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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要素法”能作为全面“分析问题(事)中要素”的通用方法吗?

 心明斋 2022-07-20 发布于山东

精英之自我修炼31:

  ——以事为主05:“九要素法”能作为全面“分析问题(事)中要素”的通用方法吗?

01、引

为了实现“全面地”分析“事”中的要素的目的,逍遥与大家分享了从“管理的角度”对系统(“事”)中的要素进行分类的方法——九要素法。将系统要素分为“人、财、物、料、设施、设备、方法、信息和环境(内部和外部)”等九类。

不难理解,对于首次了解“九要素法”的朋友而言,难免会在心中产生各种各样的疑问。逍遥在前面的内容主要对“以方法理解和运用”为焦点的疑问进行了回答。接下来,我们将对“以方法本身的合理性为焦点”的疑问给出解释。毕竟,如果不能将这类疑问解释清楚,就相当于对该方法的直接否定,就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尝试这种方法,那么,防止人为忽略进而全面地分析问题(事)的目的必然难以实现。

上述这类疑问主要有三种表现:第一,可对系统要素进行分类的方法不止一种,你为什么要推荐管理系统而不是其他系统中的“九要素法”作为分析问题(事)中要素分类的通用方法?第二,九类要素本身合理吗?按这种方法进行分析,会不会出现重复或漏掉的要素呢?第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问题(事)往往也会随之变化,“九要素法”能确保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分析的结果依然符合“全面性”原则吗?

01、为什么推荐采用管理系统中的要素分类方法?

逍遥以为:管理系统是以“人”为主导的,以实现系统内要素从无序到有序,提升系统绩效为目的的多种要素的有机结合。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管理系统就会存在。社会其实就是一个大的管理系统。除了“出世”的人之外,绝大多数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而社会系统还可被分为许多管理子系统,如学校管理系统、社区管理系统、企业管理系统等,我们每个社会人都从属于不同的管理子系统,而且多数情况下,每个人还从属于多个管理子系统。所以,如果说,社会上,管理系统无处不在也不过分。

另外,从管理系统的内涵来看,所谓的问题、“事”都可被看作是管理系统运行的过程或结果。

所以,逍遥才会借鉴管理系统中要素的分类方法来分析“事”中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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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九要素的提法合理吗?有没有漏下的要素或重复的要素?

既然,逍遥的目的是为大家分享一种能帮助我们实现全面分析“事”(问题、系统)中要素的通用方法,那么按这种方法得出的结果就应该尽可能的是所有的要素,既不能少,也不能多。所以,一些系统性较强的朋友对自己不了解的,新分析方法所得结果的“全面性”产生担忧也是难免的。

其实,解除这类疑虑的最好办法恰恰就是“以事为主”。找几件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或遇到的实际问题,用“九要素法”尝试一下岂不更好?

另外,之所以会提出上述疑问,还有一类主要原因,管理学方面的书太杂了。关于管理要素的表述也有很多种,很多朋友应该是看到了和逍遥表述不一致的版本。到底哪个版本的表述更合理呢?逍遥推荐大家两个基本原则,大家可以自己去对比分析,爆发智慧得出自己的结论。

第一个原则就是我一直强调的全面性原则。具体而言就是我们所分析的要素的整体就应该是“事”(问题、系统)的全部,不能有漏掉的。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只要坚持这个原则,就不会出现管理的死角。

大家可以用自己的版本对照一下就可以了。不过有一点要先说明,我们在分析“事”(问题、系统)中要素的时候,最好先将其当作一个静态不动的系统。就好比一张静止的画面。否则的话,系统一旦动起来,要素也会跟着动,捕捉起来就相对困难了。所以,逍遥把“时间”作为系统要素分析的一个维度,而非一个要素。简单地说,时间不在管理要素之列。我所分析的是某一时间点的“事”(问题、系统)中的要素。那么,一旦动起来,该如何分析呢?一会儿回答第三个疑问时,答案就会揭晓。

第二个原则被称之为“不交叉性”。具体而言,就是给要素分类时,要素与要素之间没有重复的地方。从管理的角度看,只要坚持这个原则,就不会出现政出多门所导致的企业内耗。

各位朋友只要依据这个原则,认真思考一下“九要素”是否有交叉就可以了。正好可以结合“具体的事”好好理解一下各类要素的内涵

不过如果大家不愿意自己来思考,毕竟有些烧脑,逍遥可以举个例子。

例如,“物”和“料”有没有交叉?从表面上看,二者都可称之为“物资”。但是,现实中,“物”通常指独立的物资,如一辆自行车。而“料”往往指独立物资的组成部分,材料,如自行车座。如果我们仅仅从自行车的角度来思考,车座是车的一部分当然是交叉了。但是,当我们是从自行车经销商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时,自行车与车座,却是在物资这类同级系统下的两种不同的商品,又不交叉了。

所以,关键是在具体的“事”(问题、系统)中去理解九要素的内涵。在事中的内涵清晰了,名称是否统一似乎就不那么重要了。毕竟我们要保证的原则是“全面性”和“不交叉性”。说得再远些,只要知道不能有漏掉的,不能有重复的地方,“全面性”和“不交叉性”的表述也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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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三,“九要素法”能确保在环境发生变化时,分析的结果依然符合“全面性”原则吗?

不难理解,系统一旦动起来,分析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逍遥前面谈到过,分析系统(事、问题)要素时最好在一个相对静止的时点来分析。就像一张照片一样。由于已经是静态的东西,这时,让我们来确定照片里有什么就容易多了。而照片外面都有一个框框。所以,能不能给“事”(问题、系统)也加一个框框呢?

系统论中真的有这样一个框框,称作“系统边界”。系统边界的内涵同系统的范围或大小很相似。但是逍遥更愿意用“系统边界”这个词,因为“边界”更有立体感,“边界”同逍遥一直提到的我们应该努力走出的“围墙”和“圈圈”更有异曲同工之妙。

回到正题。

引入“系统边界”的概念就能有效地应对变化了?对。因为“边界”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放大,也可以缩小。在某一时点,涉及的要素比前一时点多了,就把它扩大一些,相反,就缩小一些。例如,我自己做一道几何题。我自己做出来了。系统边界内的要素就定了。我(人)、题(物)、具体做法(方法)。再细致些,我的大脑在思考(可当作设备),我用笔(设备)和本(料)来演算。此时,系统边界也就确定了。可是如果我不会做,接着去问老师,系统动起来,边界也跟着动,扩大系统边界后把老师也放到系统(事)中来。

按照这种办法,我们不难发现,要素的种类并未脱离“九要素”,只是要素的数量可能有变化。所以“九要素”法照样能保证要素分析的全面性。

04、一点说明

虽然,即使是变化中的“事”(系统、问题),其要素的种类也没有实质性的变化。但是我们要知道,其实,九类要素本来也是可以再分的。例如,“人”要素可被分为男人和女人;“我”与“非我”。其他类要素也是如此。这时,系统边界的价值就更大了。只要针对具体的“事”,结合系统目标,确定好系统边界就行了。就像前面举的“老师给学生上课”的例子。当我们仅考虑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教与学的关系时,系统边界就定了,人要素就自然而然地分成老师和学生两类了。而如果此时有其他老师要听课,系统边界就扩大一些,把听课老师也放到系统中,“人”要素就自然而然地变成三类了。

总之,不要过分地拘泥于“九要素”的名称本身,结合具体的“事”合理地扩大或缩小系统边界就行了。别忘了,正是由于系统可大、可小,可被放大、可被缩小,我们才用系统方法来全面地分析“事”呀!所以,请大家积极尝试“九要素”法吧,逐渐养成全面分析“事”(问题、系统)的习惯,争取早日从“秒决策”进而造成人为忽略的围墙中走出来,进而更好地自我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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