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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带来法制变化 ——专访知名律师陈占平

 陈之秀 2022-08-03 发布于北京

人物简介:

陈占平,1970年9月生于河北省魏县的一个农民家庭,高中未毕业就带着对军人的憧憬,走进了军营。在部队,他业余时间自学法律,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还考取了律师执业证。同时,他在部队服役期间先后获得了二等功、三等功的殊荣。2001年,陈占平从部队转业到了地方,先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后自己创办了北京顺高律师事务所,因为成绩突出,被多家媒体报道,比如《解放军报》《法制日报》等。陈占平在承接案件的同时,也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我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也是改革开放的见证者,更是法治建设的亲历者。1978年提出改革开放,至今整整四十年。这四十年的变化是巨大的,不仅物质丰富了,同时科技、文化也在引领着我们的生活。”知名律师陈占平说起改革开放40年时说,他深信,每个人对改革开放都有不同的认识,但他感触最深的是法治建设的变化。

做律师是受环境影响

“1978年,我还是一名小学生,对于个人梦想还没有规划,在懵懵懂懂中长大。”陈占平说,后来他能成为律师,纯属环境的影响。他非常自豪地说,因为那段军旅生活,不但锻炼了自己的身体,还锤炼了自己的意志。

1970年9月,陈占平出生在河北魏县的一个农民家庭。他在家中排行老三,上面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弟弟。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加上人口多,高中快毕业时,陈占平选择辍学,去当兵。

1989年,陈占平成了北京军区某工兵团的一名战士。陈占平说:“我选择当兵,有两个原因:一是,即便能考上大学,家里未必有钱能支持我去读书;二是,选择当兵也体现了我对军营生活的向往。初中时,我就对军人有着无限的崇拜,希望有朝一日去当兵。但是,当兵也会面临转业,到那时,自己该怎样选择以后的职业?”

“到了部队,我听到一首《无名小路》的歌,歌词中写道:'林中有两条小路都望不到头,我来到岔路口,伫立了好久,一个人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我选择了这一条却说不出理由。’ ”陈占平说,这歌词,就是他当年的内心写照。那时候,他感觉自己就是站在了人生的十字路口,感觉非常迷茫。

俗话说“来之,则安之”。作为军人,陈占平就以军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他说:“我必须维护军人的形象,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穿上军装的那一刻,我感到一种使命,一种责任感。因此,一定要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军人。”

在部队期间,由于绩突出,陈占平先后立过三等功二等功。

陈占平在部队的第三年,他所在的部队和司法部搞军民共建活动。司法部经常派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到部队讲座,他和战友就去听。听了几次课后,陈占平喜欢上了法律,于是开始找与法律关的书籍来看,最后便生了自学法律的想法。

“除了每天的训练、学习,空闲时间我都在看法律方面的书籍。”陈占平说,通过自学,他不仅取得了北法学学士学位,还考取了律师执业证,成为集团军唯一的“兵律师”。

名不见经传的“士兵律师”

在部队的第六年,陈占平被安排管后勤,当了务长。

“那时,部队也搞生产经营,有经营就会有纠纷,有经济纠纷就会用到法律。”陈占平说,由于他一直坚持学法律,掌握了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团里涉及到案子的事都交他负责处理。其中有几个官司打得不错。

渐渐地,只要涉及到法律方面的案子,战友们都找他咨询,甚至也有战友家属找他帮忙。

1999年1月,团里一名干部亲属栗某到山西大同为一个体运输户搞运输,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砸断了一条腿,后肇事司机在老板的串通下逃逸,老板又以找不到司机为由,拒绝支付栗某的一切费用无奈栗某只好诉诸法律。然而由于对方钱多势众,栗家花6000元钱请了律师也没能解决问题。团里得知此事后,派陈占平前去处理。陈占平代理栗家参与诉讼,最终使栗某获得10.3万元的赔偿。栗某的父母激动拿出一部分钱来送给陈占平以表谢意,但陈占平却谢绝了。他说:“维护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军队律师应尽的义务,这钱我分文不能收。”

2000年8月13日,《解放军报》以《官兵心中一颗“星”》为题报道了陈占平的事迹。随后,多家报纸进行了转载。

从部队转业做了专业律师

2000年年低,陈占平告别了多年的部队生活,转业到了地方。那时,作为转业军人,陈占平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服从地方安排的工作,回老家工作;是自主择业。

经过权衡,他选择了后者。陈占平说:“选择转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毕竟,我学的法律,在部队服务对象面太窄,到地方上可以更多服务社会。虽然我转业了,但我的战友家属遇到法律上的问题,还是找我。离开部队,我做了拥军律师。”

 到了地方,陈占平先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在那里呆了几年后,他创办了北京顺高律师事务所。

陈占平说:“毕竟,部队和地方有着本质的区别作为刚从部队出来的律师,到别的律师事务所工作,既是一种了解,也是一种提升自己能力的方。”

2001年至2005年,陈占平律师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评为北京市丰台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2014年2月,陈占平律师在“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中成绩突出,由中共北京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优秀公益律师”称号。

2014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社会福利中心特聘陈占平律师担任该中心“银龄法援”律师志愿者。

做律师最重要的一条是尊重事实

当记者问及陈占平,做律师最重要的一条是什么时,他表示,敬畏法律,尊重事实。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

感叹,做律师挺难的。他说,最难是取证。在涉及的案子中,有证人害怕当事人报复,不愿意配合也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配合。当律师与他沟通案件时,他觉得律师是个社会的法律工作者,而他是一个司法机关的,有些高高在上的样子。还有些当事人,觉得找了律师,律师就得包了这些事,也不愿意配合,但还希望案子能赢。事实上,案子能否赢,取决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事件本身。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是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因此,律师是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律师必须忠于客户。但是,忠于客户的同时,还得立足事实。有的当事人甚至可能想,我找你律师,你给我找点关系什么的。同时,我们现在还没有实现一个完全的法制,多少还有些受人治的影响,在个别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各个地方的人对于法律法规以及法条的理解不同,双方的立场不同,同样的案件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这是比较无奈的。

“每个案子就是律师的一件作品。作为律师,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既要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也要维护社会司法的正义。”陈占平说。

改革开放带来法治建设的变化

“我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也是改革开放的见证者,更是法治建设的亲历者。从1978年提出改革开放,至今整整40年。这40年的变化是巨大的,不仅物质丰富了,同时,科技、文化也在引领着我们的生活。”陈占平说,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法治社会就不会形成。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就不需要律师,不需要法律服务,也就没有的成长,我也很难成为律师。他深信,每个人对改革开放都有不同的认识,但他感触最深是法治建设的变化。

陈占平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简称《食品安全法》)为例。1965年,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规是《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1979年,国务院制定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1983年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直到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同时,《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的同时,也预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废止。2015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网购食品纳入监管。新版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版《食品安全法》在2009年版的基础上作了四大修订

强化预防为主、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完善基础性制度,增设生产经营者自查制度增设责任约谈制度增设风险分级管理要求。

设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均增设了相关制度要求。完善食品追溯制度,补充规定保健食品的产品注册和备案制度以及广告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现行分段监管体制修改为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监管的相对集中的体制。

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突出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细化并加重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做好与刑事责任的衔接。

实行社会共治。规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授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保监会制定具体办法。

可以看出,随着食品安全法律的不断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治理一定会有提升。”陈占平说,除了《食品安全法》,还有《环境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等等,都在不断完善。

陈占平表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意识越来越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找律师咨询的人也越来越多,主要是看法律上存在哪些风险,有了更强的风险防范意识。

期望法治更加健全

最后,谈及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期望时,陈占平说,希望国家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法治越来越健全。

陈占平表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九大更加鲜明地宣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因此,随着中国“全面依法治国”步伐加快,随着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稳步推进,随着依法治国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建设法治国家越来越离不开全民参与,更离不开每一位法律工作者。”

(本文来源《食品界》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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