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精选 张女士和范先生,于2019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感情日益淡泊,范先生认识了李某,为示爱多次转账给李某,用于购买奢侈品和日常花销,共计270万元,后张女士发现范先生与李某保持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要求李某离开范先生,李某执意不听,张女士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夫妻共同财产270万元,并支付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审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约定夫妻分别财产所有制的情况下,夫妻对夫妻财产系共同共有,原则上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范先生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妻子将270万元转账给李某,严重损害了妻子张女士的利益,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有悖社会伦理道德。李某基于与范先生的不正当关系接受赠与财产,虽主观上不具有善意,但其行为有悖公序良俗,有损社会道德和利益,故该赠与行为无效。李某依法应当返还夫妻共同财产270万元,2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张女士未提供相关依据,不予支持。 二、转给“小三”的钱,如何要回呢? 方法一:本人主动提起撤销赠与之诉 适用条件:1.本人因遭受第三者的欺诈,胁迫所赠与财物 2. 第三者有损害赠与人利益的重大过错行为,比如:第三者又同时与他人保持男女关系 缺点:1.举证被欺诈或者胁迫赠与难度较大,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证明第三者有过错,亦难取证 方法二:本人以借款名义主张要求返还 适用条件:1.有借款事实存在,有转账记录,有借条 2.转账之时,有证据表明是借款 缺点:1.须有证据表明是借款,比如:有录音或者微信聊天记录表明转账是借款 2.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只能要回部分,与实际转账金额差距较大 方法三:原配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提撤销赠与之诉 优点: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是最有效拿回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 缺点:1.需主动告知原配事实情况,并提供流水及转账证明 2.需要以原配名义起诉 总而言之,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的。我们办理此类案件,不是墨守成规,而是根据当事人不同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优的方法,尽全力去帮当事人去争取更多的利益。 三、律师建议 第一步,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追回,再解决夫妻双方感情问题。 第二步,不要将事情彻底闹翻,要私底下,确认是否属实,固定对方出轨证据。 第三步,收集转账记录,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物。比如:查看转账记录,寻找购物消费小票。 第四步,跟另一方沟通,问清楚“第三者”的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第五步,理性维权,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切记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避免触及法律底线。 第六步,双方内部协商婚姻问题,如不能达成一致,可到法院诉讼离婚,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在分割财产时,可主张多分。 总结,夫妻双方能走到一起,实属不易,应相互扶持,互相照顾,相互信任。切记不可做出触及道德底线以及法律底线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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