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 吴澄:此言用刑力之过人者勇也。敢,敢为恶。不敢,不敢为恶。设言二人皆丽于法,其一勇于敢者,敢为恶之心过于人,盖怙终故犯之人也,则当杀之。《虞典》以为贼刑,《周诰》以为非眚,惟终乃不可不杀是也。其一勇于不敢者,不敢为恶之心过于人,盖眚灾误犯之人也,则当活之。《虞典》谓眚灾肆赦,《周诰》谓非终,惟眚时乃不可杀是也。刑故宥过,两者帝王之刑。老子之意则又不然,言此两者一利一害,利谓勇于不敢而活之者为宜,害谓勇于敢而杀之者恐或误杀也,然则不敢者固宜活之,敢者亦不宜杀之也。 原成:勇于敢者则杀,勇于不敢者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 原成:此句完整写法应为:勇于敢者则杀或活,勇于不敢者则活或杀。 知死不辟,勇也。以卑触尊,敢也。老子此句言,虽人喜生恶亡,却无法去避免非正常之亡。以什么标准去衡量“勇”、“敢”的结果呢?或者说人之存亡有标准吗? 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 吴澄:敢为恶之人乃天所恶,然天之所恶深昧难测,何以知其果为天所恶之人乎?其人虽可杀,圣人犹有难之之意,而不敢轻易杀之也。 原成:天之所恶,孰知其故? 原成:“是以圣人犹难之”疑衍文。圣人循天道,知天之所恶,故不难也。 勇于敢者活,亦或是勇于不敢者活,天道的喜恶为何呢? 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自然产物,自我意识完善的同时,伴随而来是好恶之心衍生的爱恨之情。当人以自我意识参与自然进程时,若无法抑制爱恨之情的干拢,则难免受主观意志的左右,而罔顾事实。 或勇或敢、或利或害、或喜或恶,这些皆是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唯一标准的体现。 老子曰:故至数车亡车。是故不欲禄禄若玉,硌硌若石。以“道”做为万物唯一标准,“石”与“玉”于人而言是没有差别的。同样,或勇或敢、或利或害、或喜或恶,在以“道”做为万物唯一标准时,于人而言也是没有差别。 老子曰:天道无亲,恒与善人。接受“道”的约束,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可知“天之所恶”。知“天之所恶”,没事不殆矣!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纲恢恢,疏而不失。 吴澄:圣人不轻易杀之,则为恶者皆得漏网,而天网不漏也。天之于恶人,非如人之以力与争,而天定自能胜人,非如人之以口与言,而其应如响应声。其报应之速不待召之而自来,至恶有恶报,虽用智计不可逃免。天虽无心,坦然平易,而巧于报应,有非人谋之所能及此。天网恢恢,广大似若疏而不密,然未尝失一,恶人无得漏网者,圣人虽不杀之,而天自杀之也。 原成:天之道:不战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而善谋。天罔恢恢,疏而不失。 原成:“道”衍生万物,万物接受“道”的约束,以“道”做为唯一标准。善胜、善应、自来、善谋,此四者皆是“道”对万物的约束。无物能逃离“道”的约束,故曰“疏而不失”。 凡物皆是处于不断的运动之中,故曰“不战而善胜”。 凡运动必然产生结果,故曰“不言而善应”。 凡物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故曰“不召而自来”。 约束而不干预,故曰“繟而善谋”。 不争竞一物已身之形而物无逃于其约束,故曰“天罔恢恢”。 ![]()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禁止转载和使用。你的点赞、关注,是一种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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