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贲:离下艮上。贲:亨。小利有攸往。” “离下艮上”是贲卦的构建符号,可以看做此在的生存论状态,属性是“贲饰”。 孔颖达《周易正义》认为:“贲,饰也。以刚柔二象交相文饰也。'贲亨者,以柔来文刚而得亨通,故曰'贲亨也。”此处所谓“柔来文刚”正是将贲卦的“离下艮上”的卦画,看作是由乾坤两卦阴阳爻交易而来。乾坤作为易卦生成的基础,六子卦不过是阴阳爻在乾坤两卦中运动的显现。 “以柔来文刚”,显然是指六二爻来文饰乾之九二爻,变乾为离。“以刚上文柔”则指乾之九二之刚,跃而为上九,以文饰坤之上六爻。乾坤阴阳交易,构成《周易》三百八十四爻的排列方式,爻与爻之间因杂处而相“文”,世界呈现为多样而复杂,“文明”之“文”得以形成。这样,由礼的“贲饰”所构成的“在—世界—之中—存在”正是此在生存结构的基础。 “贲饰”是礼的基本功能,也是此在筹划自己的一种可能。荀子说“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师旅,饰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荀子·礼论》)无论何种礼,其实施的目的均在于饰,缘饰人们的某种情感。此在身处其中的世界是一个“为之饰”的世界,由此带来了此在的世界性展开及其本真性被遮蔽的双重状态。 此在必是在“贲饰”的“文明”中的存在。文明的前提是人类秩序的建立。知上下,有节文,既是礼的功能,亦是文明的特征。“贲:离下艮上”,就是此在照面的由礼而辨上下的秩序世界。此在“在世界之中”既要遵从礼的辨上下“世界”的内在秩序,又要以“贲饰”作为它非本真状态去面对的生存结构。“'小利有攸往者,以刚上文柔,不得中正,故不能大有所往,故云'小利有攸往也。”这里对于“小利有攸往”,正是此在“向来我属的性质”的体现。“因为选择以一种具体的方式生活的任何存在者都把那种生存论的可能性据为己有——那种存在方式成为它的存在方式,那种可能性成为它自己的生存现实。” “文明”之“明”何在?按照《周易正义》的诠释:“文明,离也;以止,艮也。用此文明之道,裁止于人,是人之文德之教,此贲卦之象。既有天文、人文,欲广美天文、人文之义。” 所以,“文明以止”正是“文明”之“明”的落脚处。离为火、为明;艮为山、为止。止即边界,即礼的三六九等所划定的约束范围。“文明之道,裁止于人”,正是贲卦烛照之“明”的体现。这样,“文”之相杂的内涵是不同的,但相杂的形式则是相同的。从一物来讲,它是阴阳“相饰”,是“天文”即自然之“文”;但是,贲饰之“文”即文明之“文”,更多的是指向此在的社会生活背景,成为此在的“在世界之中”的世界。 一切存在都不是孤立无联系的存在,所有的存在都是关系中存在,都是场域中的存在。《程氏易传》引《序卦》对《贲》加以解释:“物之合则必有文,文乃饰也。如人之合聚,则有威仪上下,物之合聚,则有次序行列,合则必有文也……。为卦,山下有火。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也,下有火,则照见其上,草木品汇皆被其光彩。”程颐的“照见”绝不仅仅是此在单方面的“照见”,而是与海德格尔的“照面”、遭遇具有相同的意蕴。由“人之合聚”到“草木百物之所聚”,无不显示了此在的存在是共在这一存在论的断言,“无论是否有他人在场,此在都拥有某种生存论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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