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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鉴赏-大清御赐金牌纪念币

 华民 2022-07-20 发布于吉林

在清朝的咸丰时期,任闽江总督的左宗棠,上奏朝廷,提出要抵御外来侵略,必须建立一支新式的海军,要建立海军就得自己造船,培养自己的造船和海军人才。在左宗棠、沈葆桢等一批官员主持下,清政府开始在具有独特地理优势的福州马尾设厂造船,兴办船政学堂,使之成为中国近代海军的发祥地。作为洋务运动的实务之一,福州船政的马尾船厂是当时中国唯一的海军船厂,也是当时远东地区最大的造船厂。

在洋务运动时提出开办船政,当时聘请具有科学技术、熟悉船政制造和教学事务的法国人来当正监督和副监督,并和这两位法国人签订了保约。保约中规定,在五年之内,教会我国学员的造船技术,使他们能够自己独立设计建造船只。

到1873年12月,在五年期限将满时,我国的员工已能自己设计、建造大船了。于是船政大臣沈葆桢会同福州将军文煜、闽浙总督李鹤年联合上奏,以洋员教导功成,请予以奖励及遣散费。皇上为了表彰他们,清朝政府为他们颁发了发大清御赐金牌和大清御赐银牌,表示鼓励。 这就是“大清御赐金牌纪念币”的来历。


此件“大清御赐金牌纪念币”由清正内务府打造,正面楷书“大清”(横写)“御赐金牌”(竖写),两旁为象征皇家的神龙;背面楷书“福州”(横写)“船政成功”(竖写),两边为代表祥瑞之气的卿云。此件为清代最早的奖牌之一,极为珍罕之余,亦深具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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