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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说不!人身保护令新规8月1日起施行!

 万益说法 2022-07-31 发布于广西

201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以来的首部司法解释。笔者对《反家庭暴力法》与《规定》中有关“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文进行对比、结合热点问题带您全面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

图片来源:Unspla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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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种类进行列举式扩充,进一步明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更大程度地保障家庭成员免受各种形式家庭暴力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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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规定》进一步补充明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也就是说,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需要先提起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定期限内提起离婚或其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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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可能因一些特殊情况没办法亲自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代为申请的情形以及代为申请的主体。对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执行。《规定》的第二条进一步扩大了代为申请的情形以及代为申请的主体。《规定》的第四条还对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生活的人和情形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这体现了该《规定》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更多特定困难群体依法及时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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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Unspla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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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有哪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中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此,《规定》扩大了保护措施的范围,在第十条对《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又额外补充了两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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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复杂性、持续性等特点,家暴案件的证据取得与举证都非常困难,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规定》列举十种证据形式,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留存、收集证据提供了更为清晰的行为指引。在证明标准方面,认定存在家庭暴力只需要达到“较大可能性”,而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从而减轻了受害者的举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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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保护令怎么办?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理应严格遵守,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受害人人格权的再次践踏,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规定》对此坚决予以惩治,最高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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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根据该《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程序更为便捷、举证负担降低、保护措施更广更牢。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规定》着力清扫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各种障碍,致力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对家庭暴力说“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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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律师简介
潘海清
(副主任)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妇联主席、副主任

擅长领域:银行金融、涉外商事、公司并购等法律事务

律师简介
龙晓晓
(合伙人)

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妇联副主席、家事与财富传承部部长

擅长领域擅长结合财富管理综合处理婚姻、抚养、继承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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