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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小额诉讼典型经验​(2022年7月)

 德吉央金yue 2022-08-03 发布于北京

为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市高法院出台了系列制度文件,并选取了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工作经验、案例和文书予以印发。以此推动全市法院充分认识小额诉讼的重要意义,依法推动小额诉讼“应适尽适”,并要求各法院尊重和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鼓励和提倡各法院积极创新,努力形成具有重庆法院特色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经验。今天发布的是重庆法院小额诉讼典型经验。

重庆法院小额诉讼典型经验

(2022年7月)

01

创新机制  多措并举

全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应适尽适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创新举措,对解决人案矛盾、高效化解纠纷、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多重意义。梁平法院通过降低诉讼费用、突出职权主义、发送司法建议、探索示范判决、创新全流程电子化等多元化举措,全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应适尽适,便捷高效终局解纷优势逐步显现。

一、具体做法

(一)构建诉前鉴定机制,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制定《民商事案件诉前评估鉴定实施办法》,前置司法鉴定程序,破除简案因鉴定而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障碍。经梳理梁平法院近五年涉及鉴定的案件,发现原告自行鉴定被异议、否定等问题高发,遂向本地律协和司法鉴定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向当事人宣传和引导适用人民法院诉前鉴定,减少对抗情绪、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

(二)突出法院职能作用,确保一次性定纷止争。组建“1+1+1”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团队,配套立案、缴费、送达、鉴定、调解等专业团队,形成诉前引导、集中送达、“调解+速裁”联动解纷阶梯式配合、繁简分流有效衔接的办案模式。专业辅助团队处理事务性工作,法官助理及时固定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必要时帮其调取相关证据,归纳争议焦点,便于法官针对性开展庭审,提高庭审质效。切实突出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以“集约化”提速度,以“团队化”保质效,以“信息化”优服务,力争一次性化解纠纷,降低小额诉讼再审率、执行率和信访率。

(三)发挥示范判决效用,妥善化解平行案件纠纷。对具有共通事实和法律争点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根据示范判决所认定的共通事实和法律适用标准,充分运用“调解+速裁”双向衔接办案模式,实现多元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办理。将车载法庭开进系列案件集中地,通过就地调解、现场审理、当场裁决、判后普法,起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的良好效果。先后化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平行案件360余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四)探索全流程电子化,促进小额诉讼程序高质量发展。制定《全流程网上办案实施方案(试行)》,选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构建法院内部(含派出人民法庭)、外部(辖区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单位)平台,优化办案软硬件设施,配套电子签收设备,探索无纸化诉讼、无纸化档案等,实现全流程网上运行。

二、产生效果

(一)小额诉讼程序优势充分发挥。今年上半年新收小额诉讼程序案件998件,同比增长10.28%,占比民商事案件26.89%。小额诉讼再审案件0件,申请强制执行150件,同比降低26.11%,再审案件和强制执行案件比大幅降低。

(二)民商事案件审理效能明显提升。今年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29天,其中小额诉讼程序平均审理时长23天,同比降低13.04%。平均审理时长大幅缩短,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52%,目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有效增强当事人司法获得感。

(三)诉源治理效果优势明显。今年上半年全院新收民商事案件3712件,同比减少12.42%,诉前化解案件1013件,诉源治理效果得到持续深化。

三、典型意义

全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应适尽适,既是推动案件办理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又充分发挥了小额诉讼程序高效、便捷、低成本、一次性解纷的制度优势,有效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梁平法院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应适尽适,为基层法院缓解“案多人少”、提高司法效率提供了创新思路,着力解决民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存在的久拖不决等问题,实现司法效益最大化。同时,这也是司法“走出去”的有力探索,多元举措,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司法,实现小额诉讼福利化、大众化和高效便捷化,为更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贡献司法智慧。

02

推行令状式裁判文书

助力小额诉讼简案快办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为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丰都法院在小额诉讼案件中大力推行令状式裁判文书,对裁判文书进行“瘦身”改革,着力提升审判效率,让公平正义尽早实现。2022年1-6月,以判决结案的小额诉讼案件571件,其中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500件,占小额诉讼案件判决结案的87.57%。

一、具体做法

一是规范文书格式。制定《丰都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略式民事裁判文书的实施意见 》,明确小额诉讼案件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判决主文等内容。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无争议情况,配套确定两类令状式判决书模板,为文书写作提供格式范本: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选择简化“被告辩称”“本院认为”,省略“本院认定事实”部份的文本;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的,适用对“原告诉称事实理由”“被告辩称”“本院认定事实”“本院认为”部份适当予以简化的文本。

二是明确适用流程。明确小额诉讼案件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的告知、质证、审核、宣判、送达等程序。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首先应在庭审法庭调查前告知双方当事人将适用略式裁判文书结案,并将告知内容详细记录于庭审笔录;在庭审中对双方举示的证据进行当庭认证并说明理由,并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当事人查阅;略式裁判文书一律由法官助理拟写,法官进行审核,提倡当庭宣判和当日送达。

三是强化“简繁”衔接。要求各庭室及法官积极推行并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对于小额诉讼案件原则要求必须适用,并统一参照确定的文书格式模板。同时,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好数据统计,积极进行分析研判。对审判中发现案件可能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由承办法官及时向庭长报告,并采用普通裁判文书格式作为结案文书,同时做好标记。

二、产生效果

一是减轻法官工作量。厘清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由法官助理负责拟写文书,员额法官进行审核,适度减轻法官工作量;同时,令状式裁判文书强调在完整的庭审基础上简化裁判文书制作,对“原告诉称事实理由”“本院认定事实”等部分进行简化,大大节省了文书撰写时间,促进实现简案快办。今年1-6月,法官助理拟写令状式裁判文书475份,占比95%。

二是提高裁判文书的可读性。令状式裁判文书在确保裁判逻辑准确、过程完整、论理透彻的前提下,简化文书内容,突出关键信息,破解传统裁判文书程序繁琐、篇幅冗长、晦涩难懂的局限,简单明了,及时便捷,让当事人“快速消化”,看得懂、弄明白,对判决文书更加信服。今年1-6月,服判息诉率为94.15%。

三是推动繁简分流。小额诉讼案件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是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助于删繁就简,快速下判,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性叙事,在“简案简写”的前提下,集中时间精力实现“繁案精写”,实现审判质量与效率双提升。今年1-6月,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93%。

三、典型意义

小额诉讼程序的完善是落实新民事诉讼法,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根本要求,也是提高审判效率,快速实现公平正义,适应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解纷司法需求的必然路径。对小额诉讼案件推行令状式裁判文书是保障小额诉讼程序更快推进的“助推器”,有利于提升司法效率、合理分配司法资源。丰都法院积极探索推行令状式裁判文书,规范文书标准、明确适用流程、强化“简繁”衔接,有助于充分挖掘小额诉讼程序的制度优势,发挥其高效率、低成本的功能,同时确保程序简化兼顾公正与效率,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期待和对自身权益保障的期盼,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对实现设立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初衷具有重要意义。

03

加强“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建设

全面提升小额诉讼案件审判质效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繁简分流改革要求,永川法院坚持简化程序不减损当事人权利,运用“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全面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最大限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高效兑现。

一、具体做法

(一)夯实制度基础。出台《“多元调解+速裁”程序规范实施细则》,从立案阶段多元调解、速裁快审两方面对案件分流标准、简易程序与小额程序的答辩期限、管辖权异议等审判全流程问题进行规制,为调解员、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提供全覆盖规范化指引。

(二)健全配套措施。建立小额诉讼案件审执专项衔接机制,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立、审、执统筹兼顾,对双方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给予执行优先权,提高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积极性。健全申诉信访制度,设专人负责小额诉讼的申诉、信访工作,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救济。加强小额诉讼案件在线庭审,打造“1+N+N”的全域“云上共享法庭”(1个云上审判中心,N个云上“云上共享出庭室”,N个互联网出庭终端),推进云上共享法庭进镇街、园区等,为在线诉讼提供科技支撑。

(三)畅通程序流转。建立简案快速筛选分流机制,由专人担任案件繁简分流员,对适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进行甄别、统一登记,按照案件类型予以分类后优先分流至各速裁团队。在立案庭成立速裁中心,并精选8名审判骨干组建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小额诉讼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对常见民事类案的专业化审理。推行简式文书适用,同步配套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13种简式文书模版,方便法官办案需要。

(四)精细审判管理。审管办对小额诉讼案件全程跟踪督办,重点把控审限和流程节点,建立日通报、周分析、月研判机制。每日通报各业务庭办案进度;每周公布结案进度周报并提供具体结案指引;每月召开小额诉讼案件专题例会专门研究小额诉讼中出现的问题。严把程序转换关口,明确小额诉讼程序转为其他程序的条件、要求和相关审批程序,实行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三级审批,并交审管办备案。

二、产生效果

(一)适用数量更“多”。今年1-6月,该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895件,同比增长60.69%,占全部民商事案件34.66%。其中法定适用案件1744件,做到法定适用“应适尽适”;引导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案件151件。

(二)办理进程更“快”。实行“13730”工作模式,简化送达程序、庭审方式,快速排期开庭、审理裁判,实现“1日内立案、3日内送达、7日内开庭、30日内结案”。今年1-6月,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3.7天,同比减少8.7天。

(三)审判质效更“好”。今年1-6月,制发小额诉讼程序管理办法2份、流转规范5个,记录监督节点信息675次,发出审限到期提醒35余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调解案件1001件,调撤率53.88%,无一衍生信访、再审案件。

(四)司法成本更“省”。今年1-6月,小额诉讼案件网上立案959件,占比50.85%,该院小额诉讼案件执行电子送达3727次,电子送达率85.36%,平均送达时间0.88天,该院小额诉讼案件在线庭审415场,有21.88%的案件运用在线庭审。

三、典型意义

新民事诉讼法完善了小额诉讼程序,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小额诉讼程序覆盖面广、简易审理、一审终审等特点,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更加高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新民诉法实施后,永川法院运用“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全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高效解决案件纠纷,进一步实现简案快审再提速,审判效率再提升,并在此基础上打造“1+N+N”的全域“云上共享法庭”,将小额诉讼程序“多快好省”优势最大化。

04

建立类型化案件团队牵头机制

集约高效审理小额诉讼案件

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针对类型化案件建立了团队牵头负责机制,在保证司法公正前提下,大幅提升了审判效率。

一、具体做法

一是指定团队牵头。类型化案件通常具有批量化的特点,主要集中在融资租赁纠纷、票据、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案情相对简单,原告诉讼请求基本一致,且部分案件标的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标准。针对此类小额诉讼案件,由牵头团队负责与案件当事人进行庭前沟通,了解原告的诉讼思路及证据准备情况,统筹协调案件开庭日期等庭前准备工作。

二是统一审理思路。由于类型化案件案情基本相同,故可采用同一或近似的审判思路。由牵头团队统一梳理案件的类型化疑难点,理清审判思路,总结归纳此类案件庭审的基本要素,形成具体的审判程序模板,并提交全庭法官会议讨论通过。

三是要素式审判模式。由牵头团队确定基本审判思路,充分结合小额诉讼程序的便捷特点,总结归纳审理要素,引导当事人围绕庭前确定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以及辩论,节约庭审时间。庭审结束后,由牵头团队草拟要素式民事判决书模板,其他审判团队的同类型案件均参照适用,以缩短案件办理时长、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二、产生效果

一是统一裁判尺度。在融资租赁纠纷、票据、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虽事实清楚,但涉及较多新类型法律问题,通过牵头团队总结归纳审理要素,为类型化案件草拟统一的裁判规则和标准,并提交全庭法官会议讨论,解决了不同法官审理同类案件时标准不一致的问题,确保同类案件得到同一的裁判结果,在保证法官办案独立性的同时,实现裁判尺度的统一。

二是加快审判效率。建立类型化小额诉讼案件的团队牵头负责机制,由牵头团队负责对接当事人,畅通了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也更有利于了解当事人双方的争议焦点,有助于法院庭前化解当事人矛盾,实现诉源治理。即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通过采用要素式审理机制,也能够尽快审结案件,最快实现定纷止争。自团队牵头负责机制适用以来,适用该机制的小额诉讼案件有2102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至27.36天,大大加快了审判效率。

三是节约司法资源。针对类型化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数量多的特点,采用团队牵头负责机制能够合理统筹安排开庭时间,确保当事人清楚类案审理进度的同时,减少当事人开庭次数,避免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团队牵头负责机制的适用,也确保了法院内部案件审理流程的统一,节省了不同法官审理同类案件所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四是坚持科技赋能。依托“全渝数智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重庆)”小程序等信息化建设成果,创新构建小额诉讼“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的审判模式,打破时间限制,在庭前采用线上非同步、非实时方式进行证据交换,形成证据交换报告直接引入庭审环节,同时对接异步调解,庭审时间平均缩短40分钟左右,当庭宣判率为40%,大大缩短审理时间,提速简案快审、案结事了。

三、典型意义

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针对类型化小额诉讼案件采取团队牵头负责机制,是契合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制度优势的典型事例。小额诉讼程序团队牵头负责机制的推广,能够提高类型化案件的审判效率,切实保证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的贯彻落实,优化司法资源的配置,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机制的推广适用也能够保障人民法院裁判尺度的统一,提升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为自贸区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市高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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