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与“凭证”作用是公文最为基本的作用,在法定的15个文种中,最能体现“依据”与“凭证”作用这一特点的是“纪要”这一文种。本文主要讨论“纪要”和与其有关的“记录”、“简报”、“决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一、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之间的区别 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两者都是对会议情况的反映。 会议记录产生于会议从开始到结束的全过程,是对会议发言及会议情况全面客观原始的记载,只供内部考查及充当撰写会议纪要的基础材料。 会议纪要则产生于会议结束之时,是筛选、整理、提炼包括会议记录在内的会议材料、归纳概括会议情况的主要内容而形成的正式文件。 二、会议纪要与会议简报之间的区别 会议纪要与会议简报两者都是对会议情况的整体概括。 会议简报成文于会议中,在会议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不发或发若干期,每期只反映会议某个阶段或者某一方面的情况,也可以包括对所反映情况的议论和看法,供与会代表和相关人员参考,其只有参考性而无约束力。 一个会议只能有一个会议纪要,且成文于会后,反映的是会议的基本情况,是会议的全貌,会议纪要必须客观忠实地叙述会议情况,不可加以评论,会议纪要不仅具有知照性,而且还具有指挥相关工作的权威性。 三、会议纪要与会议决议之间的区别 会议纪要与会议决议两者都能反映会议议定的事项,都属于反映会议结果的文件。 会议决议适用于依据多决原则进行决策的会议,如人代会、党代会等各种代表会议和委员会议,反映的是会议围绕某个主题、经反复讨论研究而通过的一致性意见属于决定性文件,经与会人员的法定多数表决通过方才生效,一个决议只能围绕一个主题,如果会议有多个主题,相应可以产生多个决议,每个决议一旦形成和发布就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会议纪要主要用于不使用多绝原则的各种工作会议、座谈会议、研究会议等,其他会议也可以酌情采用,会议纪要属于总结记录性文件,一个会议只能形成一个纪要,主要反映一致意见,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反映不同看法,可以围绕一项工作,也可以写入不同方面毫无关联的几项决定,它不需要表决通过,由会议主持机关负责人审定即可制发。
公文有法定公文、常用公文、专业公文等很多类别,本系列(DW, Document Writing)只是对法定公文最基本的用法和写法以及文种之间的比较进行了讲述,常用公文和专用公文在日常工作中也比较常用,在掌握了法定公文用法和写法基础之上,希望各位读者以后更多的关注常用公文和专用公文。总而言之,公文写作的学习应该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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