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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 王阳明解释“致知”和“格物”(白话文)+ 蚂蚁解读

 十丈红尘客 2022-07-21 发布于广东

引:如何是“致知”和“格物”,在一段书信稿中,王阳明自己做了“举例阐述”,现摘录《答顾东桥书》第九部分段落文字。下面是以王阳明第一人称回信的内容节选。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想让父母冬暖夏凉、想要侍奉父母,这只是所谓的,人不能把它当作诚意;一定要笃行了让父母冬暖夏凉、侍奉他们的愿望,无比是自己在做的时候感到满意,没有违心,这样才能叫做诚意

知道如何让父母冬暖夏凉、知道怎样适宜地侍奉父母,只能是所谓的知,而不能说已经是致知;必须知道了,开始切实完成所知道的礼节,才能称作致知

使父母冬暖夏凉的事,对父母奉养适宜的事,都只能算作事物,而不能算作格物;在父母冬暖夏凉和侍奉适宜的事情上,必须遵循自己的良知去做,而没有丝毫不到的地方(蚂蚁注:似是要求达到的最高标准),才叫格物

父母冬暖夏凉的物“”了,使父母冬暖夏凉的良知才是“”了;奉养父母适宜的物“”了,很好地侍奉父母的良知才算是“”了;

所以《大学》里说:“物格而后知至”。有了让父母冬暖夏凉的良知,才能产生使父母冬暖夏凉的真诚的意念;有了适宜奉养的良知,才能产生奉养适宜的真诚的意念。

所以《大学》说:“知至而后意诚”。我说的诚意、致知、格物的学说大概就是这样。

后记:一句一句的读,都似不难。全部读完,一下子进入脑子里,多少又“拌蒜”了。盖因为缺失了一些底层的认知逻辑。所以,可能,习读这些文字,还需一些未知的“根底”。


解读:

又因为知行是合一的,按照逻辑自洽,我感觉“致知=格物”。斗胆提出:有致良知,也似应该有致格物,然后变成:“致良知=致格物、良知=格物”。

举例:按照“格律(其实就是格物)”正确的写诗才是“近体格律诗(致格律,即致格物)”。格律(格物)就是诗所以为诗的标准,是最优美的定义。诗写完了,达不到格律,就再一遍一遍的修改,最终是“致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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