1.1 管道、阀门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2.1.2 仪表、计器、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节装置齐全完整,灵敏、可靠。2.1.3 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支架等安装合理,牢固完整,各种螺栓连接紧固,无异常振动和杂音。2.1.4 防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有效,符合要求。2.2 技术资料2.2.1 技术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高压管道及阀门还应有质量证明书,安装质量验收记录。2.3 设备及环境2.3.2 设备及所属管道、阀门等无跑、冒、滴、漏现象。3 设备的维护3.1 日常维护3.1.1 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对分管的管道、阀门进行巡回检查。(2)管道有否异常振动;管道、阀门内部是否有撞击声;3.2 定期检查内容 中低压管道、阀门每年检查一次;高压管道每季检查一次;对有毒、腐蚀介质的管道及阀门应适当缩短检查周期。(7)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阀门每年测量检查一次防静电地线。3.2.3 记录检查结果。如果有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3 常见故障处理方法3.4 紧急情况停车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1)管道严重泄漏或破裂、泄漏有毒有害介质危及生产时;(2)发生火灾、爆炸或相邻设备、管道发生事故直接威胁管道安全运行时;4 检验、检修周期和内容4.1 检验、检修周期4.1.1 管道的检验分外部检验、内外部检验合强度试验。各压力等级的管道的检验周期见表5。4.1.2 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检验周期可适当缩短:(3)介质为氮、氢混合气体或氢、一氧化碳混合气体;4.1.3 经过一次全面检验,确认只有轻微的腐蚀、冲刷的管道,下次全面检验可适当延长,但须经厂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4.1.4 检修周期。低压管道可实行事后维修或改善维修制;中、高压管道的检修可与系统大修同步进行。4.1.5 阀门的检验、检修可结合设备单体或系统大修时进行。4.2 检验、检修内容(1)根据使用情况对直管、弯管、角弯、三通等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定点测厚;(2)测厚点数应按管道腐蚀、冲刷合磨损情况及管径大小而定;(3)定点测厚发现问题时,应扩大测厚范围。根据测厚结果,可确定缩短定点测厚间隔期或采取其它措施。4.2.1.3 外部检查的结果应详细记录在管道档案中。4.2.2.2 管道合焊缝表面应进行磁粉或着色探伤。无法拆装的较长管道,可只对有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探伤。4.2.2.3 对管道焊缝进行20%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抽查。对于与容器以焊接形式相连的管段,进行40%的超声波或射线抽查。抽查中若发现有超标缺陷,则应扩大检查,若继续发现有超标缺陷者,应对全部剩余焊缝进行检查。4.2.2.4 检查管道内外表面的冲蚀情况,对直管、弯管、三角等内表面可用灯光或窥视镜配合检查。4.2.2.5 对管端丝扣、密封面和法兰密封面进行宏观检查。对有腐蚀或振动严重的管道,其管端丝扣部位应进行着色或磁粉探伤检查。4.2.2.6 对双头螺栓、螺帽、透镜垫、管件和阀门,应进行清洗并检查腐蚀,磨损变形情况,必要时可对双头螺栓、锻制阀体进行磁粉、着色或超声波探伤。4.2.2.7 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必要时应切取一段(力求包括焊缝)进行破坏性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冲击韧性(壁厚≥12mm)和金相,并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能否继续使用。(1)对于使用过程中出现超温超压过冷可能影响金属材料和结构强度者;(2)以蠕变率控制使命,使用期限已接近设计寿命者;4.2.4 高压管道经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后应作出可否继续使用的结论,并做详细记录存入管道档案内。5 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5.1 材料5.1.1.1 管子、管件紧固件,应有质量合格证,其机械性能与化学成分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5.1.2.1 新投用的高压管、管件及紧固件的外形公差尺寸、表面质量要求符合《高压管、管件及紧固件通用设计》及GBJ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5.1.2.2 新投用的高压管、管件及紧固件应按4.2.2和4.2.2.3条的规定作磁粉、着色或超声波探伤。5.1.3.1 阀门在使用前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从同一制造厂、同一规格型号的阀门中解体抽查垫片填料是否符合使用条件。5.1.3.2 阀门应逐各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等于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等于公称压力。阀门在试验压力下保持5分钟,阀门及填料函不得泄漏,然后在公称压力下检查阀门的严密性,如无泄漏即为合格。5.1.3.3 阀门试压后应将水放净、吹干、涂油防锈。5.1.3.4 公称压力小于等于0.6Mpa,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00mm的闸阀,可用色引等方法对其密封面进行严密性试验。5.2 管子、管件和紧固件的加工图样 管子、管样、管件及紧固件的加工应按《高压管、管件及紧固件通用设计》和GBJ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来进行。5.3 管道焊接5.3.1.1 中、低压管道焊接所用的电焊条应按设计图样的规定选用。如图样无规定,可根据管子母材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抗裂性、耐蚀性、耐高温性、焊接环境温度等综合考虑选用。气焊应采用专用的填充焊丝或与管子同材质的焊条用钢丝。5.3.1.2 同种钢材焊接时所选用焊条或焊丝,应使焊缝金属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与管子材料相当,且工艺性能良好。异种钢材焊接时,如两侧均非奥氏体不锈钢时,可按合金含量较低的一侧或介于两者之间的材料来选用焊条或焊丝;如其中一侧为奥氏体不锈钢时,可选用含镍量较该不锈钢高的焊条或焊丝。5.3.1.3 高压管道焊接所用的焊条与焊丝应按设计图样选用。若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应按GB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选用。焊条应符合GB981~984的规定;焊丝应符合GB1300的规定。焊条、焊丝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5.3.1.4 高压管采用手工电弧焊用的焊条不允许受潮和锈蚀、药皮不允许有开裂、剥落、发霉等现象。使用前应按焊条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烘干,烘干后移至保温箱,随用随取。5.3.2.1 焊接高压管道的焊工必须持有相应项目的焊工合格证。5.3.2.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应在焊前做焊接工艺试验,评定结果应由施焊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5.3.2.3 焊接试验的要求按GB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使用及验收规范》进行。试验的截取方法、评定结果,应符合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范》等有关规定。5.3.3.1 中、低压的碳素钢管、合金钢管应采用电弧焊。其中公称直径小于80mm,管壁厚度小于3.5mm时,也允许采用气焊。不锈钢管应用电弧焊或氩弧焊焊接。奥氏体不锈钢管单面焊焊缝应应用手工电弧焊;当壁厚小于6mm时也允许采用气焊,1Cr18Ni9Ti、Cr18Ni13Nb2Ti、Cr17Mn13Mo2N、OOCr17Ni13Mo2、钢的管子,应采取手工电弧焊或手工氩弧焊。高压管道的焊口尽量采用转动平焊,避免在恶劣条件下进行固定焊。5.3.3.2 高压管道焊接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焊件具有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1)管子、管件的坡口形式、尺寸及组对的选用,应考虑易保证焊接接头的质量、填充金属少,便于操作及减少焊接变形等原则。管子、管件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附表4 的规定进行;(2)坡口加工,对于Ⅰ、Ⅱ级焊缝(焊缝级数见表2)应采用机械方法,若采用等离子切割,应除尽其热影响区;Ⅲ、Ⅳ级焊缝,可采用气割,但必须除尽其表面氧化层,并将影响组对和焊接质量的凹凸不平修磨平整;有遂硬倾向的合金钢管,如采用等离子切割或气割加工坡口,应消除加工表面的遂硬层。成型的坡口表面上下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3)高压管坡口加工应保证钝边尺寸沿圆周均匀一致。接头组对时,两段管子的轴线应在一直线上,其偏斜误差不得超过1/1000,内壁的错边量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若两段管子的壁厚不等,则应按规定进行加工;5.3.3.4 对于高压焊接三通以及各种高压管件及管道的焊接,按《高压管、管件及紧固件通用设计技术条件》的要求执行。5.3.4.1 管道焊后必须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前应将妨碍检查的渣片、飞溅物清理干净、外观检查应在无损探伤、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之前进行。5.3.4.2 管道对接接头焊缝表面质量标准随焊缝等级而异.按规定执行。5.3.4.3 管道焊缝的内部质量按设计规定作无损探伤检验,如设计无规定时,焊缝的射线探伤数量按表6确定。 | | | | | | | | | Ⅲ类管道及Ⅱ类管道转动口(Ⅲ类管道固定焊口探伤数量为40%) | | | | | | | | Ⅳ类铝及铝合金管道焊口(其中固定焊口探伤数为1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12s长度内≤s或在任何长度内≤单个条状夹渣长度 | | | |
| | | | 5.3.4.5 经检查有不合格的焊缝必须返修。每道焊缝返修次数:碳素钢不允许超过三次;合金钢、不锈耐酸钢不允许超过二次。超过规定次数的返修,则须经施焊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5.3.4.6 高压管道焊缝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修,返修后100%进行探伤检查。每道焊缝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二次。5.3.4.7 中、低压管道的焊缝探伤结果如有不合格者,应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当不合格数量占探伤总数30%以下,且其缺陷介于合格标准与低一级标准之间时,则仅将不合格处返修。(2)当不合格数量超过30%时,则应加倍探伤,若加倍探伤仍有不合格者,者应全部探伤。所有不合格处,均需返修。5.3.4.8 焊后的高压管道应按本规程第5.6条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5.4 管道的拆卸与安装5.4.1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检修前应用盲板与生产系统隔开,并须经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5.4.2 工作温度300℃以上的螺栓拆卸时,应降温到150℃左右加机油;螺栓拆卸顺序由下而上,拆下后用煤油清洗。5.4.3 拆下的管道或换用的新管道、管件、紧固件及阀门等,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特别注意丝扣和密封面,并应将内部处理干净,不得存有杂物。5.4.4 高压管道螺纹部分应清理干净,涂上机油或凡士林(氧气管除外);安装透镜垫时,应在垫及管口上涂抹黄油,透镜垫必须和管口对正、平行;软金属平垫必须准确地放入密封座内。5.4.5 法兰连接的管道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紧固螺栓时,用力要对称、适度且法兰要保持同心,露在螺母外的螺纹长度应相等,且不大于二倍螺距。5.4.6 法兰的热紧或冷紧。在高温或低温下运行的管道在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热紧或冷紧,一般在试运行期间保持工作温度24小时后进行。 低温管道,由于法兰螺栓表面凝结冰霜,应用甲醇将其融化后再进行冷紧操作。 为了保证进行热、冷紧工作人员的安全,在可能的场合应进行泄压。设计压力小于6Mpa(表压)的管道,热紧的最大内压为0.3Mpa(表压);设计压力大于6Mpa(表压)的管道,热紧的最大内压力为0.5Mpa(表压)。冷紧一般应泄压进行。热、冷紧的紧固力应适度,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5.4.7 法兰密封面应清理干净,在垫片的两面涂上防咬合剂:工作温度不大于100℃或低于0℃时,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涂上防咬合剂。选用防咬合剂的材质应考虑其是否会与管道内使用的介质相互反应的因素。5.4.8 管道安装时,不得采用强力组装或修改密封垫厚度的办法来调整误差。5.4.9 管道及其附件的检修更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到达横平竖直,布置合理整齐。不用的管线应全部拆除。法兰、阀门应严密不漏;螺栓、手轮、零件应完整、紧固、灵活号用,螺栓组装整齐。5.4.10 当管道及附件与管架相接触时,应按设计规定加装垫层。5.4.11 管道与传动机械连接时,不应给传动机械以附加应力,另应保证管道内部清洁。5.4.12 阀门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根据阀门特性及介质流向安装在便于操作合检修的位置上。安装时阀门应呈关闭状态。5.4.13 补偿器在安装前应按设计规定进行预拉伸或预压缩。可参见GBJ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5.4.14 安装滑动支架时,不得产生歪斜合卡阻现象,其安装位置应向热膨胀(或冷收缩)的反方向移胀(缩)值的一半。管子应固定在滑动支座上。保温层不得妨碍热位移。支、吊架的安装参见GBJ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5.4.15 管道的保温、防腐、涂色应符合设计要求。5.5 阀门检修5.5.1 在化工管路中使用的阀门,品种繁多,结构各异,对每种阀门的检修,应根据具体结构进行。(2)检查阀座与阀体及关闭与密封圈的配合情况,并进行严密性试验;(2)对阀体合新换的密封面,以及堆焊金属与阀体的连接处,进行严密性试验;5.6 耐压试验5.6.1 耐压试验是在高压管道焊接后或全部检验后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以焊接形式与容器相连的管道,无法单独进行耐压试验时,其耐压试验压力允许按容器的耐压试验压力值选取。5.6.2 耐压试验以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0分钟)内压力不降,无泄漏及无可见变形为合格。(1)试压前应对安全防护措施,试验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耐压试验时管道外表面应保持干燥;(2)耐压试验时,应缓慢升压,每级升压不大于5Mpa,升至试验压力应不小于3级;(3)压力升到规定试验压力后,保压10分钟,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4)应采用洁净水进行试验;对不锈钢管应限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ppm,若有特殊要求时,按规定定选定液体;(5)耐压试验时,应装两块压力表,分别装在泵出口合管道最远端。选用的压力表应校验合格,其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表面刻度值为最大被测压力的1.5~2倍;(6)耐压试验宜在环境温度5℃以上进行,有冷脆倾向的管道,应根据管材的冷脆温度,确定介质的最低温度,以防冷脆裂;(7)耐压试验时,管壁平均一次总体薄膜应力不应超过材料屈服限的90%;(8)耐压实验时,如果发现异常响声,压力下降或加压装置发生故障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试验,并查明原因,清除故障。严禁带压检修。5.7 在线密封5.7.1 在线密封是指在管道、阀门带压运行时,采用堵漏密封胶注入预制密封盒内对管道、阀门的焊缝泄漏和法兰泄漏进行堵漏的一种新型密封技术。5.7.2 在线密封施工前应办许可证,并经有关部门审批。5.7.5 密封盒应根据泄漏处的管道、阀门和法兰形状实测加工。5.7.7 在线密封装置是临时措施,待系统停车时应拆除,对泄漏部位进行彻底修复。6 试车与验收6.1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6.1.1 管道、阀门的试车是指检修后的管道,阀门在系统中进行严密性试验和联动试车以及阀门的启动、限位的调节。6.1.2 试车前管道系统检修项目必须全部完毕,且质量符合要求。6.1.3 焊缝及其他应检查的部位不做涂漆和保温。6.1.4 管道试车前应分段进行吹洗。吹洗方法应根据对管道的使用要求、工作介质及管道内表面的脏污程度确定。吹扫顺序一般应按主管、支管、疏排管依次进行。6.1.5 吹洗前应将系统内的仪表加以保护并将孔板、喷嘴、滤网、节流阀及止回阀阀芯等拆除,待吹洗后复位。6.1.6 不允许吹洗的设备及管道应与吹洗系统隔离。6.1.7 对未能吹洗的设备及管道应与吹洗系统隔离。6.1.8 管道系统试验及吹洗前应考虑管道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应予以加固。6.1.9 不参加试车的设备和管道应与试车管道隔绝开。6.1.10 试车应压力表应经校验、精度不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为最大被测值的1.5~2倍。压力表不少于两块。6.1.11 试车应具有完善的、并经批准的试车方案。6.2 试车6.2.1 试车条件具备后,先进行管道系统的严密性试验。6.2.1.1 严密性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进行。如因设计结构或其他原因,液压试验确有困难时,可用气压试验代替,但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严密性试验的压力一般为管道系统的设计压力;真空管道为0.1Mpa。对设计压力大于10Mpa的高压管道,若以空气作严密性试验时,其试验压力不得大于25Mpa。6.2.1.2 液压严密性试验,经全面检查,以无渗漏为合格。6.2.1.3 气压严密性试验的压力应分级缓慢上升,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如无泄漏及异常现象,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至试验压力,各级均稳压3分钟,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分钟,以无泄漏、压力不下降为合格。6.2.2 管道、阀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并入系统作联动试车。6.3 验收6.3.1 联动试车合格后,即可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移交生产。(1)高压管子、管件、紧固件及阀门的质量证明书、检查记录及校验报告单;(3)Ⅰ、Ⅱ类焊缝的焊缝工作记录;Ⅰ类焊缝位置单线图;(2)焊接热处理、探伤记录和补偿器预拉(压)记录;检修记录;6.3.4 管道、阀门检修验收资料应存入管道档案中。7 维护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除遵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及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外,应特别注意以下的安全事项。7.1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7.1.1 在高空管架上进行维护管道、阀门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坠落。7.1.2 管道、阀门运行时法兰密封发生泄漏,严格带压拧紧螺栓。7.1.3 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时,应做好防范措施,然后进行故障处理并向上级汇报。7.2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7.2.1 在管道、阀门检修前应卸压、清洗、降温至60℃以下、置换、通风等的处理,情况不明的管道严禁检修。7.2.2 检修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登高证、进塔入罐证。并对管内介质进行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再进行检修。7.2.3 对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时,必须再卸压后加装隔绝盲板,再经过置换、清洗并经分析合格,方可进行检修。抽堵盲板应办许可证,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7.2.4 再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介质(如残存物料挥发出有毒物质等)时,应采取下列措施。7.2.5 在进入大直径管道内检修时所用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GB3805《安全电压》的规定。7.2.6 在现场进行射线检查时应用明显标志划出安全区域。7.2.7 采用在线密封时,必须办理许可证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7.3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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